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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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腳註
註腳
Ft1 我們必須記住,當路德沒有反對婚禮上的舞蹈時,他指的是他那個時代的舞蹈。當時在我們這裡流行的圓舞並非該國的普遍習俗。舞者只用手觸碰彼此,在房間裡隨著節拍移動或跳躍,尤其是在戶外時。當然,那時的舞蹈也伴隨著各種不道德行為。但路德不贊成「一切放縱和不貞潔的行為」,反而禁止並懲戒它們。我們知道他認為圓舞是不貞潔的,並用嚴厲的言辭譴責它。在德·韋特(De Wette)的《路德書信集》第六卷第435頁,在他的《書信與反思》中,他對舞蹈行為的判斷如下:「舞蹈的舉辦和允許是為了教導禮儀,讓年輕人學習尊重女性,並在年輕男子和有教養的年輕女子之間建立友誼,以便日後他們能更確定這份友誼。教皇譴責舞蹈,因為他是真實而自然的婚姻慶典的敵人。因此,某些受人尊敬的婦女和男子被邀請參加婚禮慶典,以確保一切都以得體的方式進行。但有一件事在舞蹈的進行中我不喜歡,我希望政府能禁止它;那就是年輕男子將女孩在圓圈中旋轉,尤其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開進行。」結果,許多政府,特別是路德時代及以後的市議會,頒布了公共法令,禁止「不戴斗篷的圓圈舞」。在這些法令中,「在圓圈中旋轉和轉動女孩」是被禁止的。因此,今天流行的圓舞不屬於不貞潔的舞蹈,也不屬於被允許的舞蹈,基督徒應該避免它們。參見聖路易斯版第二卷第467頁。瓦爾希(Walch)在他的第二卷第2頁中說:路德的著作曾被嚴重濫用,特別是他的《教會講道集》(Church Postil)。那些提倡現代舞的人認為他們在這裡找到了強有力的論據。然而,那些從這些話中得出結論,認為現代舞不是罪惡,不應避免和譴責的人,他們的結論沒有根據。那些引用路德來支持現代舞的人,因為他對信仰和生活的事物有如此深刻的洞察力,並在我們的教會中受到高度尊重,卻一無所獲。因為你可以用路德來反駁路德。如果你引用他著作中明確譴責一般舞蹈的地方,例如他對第三條誡命的解釋,在他對十誡的簡短解釋中,以及他對創世記4:21等的闡述,那又如何呢?那麼這裡的這段話將無法支持你為舞蹈的罪惡慾望辯護。因為你在路德的話語中發現的,是你想像出來的。當我將這段話放在其整個語境中時,我發現完全不同的東西。路德在這裡不是在談論一般的舞蹈,而是在談論以孩子般的純真進行的貞潔舞蹈。路德反對那些板著臉的偽君子和自以為是的聖徒,他們像法利賽人一樣什麼都不能容忍,甚至連孩子跳舞也不能。路德,就像基督在這個神蹟中一樣,走的是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