馬丁路德文庫

Martin Luther Library • 聖經註釋 132 篇 • 講道集 161 篇 • 著作文選 589 篇

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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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集(martinluth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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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SWORD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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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3 內在的人與唯獨信心

內在的人與唯獨信心

我們首先探討內在的人,以便了解一個人如何稱義、得自由,並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也就是說,成為一個屬靈的、新的、內在的人。可以肯定的是,在外在事物中,無論它們被歸入何種名稱之下,絕對沒有任何事物能夠產生基督徒的義或自由,反之,也無法產生不義或奴役。這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論證來證明。

身體狀況良好、自由、充滿活力,隨心所欲地吃喝行動,這對靈魂有何益處?當各種罪惡中最不敬虔的奴隸在這些方面都昌盛時,這又有何益處?反之,疾病、束縛、飢餓、口渴或任何其他外在的邪惡,對靈魂又能造成什麼傷害?當最虔誠的人和在良心純潔上最自由的人,都被這些事物困擾時,這又有何傷害?這兩種狀態都與靈魂的自由或奴役無關。

因此,身體穿上聖潔的祭服,或居住在聖潔的地方,或從事聖潔的職務,或禱告、禁食、禁戒某些肉類,或做任何可以透過身體和在身體裡完成的工作,都毫無益處。對於靈魂的稱義和自由,將需要截然不同的東西,因為我所說的這些事情,任何不敬虔的人都可以做到,而且專注於這些事情只會產生偽君子。另一方面,身體穿上世俗的衣服,居住在世俗的地方,以普通方式飲食,不公開禱告,並不做上述所有偽君子可能做的事情,對靈魂也絲毫沒有傷害。

而且,拋開一切,甚至思辨、默想,以及任何可以透過靈魂自身的努力來完成的事情,都毫無益處。生命、稱義和基督徒的自由,只需要一件事,而且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上帝最聖潔的話語,基督的福音,正如祂所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 11:25),又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36),以及「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 4:4)。

因此,我們應當堅定不移地相信,靈魂除了上帝的話語之外,可以沒有一切,沒有上帝的話語,它的一切需要都無法得到滿足。然而,有了上帝的話語,它就富足,一無所缺,因為那是生命、真理、光、平安、稱義、救恩、喜樂、自由、智慧、美德、恩典、榮耀和一切美善的話語。正因如此,先知在整篇詩篇(詩篇 119 篇)和許多其他地方,都以如此多的嘆息和話語,渴望並呼求上帝的話語。

再者,上帝的憤怒沒有比祂降下飢荒,使人聽不見祂的話語更殘酷的打擊了(阿摩司書 8:11),正如祂最大的恩惠莫過於發出祂的話語,正如經上所說:「祂發出祂的話語,醫治他們,救他們脫離他們的毀滅」(詩篇 107:20)。基督被差遣,除了傳講話語之外,沒有其他職責;使徒的職分、主教的職分,以及全體神職人員的職分,被呼召和設立,除了事奉話語之外,沒有其他目的。

但你會問,這話語是什麼?既然上帝的話語如此之多,又該如何使用呢?我回答說,使徒保羅(羅馬書 1 章)解釋了它,那就是上帝的福音,關於祂的兒子,道成肉身、受苦、復活、得榮耀,透過聖靈,這位使人成聖者。傳講基督就是餵養靈魂,使它稱義,使它得自由,並拯救它,如果它相信所傳講的。因為唯獨信心和上帝話語的有效運用,才能帶來救恩。「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又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以及「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 1:17)。因為上帝的話語不能藉著任何行為來領受和尊崇,唯獨藉著信心。因此,很明顯,正如靈魂唯獨需要話語才能得生命和稱義,所以它唯獨因信稱義,而不是因任何行為。因為如果它能藉著任何其他方式稱義,它就不需要話語,也就不需要信心了。

然而,這種信心絕不能與行為並存;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像你可以藉著那些行為,無論它們是什麼,與信心一同稱義。因為這將是徘徊於兩種意見之間,崇拜巴力,並向他親手,這是極大的罪孽,正如約伯所說。因此,當你開始相信時,你同時也學到你裡面的一切都完全有罪、有罪且該受咒詛,正如那句話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 3:23),又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他們都偏離了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 3:10-12)。當你學到這些時,你就會知道基督對你來說是必要的,因為祂為你受苦並復活,使你藉著信靠祂,藉著這信心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你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你唯獨因基督的功勞稱義。

