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06 十誡信經和主禱文的簡要解釋
十誡、信經和主禱文的簡要解釋
十誡、信經和主禱文的簡要解釋(德文:EINE KURZE FORM)
1520年
導言
這裡呈現的作品德文標題是《十誡簡要形式、信經簡要形式、主禱文簡要形式》(Eine kurze Form der zehn Gebote, eine kurze Form des Glaubens, eine kurze Form des Vaterunsers)。這是路德在1529年教義問答之前最重要的教義問答作品,值得被稱為「第一部福音派教義問答」。[1]
當然,當時「教義問答」這個名稱並未應用於《簡要形式》(Kurze Form)。在中世紀的用法中,「教義問答」是指對基督教真理基本要素的口頭教導。這種教導自古以來就以信經和主禱文為基礎。十誡則處於次要地位,並被教會的誡命所掩蓋。在中世紀後期,懺悔聖禮的影響使其地位提高。它逐漸成為「教義問答」教學的一個主題,但僅僅是作為其他罪行分類標準的補充。[2] 路德的工作是如此闡釋十誡,使其在基督教教導中,與信經和主禱文並列,佔據其永久的地位。
這類型的第一批教導手冊是為神父準備的,旨在引導他們向懺悔者提問,但隨著印刷術的發明,供平信徒使用的普及手冊越來越普遍,路德對其中一些手冊很熟悉。[3]
自從他在威登堡開始事奉以來,路德就時常講授十誡和主禱文。1518年,他的朋友阿格里科拉(Agricola)出版了一系列關於主禱文的講道,這是路德在1517年大齋期講的。[4] 同年,路德出版了他自己的《十誡、其履行與違犯的簡要解釋》(Kurze Auslegung der zehn Gebote, ihrer Erfüllung und Uebertretung)。[5] 1519年出版了《理解和禱告主禱文的簡要形式》(Kurze Form das Paternoster zu verstehen und zu beten)和《主禱文前後簡要而美好的解釋》(Kurze und gute Auslegung des Vaterunsers vor sich und hinter sich)。[7] 《論善功》(Treatise on Good Works)[8] 本質上是對十誡的闡釋,寫於1520年初的幾個月。在同一時期,路德的思想經常被告解的弊端所佔據,正如我們從《告解之道》(Confitendi Ratio)[9] 和《如何告解的簡要教導》(Kurze Unterweisung wie man beichten soil)[10] 中所了解的。因此,本作品第一和第三部分的所有材料都已備妥,並在1520年之前出版。
1520年,《簡要形式》(Kurze Form)付梓。[11] 它由三篇獨立撰寫的解釋組成,內容是中世紀教義問答教學的三個主要主題。關於誡命和主禱文的解釋是《十誡簡要解釋》(Kurze Auslegung der zehn Gebote)和《理解和禱告主禱文的簡要形式》(Kurze Form das Paternoster zu verstehen und zu beten)的重現。關於使徒信經的處理是新的,導言也是新的,路德在導言中闡述了這三部分在基督徒生活統一性中的相互關係。
這部作品不是科學和神學性的,而是通俗和宗教性的。其目的主要是靈修,而非教學。它所源自的中世紀根源是不可否認的。附在十誡解釋後面的違犯和履行清單表明,它旨在作為懺悔者的手冊,但解釋信經和主禱文的精神並非中世紀的,而且十誡解釋的簡化方式,以及擺脫十五世紀手冊的贅疣,顯示了路德所達到的新的福音派告解觀念。將信經分為三條,而非傳統的十二條,標誌著教義問答教學發展的一個時代。這本小書包含了一些罕見優美段落,我們擔心有時會被這裡所用的新語言所模糊,而且很少有作品能像對信經的處理那樣,如此簡單而有力地闡述了《基督教的本質》(Wesen des Christentums)。
