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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馬太福音 — 第18章

第18章: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

經文:馬太福音 18:23-35

三一主日後第二十二主日的講道;馬太福音 18:23-35 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

  1. 這段福音或比喻是我們的主基督為回應聖彼得而講的。彼得剛被基督託付了捆綁與釋放的鑰匙(太 16:19),他問基督應該饒恕鄰舍多少次,七次是否足夠。基督回答說(太 18:22):「不是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然後基督講述了這個比喻,並以此作結:如果我們不饒恕我們的鄰舍,我們的天父也必照樣待我們,就像這位君王對待他的僕人一樣,那僕人被免了巨額債務後,卻不肯饒恕他同伴的一點點債務。
  1. 首先,在我們探討福音本身之前,讓我們先審視一下,這個僕人的權利是如何被駁斥的。因為那個欠他一百銀子的同伴,按公義來說,確實應該償還這筆錢。甚至第一個僕人也有充分的權利要求屬於他的東西。如果訴諸公眾輿論,每個人都會被迫同意他,並說:「他償還所欠的,是公正且正確的。」那麼,為何他的主人要取消他的債權,並且因為他要求並執行自己的權利而定他的罪呢?答案是:這段經文寫下來,是為了讓我們知道,在上帝眼中與在世人眼中是截然不同的事,而且在世人眼中正確和公義的事,在上帝眼中卻往往是不正確的。因為在世人眼中,這個僕人是個正直的人;但在上帝眼中,他卻被稱為惡僕,他因其行為而被指責為配得永恆定罪的人。
  1. 因此,當我們與上帝打交道時,我們必須明白:我們必須放下一切,讓我們的財產、榮譽、權利、錯誤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過去;我們不能以「我是對的,所以我不會讓人冤枉我」為藉口,因為上帝要求我們放棄我們所有的權利,並饒恕我們的鄰舍。然而,關於這一點,我們的高等學府和學者們卻傳講和教導了截然不同的觀點,認為我們沒有義務讓步給他人並放棄我們的權利,而是每個人都應該確保自己的應得之物,這是公正的。這是第一個駁斥。現在讓我們更全面地思考這段福音。
  1. 我們常說,福音或上帝的國度,無非就是一個只有罪得赦免的狀態或治理。凡是沒有罪得赦免的狀態或治理,就沒有福音或上帝的國度。因此,我們必須清楚區分這兩個國度:一個是罪被責備的國度,另一個是罪被赦免的國度;或者說,一個是我們的權利被要求的國度,另一個是我們的權利被寬恕的國度。在上帝的國度裡,上帝以福音施行統治,那裡沒有對權利和應得之物的要求,只有純粹的赦免、寬恕和施予,沒有憤怒,沒有懲罰,只有純粹的弟兄般的服事和仁慈。
  1. 然而,這並不廢除我們的公民權利。因為這個比喻所教導的,並非關乎這世界的國度,而只關乎上帝的國度。因此,凡只受世俗政府管轄的人,都遠離天國,因為這一切仍屬於滅亡。就像一位君王治理他的百姓,不容許任何人受冤屈,並懲罰作惡者,這是做得好且受稱讚的。因為在這個政府中就是如此:「償還你所欠的,否則你將被投入監獄。」我們必須有這樣的政府,但沒有人會因此進入天堂,世界也不會因此得救。但它是必要的,原因在於世界才不至於變得更糟,它只是一種對邪惡的防護和預防。因為如果沒有這個政府,人就會彼此吞噬,沒有人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妻子和兒女。所以,為了不讓一切都毀滅,上帝設立了刀劍的職能,藉此部分地阻止邪惡,使公民政府能夠確保和維持和平,沒有人能冤枉他人。因此,它必須被容忍。然而,正如我們所說,它並非為天國的公民而設立,而只是為了讓百姓不至於更深地墮入地獄,使事情變得更糟。因此,凡在公民政府之下的人,都不可誇口說自己因此在上帝面前行得正。在上帝面前,一切都還是錯的。因為你必須達到一個地步,就是連世人認為是正確的,你也要避免。
