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論教義問答
論教義問答
論十誡中的美德與惡行
《十誡》(Decalogus),即上帝的十條誡命,是一面鏡子,也是所有美德和教義的簡要總結,教導我們如何對待上帝,以及如何對待我們的鄰舍,即所有人類。
從未有過比這更卓越、更完整、更簡潔的美德之書。
第一和第二誡的職責是敬畏上帝,愛他並信靠他;反之則是罪惡和惡行,不敬虔的生活,藐視上帝,仇恨,絕望等等。
第三誡的職責是承認並宣講上帝話語的教義;反之則是褻瀆上帝,在需要時保持沉默而不承認真理。
第四誡的職責是外在的敬拜上帝,例如宣講上帝的話語,聆聽、閱讀和默想上帝的話語,目的是證明我們的信心;反之則是藐視上帝的話語和外在的敬拜上帝,例如聖禮。
第五誡的職責是順服父母、監護人和執政者,只要他們所做之事不違背上帝;反之則是不順服和叛逆。
第六誡的職責是溫柔,不渴望報復,不懷惡意;反之則是暴政、憤怒、仇恨、嫉妒等等。
第七誡的職責是節制和貞潔;反之則是淫蕩、不雅行為、姦淫等等。
第八誡的職責是行善,樂意施予和借貸,慷慨;反之則是貪婪、偷竊、高利貸、欺詐,以及在交易中作惡。
第九誡的職責是愛真理,不誹謗和中傷,說所有人的好話;反之則是說謊、誹謗和說別人的壞話。
第十誡的職責是公義,讓每個人擁有自己的東西;反之則是吝嗇和不公。
這條誡命的職責是心中沒有一切貪婪的慾望,滿足於自己所擁有的;反之則是心中的慾望。聖保羅說,誡命的終極目標是出於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