1522年,路德以《禱告小冊》(Betbüchlein)為題,重新出版了《簡要形式》(Kurze Form),並作了一些細微的修改和一些增補。《禱告小冊》經歷了許多版本,最終發展成一本相當大的書,一本完整的靈修手冊。
《簡要形式》以其原始形式和作為《禱告小冊》的主要內容,對1522年之後數量不斷增加的基督教教義手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12] 它的影響延伸到英國,馬歇爾(Marshall)的《美好初級讀本》(Goodly Primer)(1534年和1535年)為英國讀者提供了《禱告小冊》的翻譯,然而,其中並未註明原作者。[13]
《簡要形式》收錄於《威瑪版》(Weimar Ed.),第七卷,第194頁及以後;《埃爾朗根版》(Erl. Ed.),第二十二卷,第3頁及以後;《克萊門版》(Clemen Ed.),第二卷,第38頁及以後;《瓦爾希版》(Walch Ed.),第十卷,第182頁及以後;《聖路易斯版》(St. Louis Ed.),第十卷,第149頁及以後。
文獻
F. Cohrs,《路德《教義問答》之前的福音派教義問答嘗試》(Die evang. Katechismusversuche vor L.'s Enchiridion)(特別是第一卷,第1頁及以後,和第四卷,第229頁及以後),《路德的教義問答和教義問答教學》條目(Katechismen L.'s and Katechismusunterricht)收錄於《真實百科全書》(Realencyk.),第十卷,第130頁及以後,和第二十三卷,第743頁及以後,以及《禱告小冊》導言(Introd. to Betbüchlein)收錄於《威瑪版》(Weimar Ed.),第十卷;O. Albrecht,《1529年兩部教義問答的序言》(Vorbemerkungen zu den beiden Katechismen von 1529),收錄於《威瑪版》(Weimar Ed.),第三十卷,第426頁及以後。(所有上述文獻均引用了更多文獻。)另請參見Gecken,《十五世紀圖畫教義問答》(Bilderkatechismus d. XV Jh.)和von Zezschwitz,《教義問答系統》(System d. Katechetik)(特別是第二卷,第一部分)。
查爾斯·M·雅各布斯(CHARLES M. JACOBS)
路德宗神學院
費城,芒特艾里
註腳
[1] Cohrs,《福音派教義問答嘗試》(Evang. Katechismusversuche),第一卷,第4頁。
[2] von Zezschwitz, Katechetik,第二卷,第176、265頁及以後。
[3] 《威瑪版》(Weimar Ed.),第十卷,第475頁。
[4] 《威瑪版》(Weimar Ed.),第九卷,第122頁及以後。路德本人重新出版了同一系列,同上,第四卷,第74頁及以後。
[5] 《威瑪版》(Weimar Ed.),第一卷,第248頁及以後。
[6] 《威瑪版》(Weimar Ed.),第六卷,第9頁及以後。
[7] 《威瑪版》(Weimar Ed.),第六卷,第20頁及以後。
[8] 第一卷,第187頁及以後。
[9] 第一卷,第81-101頁。
[10] 《威瑪版》(Weimar Ed.),第二卷,第47頁及以後。
[11] 關於確切日期,請參見《威瑪版》(Weimar Ed.),第七卷,第195頁;《克萊門版》(Clemen),第二卷,第38頁。
[12] 參見Cohrs,第四卷,第326頁及以後。