  1. 這段福音的目的是向我們描述雙方的饒恕。首先,主人饒恕了僕人所有的債務。然後,他要求僕人也照樣饒恕他的同伴,赦免他的債務。這是上帝的要求,他的國度也將如此建立。因此,沒有人應該如此邪惡和憤怒,以至於無法饒恕他的鄰舍。正如經上所寫,即使他得罪你七十個七次,也就是說,無論他能得罪你多少次,你都應該放棄你的權利和要求,並自由地給予他一切。為什麼呢?因為基督也為你做了同樣的事,他開始並建立了一個只有恩典的國度,這恩典將永遠存續,使你無論犯了多少次罪,都能得到赦免;因為他差遣他的福音,不是為了宣告懲罰,而是唯獨恩典。現在,因為這個政府存續,你無論跌倒多深、多頻繁,都能隨時重新站起來。因為即使你跌倒了,這個福音和施恩座仍然永遠存留;因此,只要你重新站起來,你就會再次得到恩典。但他要求你饒恕你的鄰舍對你所做的一切,否則你既不會在這個恩典的國度裡,也無法享受你的罪得赦免的福音。這就是這段福音的簡要思想和意義。
  1. 然而,這裡並沒有忘記誰是那些領受並享受福音的人。因為這確實是一個榮耀的國度,一個恩典的政府,因為其中所傳講的無非是罪得赦免,儘管它並非進入每個人的心。因此,有許多粗魯和邪惡的人濫用福音,他們過著自由放任的生活,隨心所欲,認為沒有人會責備他們,因為福音只傳講罪得赦免。福音並不是向那些如此輕視這巨大寶藏並任意妄為的人傳講的;因此,他們不屬於這個國度,而只屬於公民政府,在那裡他們可能會被阻止做他們想做的一切。
  1. 那麼,福音是向誰傳講的呢?是向那些像這個僕人一樣感受到自己困境的人。因此,請注意,他如何呢?主人憐憫他的悲慘,並給予他超出他所能期望的。但在這一切發生之前,經文說主人要與他的僕人算賬;當他開始算賬時,這個欠他一萬他連得的僕人出現在他面前;但他沒有什麼可償還的,主人就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賣了來償還。這確實不是一篇令人振奮的講道,而只有極大的嚴肅和最可怕的判決。現在他變得如此不安,以至於他俯伏在地,懇求恩典,並承諾償還超出他所擁有和所能償還的,他說(太 18:26):「主啊,寬容我,我會償還你一切。」這裡描繪並呈現了那些完全享受福音的人。
  1. 因為上帝與我們之間就是如此。當上帝要與我們算賬時,他會差遣律法的宣講,藉此我們認識到我們所虧欠的。就像上帝對良心說:「你不可有別的神」,而只當尊我為上帝,盡心愛我,唯獨信靠我;這就是算賬和登記冊,其中寫明了我們所虧欠的,他將它拿在手中,讀給我們聽,並說:「你看到你被要求做什麼了嗎?你當唯獨敬畏、愛戴和尊崇我,唯獨信靠我,並在我裡面盼望最好的。但你卻反其道而行,與我為敵,你不相信我,卻將你的信靠放在別的事物上。總而言之,你看到你連律法的一字一句都沒有遵守。」
  1. 現在,當良心聽到這些話,律法徹底臨到我們時,我們就看見我們的本分,以及我們沒有履行本分,我們意識到我們連律法的一字一句都沒有遵守,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連一刻都沒有相信或愛過上帝。那麼主現在會怎麼做呢?當良心如此被擄,承認自己必將滅亡,變得焦慮和恐懼時,他說:「賣了他和他所有的一切,以便償還。」這就是當律法揭示罪惡時,隨之而來的判決,它說:「這些你應該做,也已經做了,但你卻沒有做。」因為懲罰隨罪而來,以便償還。因為上帝賜下他的律法,並非為了讓那些不順從的人逃脫。它既不甜美也不友善,反而帶來苦澀、可怕的懲罰,將我們交給撒旦,把我們投入地獄,並讓我們受罰,直到我們償還了最後一文錢。聖保羅在羅馬書 4:15 中正確地解釋了這一點:「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也就是說,當它向我們揭示我們做錯了事時,它只會將他的忿怒和不悅帶入我們的心中。因為當良心看到自己做錯了事,它就感覺自己配得永恆的死亡;如果懲罰很快隨之而來,它就不得不絕望。這就是當主人吩咐將這個僕人連同他所有的一切都賣掉,因為他無法償還時所指的。
