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 008 第四條誡命
第四條誡命
第八章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條誡命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如此敬畏和愛上帝,以致不輕視或惹父母和上級不悅,反而要尊敬、服事、順從、愛護和看重他們。
父母是上帝在家庭中的代表,負責維護家庭的律法和秩序。他們受上帝委託,負責照顧和教養子女,並被上帝賦予對子女的權柄。他們的意願對子女而言就是律法,只要不與上帝的律法衝突。
上級是指在家庭、教會、學校或國家中,被置於我們之上、擁有權柄的人;例如,監護人、繼父母、祖父母、牧師、教師、統治者等。他們也是上帝的代表,負責維持秩序,應當受到尊敬和順從。在任何權柄衝突的情況下,我們都必須「順從上帝,勝於順從人」(使徒行傳 5:29)。
這條誡命禁止我們輕視或惹父母和上級不悅,並命令我們尊敬、服事、順從、愛護和看重他們。
我們不可
輕視他們,嘲笑他們(箴言 30:17),輕看他們,自以為比他們更聰明或超越他們的權柄,也不可不敬地談論他們或對他們說話(申命記 27:16)。
我們不可
因缺乏感情、抱怨、不順從、固執、叛逆或邪惡而惹他們不悅(出埃及記 21:15)。
我們應當
尊敬他們,視他們為上帝所設立在我們之上的人,仰慕他們,並始終以適當的尊重(利未記 19:3,以弗所書 6:2, 3)和體諒對待他們。
服事他們,幫助他們,減輕他們的負擔,並預料他們的心願(提摩太前書 5:4)。
順從他們,即使不合我們心意,也要樂意並迅速地遵行他們的意願(以弗所書 6:1,歌羅西書 3:20,箴言 1:8)。
愛護他們,並藉著不斷渴望和努力取悅他們來表達我們的愛。我們應當回想他們為我們所做和仍在做的一切,使我們對他們的愛更深更溫柔(約翰福音 19:26, 27)。
看重他們。我們應當將他們視為上帝寶貴的恩賜,並加以珍視。失去父親或母親的子女,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晚年。我們年輕時應當尊敬、愛護和順從父母;年長時仍應愛護和尊敬他們。如果我們在生活中達到比他們更高的地位,我們絕不可輕視或羞於承認他們。當他們年老體弱時,我們應當溫柔地照顧他們;他們去世後,我們應當珍藏他們的記憶。
我們對上級的責任(羅馬書 13:7)。
牧師因其職位而應受尊敬。他是基督的使者(哥林多後書 5:20);當他傳講福音,或私下說出勸誡和忠告時,救主透過他發言。聽他的人就是聽基督;輕視他的人就是輕視基督(路加福音 10:16)。我們應當聽從他的勸誡(希伯來書 13:17,帖撒羅尼迦前書 5:12, 13),並盡我們所能,幫助和鼓勵他的工作。
我們在主日學和其他學校的教師,被置於我們之上,擁有權柄,因此必須受到尊重和尊敬。
統治者和政府。國家是上帝的僕人,負責管理世俗事務,並在國內維持律法和秩序。統治者和政府官員必須受到尊重和尊敬(馬太福音 22:21,羅馬書 13:1-4)。基督徒必須是好公民。他們必須始終遵守律法,只要不與上帝的律法衝突(彼得前書 2:13,使徒行傳 5:29)。他們應當愛國,為國家禱告,準備好保衛國家,繳納稅款,並關心國家成為一個基督徒的土地。每個選民都分擔確保正義政府的責任,應當憑良心投票。
一般而言,老年人應當受到尊重和尊敬(利未記 19:32)。
遵守這條誡命的人,將蒙應許得著特別的祝福。
問題:1. 律法的第二塊法版教導什麼? 2. 「我們的鄰舍」是什麼意思? 3. 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什麼? 4. 「上級」是什麼意思? 5. 我們最高的順從應歸於誰? 6. 這條誡命禁止什麼,命令什麼? 7. 為了避免輕視或惹父母不悅,我們不應做什麼? 8. 我們為何以及如何尊敬他們? 9. 我們應當如何服事他們? 10. 我們應當如何順從他們? 11. 我們應當如何表達對他們的愛? 12. 關於我們的父母,我們應當永遠記住什麼? 13. 看重他們是什麼意思? 14. 當我們年長時,應當如何看待和對待他們? 15. 我們對牧師的責任是什麼? 16. 我們對教師的責任是什麼? 17. 我們為何應當尊敬統治者? 18. 基督徒對國家的責任是什麼? 19. 我們一般應當如何對待老年人? 20. 遵守這條誡命的人,蒙應許得著什麼特別的祝福?
聖經經文:箴言 30:17。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被谷中的烏鴉啄出來,被雛鷹吃掉。
申命記 27:16。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眾民都要說:阿們!
出埃及記 21:15。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以弗所書 6:2, 3。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為要使你亨通,在世長壽。
歌羅西書 3: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羅馬書 13:7。所以,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尊敬的,尊敬他。
希伯來書 13:17。你們要聽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要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馬太福音 22:21。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羅馬書 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利未記 19:32。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閱讀:約瑟和他的父親,創世記 47:1-12。
例證:輕視和惹父母不悅:雅各的兒子們,創世記 37;以利的兒子們,撒母耳記上 2:22-25;押沙龍,撒母耳記下 25。尊敬他們:耶穌,路加福音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