[13] 關於此資訊,我感謝新澤西州芒特霍利(Mount Holly)的J. F. Bornhold牧師。愛荷華州迪比克(Dubuque)的M. Reu教授幾乎同時發現了這一行為。
十誡、信經和主禱文的簡要解釋
1520年
序言
普通基督徒,若不能閱讀聖經,則必須學習並認識十誡、信經和主禱文;這並非沒有上帝的特別安排。因為這三者完整而徹底地包含了聖經中的一切,一切應當被宣講的,以及基督徒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如此簡潔明瞭,以至於無人能抱怨或推託,說他所需或他救恩之事過於冗長或難以記憶。
一個人需要知道三件事才能得救。首先,他必須知道他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什麼。其次,當他發現憑自己的力量既不能做他應當做的事,也不能不做他不應當做的事時,他必須知道去哪裡尋求、找到並獲得他所需的力量。第三,他必須知道如何尋求、找到並獲得這力量。
當一個人患病時,他首先需要知道他的病是什麼——他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然後他需要知道去哪裡找到能恢復他健康並幫助他做和不做他應當做的事的藥物。第三,他必須請求這種藥物,尋找它,並獲得它或讓人帶給他。同樣地,誡命教導人認識他的疾病,使他感覺並看見他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他能做什麼,不能不做什麼,從而認識自己是個罪人、是個邪惡的人。之後,信經向他展示並教導他去哪裡找到藥物——那幫助他成為好人並遵守誡命的恩典;它向他展示上帝,以及祂在基督裡所啟示和提供的憐憫。第三,主禱文教導他如何祈求這恩典,獲得它,並將它歸為己有,即透過習慣性、謙卑、安慰的禱告;然後恩典就被賜予,透過遵行上帝的誡命,他便得救。
這些是所有聖經中的三件主要事情。因此,我們從頭開始,從誡命開始,這是第一件事,學習認識我們的罪惡和邪惡,即我們的屬靈疾病,它阻止我們做我們應當做的事,不做我們不應當做的事。
十誡
[旁註:第一塊法版]
摩西的第一塊法版——右手邊的法版——包含前三條誡命。在這些誡命中,人被教導他對上帝的責任,他有義務做什麼,以及不應做什麼。
[旁註:第一條誡命]
第一條誡命教導人如何在內心對待上帝,即他應當如何時刻記念祂、思想祂、尊崇祂。他應當時刻以完全的信靠、信心和愛,帶著敬畏,仰望祂,如同仰望一位父親和好朋友,以求一切美善之事;他不可冒犯祂,而應像孩子信賴父親一樣信賴祂。因為自然教導我們有一位上帝,祂賜予一切美善,並幫助抵禦一切邪惡,甚至異教徒也透過他們對偶像的崇拜向我們展示了這一點。這條誡命是: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旁註:第二條誡命]
第二條誡命教導人如何在言語上,在他人面前,甚至在自己內心,在外在對待上帝;即他應當尊崇上帝的名。因為無人能以祂的神性本質向自己或他人展示上帝,只能透過祂的名。這條誡命是:
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
[旁註:第三條誡命]
第三條誡命教導人如何在行為上,即在敬拜上帝方面,在外在對待上帝。這條誡命是:
你當守聖日。[1]
因此,這三條誡命教導人如何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即在他的一生中——對待上帝。
[旁註:第二塊法版]
摩西的第二塊法版——左手邊的法版——包含其餘七條誡命。在這些誡命中,人被教導他有義務對待他人,即他的鄰舍,做什麼和不做什麼。
[旁註:第四條誡命]