  1. 這僕人現在怎麼辦呢?他愚蠢地開始行動,以為自己還能償還債務,於是俯伏在地,懇求主人寬容他。這就是所有良心的折磨,當罪惡來臨,深深刺痛,直到他們感受到自己在上帝面前處於何等悲慘的境地時;那時他們就沒有安寧,四處奔走,到處尋求幫助,以擺脫罪惡,並在他們的自以為是中,認為自己可以做足夠的事來完全償還上帝。正如我們迄今所受的教導;由此也產生了如此多的朝聖、慈善基金會、修道院、彌撒和其他無稽之談;所以我們禁食、鞭打自己,成為修士和修女。所有這些都因為我們著手開始一種生活,並做許多上帝應該計算並接受償還的工作,並以為可以藉此使良心平靜並與上帝和好;所以我們就像今天經文中的這個傻瓜一樣行事。
  1. 現在,一顆被律法如此擊打,感受到其打擊和困境的心,確實是謙卑的。因此,它俯伏在主面前,懇求恩典,只是它仍然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它想自救;因為這是我們無法從我們的本性中根除的。當良心感受到這樣的痛苦時,它敢於承諾比天上所有天使所能做的更多。在這裡,人可以輕易地承諾並約束自己去做一切可能被要求的事情;因為他發現自己隨時都準備好,仍然希望藉著他的善行來彌補他的罪。
  1. 現在,看看世人過去歷史上所犯的罪過,你會發現確實如此。那時人們傳講:「奉獻給教會,進入修道院,舉行許多彌撒,然後你的罪就會得到赦免。」當他們在告解室裡強迫我們的良心時,我們做了他們強加給我們的一切,甚至給予的比他們要求的更多。可憐的人們該怎麼辦呢?他們很高興能以這種方式得到幫助;因此他們奔跑,折磨自己以擺脫罪惡;然而這卻毫無益處,因為良心仍然像以前一樣充滿疑惑,不知道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如何;或者如果它感到安全,情況反而變得更糟,陷入了自以為是,認為上帝必須看重他們的行為。理性無法放下這一切,也無法繞過它,以至於放棄它。
  1. 因此,主來了,他同情這種困境,因為僕人如此被罪惡捆綁,此外還如此愚蠢地想自救,不尋求憐憫,不知道如何談論恩典,只感受到沉重壓迫的罪惡,也不知道有誰能幫助他。於是他的主人憐憫他,釋放了他。
  1. 這裡向我們呈現了福音及其本質,以及上帝如何對待我們。當你如此被罪惡捆綁,並折磨自己以求從中解脫時,福音來了,說:「不,不是這樣,我親愛的朋友,你這樣瘋狂地折磨自己是沒有用的;你的行為一無所成,而是上帝的憐憫成就一切;他憐憫你的苦難,看見你被囚禁在這樣的痛苦中,在泥濘中掙扎,無法自拔,他看見你無法償還債務,因此他饒恕你一切。」因此,這無非是純粹的憐憫。因為他饒恕你的債務,不是因為你的行為和功德,而是因為他憐憫你的哭泣、抱怨和謙卑。這意味著上帝看重一顆謙卑的心,正如先知大衛在詩篇 51:19 中所說:「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他說,這樣的心是破碎和沮喪的,無法自救,當上帝伸出援手時,它會感到高興;這是上帝面前最好的祭物,也是通往天堂的真正道路。
  1. 現在,這一切都源於憐憫;因為上帝憐憫我們的困境,他放棄了他的要求並使之無效,從不說:「賣掉你所有的來償還。」他本可以繼續說:「你必須償還,我有權利要求,我不會因為你而廢除我的權利。」沒有人能責怪他。然而,他不想按照我們對權利的理解來對待他,而是將公義轉變為恩典,憐憫他,並給予他自由,連同妻子兒女和他所有的一切,此外還免除了他的債務。這就是上帝藉著福音所傳講的,即:凡相信的人,不僅債務,連懲罰也將被免除。對此,不能加上任何行為;因為凡傳講人可以藉著行為來彌補債務和懲罰的,就已經否認了福音。因為這兩者不能並存:上帝施憐憫,而你卻有任何功德。如果是恩典,那就不是功德;但如果是功德,那就是公義,而不是恩典(羅 11:6)。因為如果你償還了你所欠的,他就不會向你施憐憫;但如果他施憐憫,你就不必為你所得到的付出代價。因此,我們必須讓他獨自與我們打交道,從他那裡領受並相信。這就是今天福音所教導的。