既然這信心只能在內在的人心中掌權,正如經上所說:「人心中相信,就可以稱義」(羅馬書 10:10);既然唯獨信心稱義,那麼顯然,任何外在的行為或勞動都不能使內在的人稱義、得自由和得救;而且任何行為都與他無關。因此,另一方面,他唯獨因著內心的不敬虔和不信,才成為有罪的,成為罪的奴隸,應受定罪,而不是因著任何外在的罪或行為。因此,每個基督徒的首要關懷應該是放下對行為的一切依賴,並越來越多地堅固他唯獨的信心,藉著信心在對基督耶穌的認識上成長,而不是在行為上,基督耶穌為他受苦並復活,正如彼得所教導的(彼得前書 5 章),他沒有將任何其他行為視為基督徒的行為。因此,當猶太人問基督他們應該做什麼才能做上帝的工時,基督拒絕了他們所誇耀的眾多行為,只吩咐他們一件事,說:「這就是上帝的工,叫你們信祂所差來的,因為父上帝已經印證了祂」(約翰福音 6:27, 29)。

因此,對基督的純正信心是無價的寶藏,它帶來普世的救恩,並保守人免於一切邪惡,正如經上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 16:16)。以賽亞展望這個寶藏,預言說:「所定的毀滅必以公義溢流。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上帝必在全地施行毀滅,甚至已定的(verbum abbreviatum et consummans)」(以賽亞書 10:22-23)。彷彿他說:「信心,是律法的簡短而完全的成全,將使那些相信的人充滿這樣的義,以至於他們不需要其他任何東西來稱義。」因此,保羅也說:「因為人心中相信,就可以稱義」(羅馬書 10:10)。

但你問,既然聖經中給我們規定了這麼多的行為、儀式和律法,信心怎麼可能唯獨稱義,並在沒有行為的情況下提供如此巨大的寶藏呢?我回答說,首先要記住我所說的:唯獨信心,沒有行為,稱義、釋放並拯救,我將在下面更清楚地說明。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上帝的全部聖經分為兩部分:誡命和應許。誡命確實教導我們什麼是好的,但它們所教導的並非立即就能做到。因為它們向我們展示我們應該做什麼,但沒有給我們能力去做。然而,它們被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向人展示他自己,使他藉著它們認識到自己行善的無能,並對自己的力量絕望。因此,它們被稱為舊約,也確實如此。

例如,「不可貪戀」是一條誡命,我們都因此被定罪,因為無論人如何努力,都無法不貪戀。因此,為了使他遵守誡命,不貪戀,他被迫對自己絕望,並從別處、透過另一個人尋求他自己無法找到的幫助;正如經上所說:「以色列啊,你自取滅亡;但你的幫助在我」(何西阿書 13:9)。現在,這條誡命所成就的,所有誡命都成就了;因為我們都同樣無法遵守所有誡命。

現在,當一個人透過誡命認識到自己的無能,並為如何滿足律法而焦慮時——因為律法必須被滿足,連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否則他必將無可救藥地被定罪——那麼,他真正謙卑下來,在自己眼中一無所有,他發現自己沒有任何資源可以稱義和得救。

然後,聖經的另一部分,上帝的應許就來了,它們宣告上帝的榮耀,說:「如果你想遵守律法,並像律法所要求的那樣,不貪戀,看哪!相信基督,在祂裡面應許給你恩典、稱義、平安和自由。」所有這些你都將擁有,如果你相信,如果你不相信,你將一無所有。因為你藉著律法的一切行為,雖然很多卻無用,所不能成就的,你將藉著信心以一種簡單而概括的方式成就,因為父上帝已使一切都依賴於信心,所以凡有信心的就擁有一切,沒有信心的就一無所有。「因為上帝將眾人都圈在不信之中,特意要憐憫眾人」(羅馬書 11:32)。因此,上帝的應許賜予誡命所要求的,並成就律法所命令的;所以一切都唯獨來自上帝,包括誡命和它們的成就。唯獨祂命令;唯獨祂也成就。因此,上帝的應許屬於新約;不,它們就是新約。