其中第一條教導人如何對待所有代表上帝的權柄。因此,它排在其他誡命之前,緊隨關於上帝本身的前三條誡命之後。這些權柄包括父母、屬靈和世俗的君主等。這條誡命是:
當孝敬父母。
第二條教導人如何在涉及鄰舍人身的事上對待他——不可傷害他,而應在他有需要時幫助他。這條誡命是:
你不可殺人。
[旁註:第六條誡命]
第三條教導人如何對待鄰舍除了他本人之外最好的財產——即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他的朋友。他不可羞辱他們,而應盡其所能維護他們的榮譽。這條誡命是:
你不可姦淫。
[旁註:第七條誡命]
第四條教導人如何對待鄰舍的世俗財產——不可奪取或阻礙他使用,而應幫助他增加財產。這條誡命是:
你不可偷盜。
[旁註:第八條誡命]
第五條教導人如何對待鄰舍的世俗榮譽和好名聲——不可損害,而應增加、守護和保護。這條誡命是:
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因此,禁止傷害鄰舍的任何財產,並命令促進他的利益。如果我們考慮自然法[2],我們會發現所有這些誡命是多麼公正和正確;因為這裡所命令的,無論是對上帝還是對鄰舍的行為,我們每個人都會希望別人對自己這樣做,如果他是上帝,或處於上帝或鄰舍的位置。
[旁註:第九和第十條誡命]
最後兩條誡命教導人類本性是多麼邪惡,以及我們應當如何潔淨自己,擺脫一切肉體的慾望和對世俗財物的慾望;但這意味著只要我們活在世上,就必須掙扎和勞苦。它們是:
你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
你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的簡短總結
基督自己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 7:12] 現在,沒有人願意因施恩而得到忘恩負義,或讓別人奪走自己的好名聲。沒有人願意被驕傲對待。沒有人願意忍受不順從、憤怒、妻子的不貞、搶劫、說謊、欺騙、誹謗;但每個人都希望在鄰舍身上找到仁慈、感恩、幫助、真誠和忠實。所有這些都是十誡所要求的。
違犯誡命
違犯第一條
[旁註:第一條誡命]
在苦難中尋求巫術、黑魔法或巫術幫助的人。
使用符咒[3]、記號、草藥、咒語[4]、符咒等的人。
使用占卜杖和咒語,並練習水晶球占卜、披風騎行和偷奶[5]的人。
根據吉日、黃道十二宮和算命師的建議安排生活和工作的人。
透過符咒和咒語保護自己、牲畜、房屋、孩子和所有財產免受狼、鐵、火和水的侵害的人。
將自己的不幸和苦難歸咎於魔鬼或惡人,而不以讚美和愛接受它們,視其為單單來自上帝的善惡,並且不以感恩和樂意的忍耐將它們歸於上帝的人。
試探上帝,不必要地將自己置於身體或靈魂危險中的人。
誇耀自己的虔誠、智慧或其他屬靈恩賜的人。
只為世俗利益而尊崇上帝和聖徒,卻忘記自己靈魂需要的人。
不時刻信靠上帝,對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沒有信心的人。
懷疑信心或上帝恩典的人。
不阻止他人不信和懷疑,並且不盡力幫助他們相信和信靠上帝恩典的人。
這裡也包括所有形式的不信、絕望和錯誤的信仰。
違犯第二條
[旁註:第二條誡命]
無故或習慣性地發誓的人。
作偽證或違背誓言的人。
發誓或起誓做惡事的人。
妄稱上帝之名咒罵的人。
講述關於上帝的愚蠢故事,輕率地歪曲聖經話語的人。
在苦難中不呼求上帝之名,在喜樂和悲傷、順境和逆境中不稱頌祂的人。
透過自己的虔誠、智慧等尋求名譽、榮譽和名聲的人。
妄稱上帝之名的人,如同異端和所有虛榮的聖徒。
在所發生的一切事上不讚美上帝之名的人。
不抵制那些羞辱上帝之名、妄用上帝之名並藉此作惡的人。
這裡包括所有虛榮和屬靈驕傲的罪。
違犯第三條