  1. 現在你看到,既然這個僕人因認識自己的罪而如此謙卑,當主宣告他自由,並免除他的債務和懲罰時,這話語就給了他極大的安慰。這表明福音不會臨到邪惡的心,也不會臨到那些厚顏無恥地行事的人,而只臨到那些因罪而受苦、渴望從罪中得釋放的良心;上帝會憐憫這些人,並將一切賜給他們。
  1. 於是這僕人現在領受了這話語,並因此成為上帝的朋友。因為如果他沒有領受這話語,對他毫無益處,赦免也將毫無意義。因此,僅僅上帝向我們提供罪的赦免,並宣告恩典國度的黃金時代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抓住並相信它。如果你相信,那麼你就從罪中得釋放,一切都正確了。現在,這是基督徒生活的第一部分,由這段和所有福音所教導的,它主要在於唯獨信心,只與上帝打交道。此外,它也表明,除非首先有一個因罪而受苦和悲慘的良心,否則我們無法領受福音。
  1. 從中你可以得出結論,凡是關於我們的行為和自由意志的教導,以及凡是教導除了這福音所倡導的(即神聖的威嚴看顧我們的悲慘並憐憫我們)之外,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塗抹罪惡和獲得恩典的,都只是欺騙。因為經文清楚地說,他將禮物和赦免賜給那些一無所有的人;因此得出結論,我們沒有什麼可以報答上帝的。所以,你可以在世俗事務、外在生活和品格,或外在虔誠和美德方面擁有你想要的自由意志,正如人憑自己的力量所能擁有的,但你現在聽到,這在上帝面前一無所有。自由意志在這裡能做什麼呢?它無論如何都只有掙扎和顫抖。因此,如果你想從罪中得釋放,你必須停止並絕望於所有自己的行為,並緊緊抓住十字架,懇求恩典,然後藉著唯獨信心抓住福音。
  1. 現在接著是這個比喻的第二部分,關於那個同伴。我們樂意每時每刻為我們的唯獨信心而死。因為這個僕人已經擁有一切,他保住了生命、財產、妻子和兒女,並且有一個施恩的主人;所以如果他現在去盡其所能地做一切來獲得一個施恩的主人,那他就是個大傻瓜。他的主人那時可能會說,他只是在嘲弄我。因此,他不敢加上任何行為,而只是領受所賜給他的恩典,歡喜快樂並感謝主,並照著主對待他的方式去對待他人。
  1. 我們現在也是如此。如果我們相信,那麼我們就有施恩的上帝,不再需要什麼,而且我們最好早點死去。但如果我們要在地上活著,我們的生命就不能致力於藉著我們的行為來獲得上帝的恩寵;因為這樣做的人是在嘲笑和褻瀆上帝。正如人們迄今所教導的,我們必須藉著我們的善行、禱告、禁食等等,不斷地在上帝耳邊懇求,直到我們獲得恩典。恩典我們已經領受了,不是藉著我們的行為,而是藉著上帝的憐憫。如果你要活著,你必須有事可做,有工可作,而這一切都必須獻給你的鄰舍,基督說。
  1. 但那個僕人出去了。他怎麼出去的呢?他之前在哪裡呢?他之前在唯獨信心裡,但現在他藉著愛出去了,藉此他要向人們顯明自己。因為唯獨信心引導人從人走向上帝,但愛則引導人走向人。之前他是在裡面,只在上帝和他自己之間,因為沒有人能看見或擔保唯獨信心,以及兩者如何共同運作。因此,人必須走出人們的視線,在那裡除了上帝,沒有人被看見或感受到;這唯獨藉著唯獨信心完成,不能加上任何外在的行為。現在他來到他的鄰舍面前。如果他留在裡面,他可能已經死了;但他必須出來,與其他人一起生活,並與他們交往。在這裡他找到一個同伴,他毆打、勒住他,要求償還,卻不施憐憫。