現在,既然上帝的這些應許是聖潔、真理、公義、自由與平安的話語,並且充滿了普世的良善,那麼,以堅定信心緊緊抓住它們的靈魂,就與它們如此聯合,不,甚至完全被它們吸收,以至於它不僅分享,而且被它們所有的美德所滲透和飽和。因為如果基督的觸摸能醫治,那麼那最溫柔的屬靈觸摸,不,話語的吸收,又會多麼將屬於話語的一切傳達給靈魂!因此,靈魂唯獨藉著信心,沒有行為,就從上帝的話語中稱義、成聖、被賦予真理、平安和自由,並充滿一切美善,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

從這一切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信心有如此大的能力,為什麼任何善行,甚至所有善行加在一起,都無法與之相比,因為沒有任何行為能緊貼上帝的話語或存在於靈魂中。唯獨信心和話語在其中掌權;靈魂被話語所造就,就如同話語本身,正如鐵暴露在火中,因與火結合而發出火光。那麼很清楚,對一個基督徒來說,他的信心足以應付一切,他不需要行為來稱義。但如果他不需要行為,他也不需要律法;如果他不需要律法,他當然就脫離了律法,那句話是真的:「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提摩太前書 1:9)。這就是基督徒的自由,我們的信心,其作用不是讓我們粗心大意或過壞生活,而是沒有人需要律法或行為來稱義和得救。

讓我們將此視為信心的第一項美德;我們也來看看第二項。這也是信心的職責:它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高的聲譽來尊榮它所相信的那位,因為它認為祂是真實可靠的。因為沒有什麼榮譽能比我們藉著相信祂而歸給祂的真理和公義的聲譽更高。我們還能將什麼比真理、公義和絕對的良善更高的榮譽歸給任何人呢?另一方面,將虛假和不義的聲譽加諸於任何人,或懷疑他有這些,這是最大的侮辱,正如我們不相信他時所做的那樣。

因此,靈魂堅定地相信上帝的應許,就認為祂是真實公義的;它不能歸給上帝比這更高的榮耀。對上帝最高的敬拜就是將真理、公義和我們必須歸給我們所相信的那位的一切特質歸於祂。這樣做,靈魂就表明自己準備好遵行祂的一切旨意;這樣做,它就尊祂的名為聖,並將自己交由上帝隨意處置。因為它緊緊抓住祂的應許,從不懷疑祂是真實、公義和智慧的,並且會以最好的方式行事、安排和供應一切。這樣一個靈魂,在這樣的信心裡,豈不是在一切事上都最順服上帝嗎?還有什麼誡命沒有被這樣的順服充分地遵守呢?還有什麼成就比普世的順服更完全呢?現在,這不是藉著行為成就的,而是唯獨藉著信心。

另一方面,還有什麼比不相信上帝的應許更大的悖逆、不敬虔或對上帝的侮辱呢?這除了將上帝視為說謊者,或懷疑祂的真理——也就是將真理歸於我們自己,卻將虛假和輕浮歸於上帝——還能是什麼呢?這樣做,人豈不是否認上帝,並在自己心中樹立偶像嗎?那麼,在這種不敬虔的狀態下所行的行為,即使是天使或使徒的行為,又能對我們有何益處呢?上帝將所有人都圈在不信之中,不是出於憤怒,也不是出於情慾,而是出於不信,這是對的,這樣那些假裝藉著純潔和仁慈的行為(這些是社會和人類的美德)來遵守律法的人,就不會自以為因此得救,而是被圈在不信的罪中,要麼尋求憐憫,要麼被公正地定罪。

然而,當上帝看見真理歸於祂,並且在我們心中的信心裡,祂被賦予了祂所配得的一切榮耀時,祂也因此回報我們,因著那信心而尊榮我們,將真理和公義歸於我們。因為信心在將屬於上帝的歸給上帝時,就成就了真理和公義;因此,上帝也回報地將榮耀歸於我們的義。上帝是真實公義的,這是真實公義的;承認這一點並將這些屬性歸於祂,這就是真實公義。因此祂說:「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 2:30)。所以保羅說,亞伯拉罕的信心被算為他的義,因為他藉著信心將榮耀歸給上帝;同樣,我們也因同樣的原因,如果我們相信,信心也將被算為我們的義(羅馬書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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