[旁註:第三條誡命]
沉溺於暴食、醉酒、賭博、跳舞、懶惰和不貞的人。
懶惰的人,在應當參加彌撒時睡覺,不參加彌撒,散步並閒聊的人。
在主日沒有特殊需要而工作和處理事務的人。
不禱告,不默想基督的受難,不為自己的罪悔改,不祈求恩典,因此只在外表上透過衣著、食物和行為守日的人。
在所有工作和苦難中,不滿足於上帝隨己意待他的人。
不幫助他人這樣做,並且在他們做其他事時不抵制他們的人。
這裡包括懶惰和對敬拜漠不關心的罪。
違犯第四條
[旁註:第四條誡命]
因父母的貧窮、過失或卑微地位而羞恥的人。
在父母有需要時不為他們提供食物和衣物的人。
更甚者,咒罵他們、說他們壞話、恨他們和不順從他們的人。
不因上帝的誡命而從心裡高度尊重他們的人。
即使他們做錯事和施暴,也不尊敬他們的人。
不遵守基督教會關於禁食和節日等誡命的人。
羞辱、誹謗和侮辱神職的人。
不向他的君主和掌權者,無論好壞,表示尊敬、忠誠和順從的人。
違犯這條誡命的人包括所有異端、分裂主義者、叛教者、被逐出教會者、頑固的罪人等。
不幫助人們遵守這條誡命,並抵制那些違犯它的人。
這裡包括所有形式的驕傲和不順從。
違犯第五條
[旁註:第五條誡命]
對鄰舍發怒的人。
對鄰舍說「拉加」的人,這代表所有憤怒和仇恨的詞語。[馬太福音 5:22]
對鄰舍說「愚蠢」的人,這代表所有惡毒的言語、咒罵、誹謗、惡言、論斷、定罪、嘲笑等。
責罵鄰舍的罪惡或過失,而不去遮蓋和原諒它們的人。
不原諒敵人,不為他們禱告,不善待他們,不對他們行善的人。
這條誡命也包括所有憤怒和仇恨的罪,如謀殺、戰爭、搶劫、縱火、爭吵、爭執、嫉妒鄰舍的幸福和幸災樂禍。
甚至不對敵人行憐憫之工的人。
使人彼此為敵的人。
在人與人之間播撒不和的人。
不和解那些彼此為敵的人。
在能夠阻止或預防憤怒和敵意時卻不這樣做的人。
違犯第六條
[旁註:第六條誡命]
誘惑處女、犯姦淫、亂倫以及類似不貞行為的人。
使用不自然手段滿足慾望的人——這些是「無聲的罪」[6]。
用淫穢的言語、歌曲、故事或圖片激發或展示邪惡慾望的人。
透過眼神、觸摸或思想激發自己的慾望並玷污自己的人。
不避免不貞的原因,如暴食、醉酒、閒散、懶惰、睡過頭以及與男人或女人親密交往的人。
透過奢華的衣著或舉止煽動他人不貞的人。
為犯此罪提供房屋、地點、時間或幫助的人。
不透過言語和行為幫助他人保持貞潔的人。
違犯第七條
[旁註:第七條誡命]
實行偷竊、搶劫和高利貸的人。
使用假秤假量,或以次充好的人。
不誠實地接受遺產和收入的人。拖欠應得工資,並拒絕償還債務的人。
不向有需要的鄰舍借貸卻不收取利息的人[7]。
所有貪婪、急於致富,以及做任何其他扣留或奪取鄰舍財產之事的人。
不保護他人免受損失的人。
不警告他人免受損失的人。
阻礙鄰舍獲利並嫉妒鄰舍所得的人。
違犯第八條
[旁註:第八條誡命]
在法庭上隱瞞或壓制真相的人。
說謊和欺騙以傷害他人的人。
所有有害的奉承者、搬弄是非者和兩面派。
說鄰舍財產、生命、言語和行為的壞話並誹謗他們的人。
給誹謗者留地步,幫助他們,而不抵制他們的人。
不使用自己的舌頭捍衛鄰舍好名聲的人。
不斥責誹謗者的人。
不說每個人的好話,對所有壞事保持沉默的人。
隱瞞或不捍衛真相的人。
違犯最後兩條
[旁註:第九和第十條誡命]
最後兩條誡命在告解中沒有位置[8],而是被設定為我們應當達到的目標,我們應當透過悔改並藉著上帝的幫助和恩典,每天為此努力;因為邪惡的傾向不會完全消亡,直到肉體歸於塵土並被重新創造[9]。
「五官」[10]包含在第五和第六條誡命中;「六項憐憫之工」包含在第五和第七條誡命中;「七宗罪」中,驕傲包含在第一和第二條誡命中,不貞包含在第六條誡命中,憤怒和仇恨包含在第五條誡命中,暴食包含在第六條誡命中,懶惰包含在第三條誡命中,實際上包含在所有誡命中。「他人的罪」包含在所有誡命中,因為透過命令、建議和幫助他人犯罪,就有可能違犯所有誡命。「呼喊的罪」和「無聲的罪」是針對第五、第六和第七條誡命等所犯的。