  1.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我們基督徒必須突破,並藉著我們的行為和在人面前顯明我們有真正的唯獨信心。上帝不需要你的行為,他對你的唯獨信心已經足夠。然而他要你工作,好讓你藉此向自己和全世界顯明你的唯獨信心。因為上帝確實看見唯獨信心,但你和世人還沒有看見,因此你應該將唯獨信心的工作獻給你的鄰舍,造福他們。因此,這個僕人是所有那些應該藉著唯獨信心服事鄰舍的人的榜樣和寫照。
  1. 但他做了什麼呢?就像我們這些自以為相信,也部分相信,並為聽見福音且能談論許多福音而歡喜的人;但沒有人願意在生活中遵行。我們已經把事情弄到這個地步,魔鬼的教義和詭計已經部分被推翻,我們現在看見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我們必須唯獨藉著唯獨信心與上帝打交道,但與我們的鄰舍則藉著我們的行為。但我們無法做到,在愛方面,人能像上帝對待他一樣對待他人;正如我們自己抱怨,我們有些人變得比以前更糟了。
  1. 正如這個僕人不肯饒恕他的鄰舍,反而尋求收回他的債權;我們也照樣行事,說:「我沒有義務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也沒有義務放棄我的權利。」如果別人得罪了我,他有義務與我和好並請求饒恕。因為世人就是這樣教導和行事的。在這裡你是對的,沒有任何君王或國王會強迫你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但他們必須允許你隨心所欲地處理自己的東西。公民政府只強制你不能隨意處理別人的東西,而不是你必須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這在世人面前是正確的,正如理性所推斷的:「各人有各人的東西。」因此,凡隨心所欲使用自己的東西,不搶奪別人東西的人,並沒有做錯事。
  1. 但這福音說什麼呢?如果上帝也這樣行事,並堅持他的權利說:「我懲罰惡人,取回屬於我的東西,這是合乎公義的,誰能阻止我?」那麼我們所有人會在哪裡呢?我們都會滅亡。因此,因為他放棄了對你的要求,他希望你也照樣行事。因此,也放棄你的權利,並想:「如果上帝給了我一萬磅,我為什麼不給我的鄰舍一百先令呢?」
  1. 這樣,你的財物就不再是你的,而是你鄰舍的了。上帝確實可以保留他自己的,因為他並不欠你什麼。然而他卻將自己完全賜給你,成為你施恩的主,對你仁慈,並用他所有的財物服事你,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那麼你為什麼不也照樣行事呢?因此,如果你想在他的國度裡,你就必須像他一樣行事;但如果你想留在世界的國度裡,你就無法進入他的國度。因此,馬太福音 25:42 中,基督在末日要說的判決,是針對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人:「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等等。
  1. 但你說:你仍然堅持上帝不會看重我們的善行,也不會因為它們而拯救任何人嗎?回答:他希望這些善行是自由地做出來的,不帶任何報酬的念頭;不是為了我們藉此獲得什麼,而是為了我們將它們做給我們的鄰舍,並藉此表明我們有真正的唯獨信心;因為你給了他什麼,藉此你配得什麼,以至於他應該憐憫你,饒恕你對他所做的一切呢?或者他從中得到什麼益處呢?他一無所有,只是你讚美他,感謝他,並照他所做的去行,好讓上帝在你裡面得到感謝,那麼你就在他的國度裡,擁有一切你應該擁有的。這是基督徒生活的另一部分,稱為愛,藉此人從上帝那裡走向他的鄰舍。
  1. 那些不藉著愛的行為證明自己唯獨信心的人,是那些希望別人饒恕他們,卻不饒恕鄰舍,也不放棄自己權利的僕人;因此,他們也將像這個僕人一樣。因為當其他傳講福音的僕人看見上帝已將一切白白賜給他們,而他們卻拒絕饒恕任何人時,他們會因看見這樣的事而悲傷,他們會痛苦,因為他們對福音如此愚蠢地行事,沒有人抓住它。那麼他們會怎麼做呢?他們只能來到他們的主面前抱怨說:「事情就是這樣;你饒恕了他們所有的債務和懲罰,並白白賜給他們一切;但我們無法說服他們像你對待他們一樣對待他人。」這就是抱怨。然後上帝將在末日審判時召喚他們到他面前,並指控他們這些事,說:「當你飢餓、口渴和受苦時,我幫助了你;當你躺在罪中時,我憐憫了你,饒恕了你的債務;因此你現在也必須償還你的債務。」現在沒有恩典也沒有憐憫,只有忿怒和永恆的懲罰,從今以後任何禱告都無濟於事,他們將啞口無言,被投入折磨,直到他們償還了最後一文錢。
  1. 聖彼得也對那些聽見福音又跌倒的人說了同樣的話(彼後 2:21):「他們曉得義路,以後又轉離他們所受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為什麼會更好呢?因為如果他們轉離,他們的情況會比他們未聽見福音之前糟糕兩倍;正如基督在馬太福音 12:45 中論到污鬼,牠帶著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一同回來,住在那人裡面,那人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1. 我們現在也是如此,而且情況會更糟。羅馬也是如此。在殉道者時代,那裡的情況很好。但後來他們墮落了,可憎之事興起,敵基督掌權,這座城市變得如此邪惡,以至於無法更糟。上帝藉著福音所傳講的恩典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人們無法領受,因此也必須隨之而來巨大而可怕的懲罰。因此,我們將看到公正的懲罰臨到我們,因為我們不順從我們所擁有和認識的福音。
  1. 因為上帝每當以嚴厲的懲罰擊打百姓時,他都會事先設立一道大光;就像他將猶太人從他們的國家帶到被擄之地時,他首先興起了敬虔的約西亞王,他重新恢復了律法,以改革百姓;但當他們再次墮落時,上帝就照他們所應得的懲罰他們。同樣,當他要傾覆埃及人時,他差遣摩西和亞倫去傳講和啟迪他們(出 4:14)。又,當他要用洪水毀滅世界時,他興起了族長挪亞(創 6、7 章)。但當百姓不相信,反而變得更糟時,可怕的懲罰就隨之而來。五座城市也是如此;所多瑪和蛾摩拉以及其餘的城市都受到了懲罰,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敬虔的羅得(創 19 章)。因此,現在這樣可怕的懲罰也將臨到那些聽見福音卻不領受的人。所以福音中的這個僕人被趕出去,必須償還他所欠的。這意味著他必須承受痛苦和後果。但凡為債務承受痛苦的人,永遠不會得救。因為罪帶來死亡,當人死了,他就永遠死了,再也沒有幫助和救贖了。因此,讓我們將這些事視為警告;然而,那些剛硬不聽的人,將會防範它。
  1. 這是一篇優雅、令人安慰的福音,對受苦的良心來說是甜美的,因為它只包含罪得赦免。但對於頑固的頭腦和剛硬的心來說,這是一個可怕的判決,尤其因為這個僕人不是外邦人,而是屬於那些在福音之下,持守唯獨信心的人。因為主憐憫他,饒恕了他所做的一切,他無疑是個基督徒。因此,這不是對外邦人的懲罰,也不是對那些用外在耳朵聽福音,口頭上說福音,卻不按福音生活的一般大眾的懲罰。這就是這段福音的總結。
  1. 至於經院哲學家們習慣在這裡討論的,罪一旦被赦免是否會再回來,我就不提了。因為他們不知道罪得赦免是什麼,以為它只是停留在心裡不動的東西,然而它卻是基督的整個國度,永遠存續,沒有盡頭。因為正如太陽照耀發光,即使我閉上眼睛,它也絲毫不減,同樣,這個施恩座或罪得赦免也永遠存續,即使我跌倒了。正如我一睜開眼睛就再次看見太陽,同樣,當我抬頭再次歸向基督時,我就再次得到罪得赦免。因此,我們絕不能像那些愚蠢的人所夢想的那樣,把赦免看得如此狹隘。這就是今天福音的內容。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