在所有這些行為中,我們只看到自愛,它尋求自己的利益,從上帝那裡奪取屬於祂的,從人那裡奪取屬於他們的,並且從它所有的一切、它所擁有的一切和它所能做的一切中,既不給上帝也不給人任何東西。聖奧古斯丁說得好:「所有罪惡的開端都是自愛。」[11]
從所有這些可以看出,誡命除了愛之外什麼也不命令,除了愛之外什麼也不禁止;只有愛才能成就誡命,只有愛才能違犯誡命。因此,聖保羅說愛是所有誡命的成全;正如邪惡的愛是所有誡命的違犯。
誡命的成全
關於第一條
[旁註:第一條誡命]
以真信心敬畏和愛上帝,並在我們所有的工作中,始終堅定地信靠祂,在所有事情上,無論是惡是善,都完全、徹底、全然順服。
這裡包括所有聖經中關於信心、盼望和愛上帝的記載,所有這些都簡要地包含在這條誡命中。
關於第二條
[旁註:第二條誡命]
讚美、尊崇、稱頌並呼求上帝的名,並將自己的名譽和榮耀視為虛無,以便唯獨上帝受讚美;因為祂獨自是萬有,並成就萬事。
這裡包括聖經中所有關於讚美、尊崇和感謝上帝,關於上帝的名以及在祂裡面喜樂的教導。
關於第三條
[旁註:第三條誡命]
透過禱告、聽彌撒和福音,以及默想基督的受難來預備自己歸向上帝並尋求祂的恩典,以便以屬靈的方式領受聖禮;因為這條誡命要求一個「心靈貧窮」[馬太福音 5:3]的靈魂,將自己的虛無獻給上帝,使祂成為它的上帝,並在其中接受祂的工作和名所應得的榮耀,根據前兩條誡命。
這裡包括所有關於敬拜、聽講道和善工的命令,透過這些善工,身體順服於靈,使我們所有的工作都屬於上帝而非我們自己。
關於第四條
[旁註:第四條誡命]
樂意的順從、謙卑、順服所有權柄,因為這是上帝所喜悅的,正如使徒聖彼得所說,沒有反駁、抱怨或發怨言。
這裡包括所有關於順從、謙卑、順服和敬畏的記載。
關於第五條
[旁註:第五條誡命]
忍耐、溫柔、仁慈、和平、憐憫,以及在所有事情上都甜美和仁慈的心,對任何人,甚至對敵人,都沒有仇恨、憤怒或苦毒。這裡包括所有關於忍耐、溫柔、和平與和睦的教導。
關於第六條
貞潔、純潔和端莊,在行為、言語、舉止和思想上;飲食和睡眠的節制;以及一切促進貞潔的事物。
這裡包括所有關於貞潔、禁食、清醒、節制、禱告、警醒、勞動以及一切維護貞潔的教導。
關於第七條
[旁註:第七條誡命]
心靈貧窮、慈善、樂意借出和給予自己的財產,以及擺脫貪婪和吝嗇的生活。這裡包括所有關於貪婪、不義之財、高利貸、詭計、欺騙、傷害和阻礙鄰舍在世俗事物上的教導。
關於第八條
[旁註:第八條誡命]
和平、有益的舌頭,不傷害任何人,卻造福每個人,和解那些彼此為敵的人,為那些被誹謗的人辯護並支持他們;簡而言之,言語的真誠和樸實。這裡包括所有關於在涉及鄰舍榮譽和權利、他的事業和他的救恩的事上說話和保持沉默的教導。
關於最後兩條
[旁註:第九和第十條誡命]
那完全的貞潔和對世俗慾望和財產的徹底輕視,這些只有在來世才能完全實現。
在所有這些工作中,我們只看到對他人的愛——即對上帝和對鄰舍的愛——它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上帝和鄰舍的益處[哥林多前書 13:5],並自由地將自己獻給每個人,成為他們的,服事他們並遵行他們的旨意。
因此,你看到十誡以非常簡潔有序的方式包含了人生命所需的所有教導;如果一個人渴望遵守它們,他每時每刻都有善工可做,無需選擇其他工作,無需四處奔波,做那些未被命令的事[12]。
所有這些都從以下事實中顯而易見:這些誡命沒有教導人應當為自己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或者他應當向他人要求什麼,而只教導他應當為他人——上帝和人——做什麼和不做什麼。從中我們應當學習,它們的成全在於對他人的愛,而不是對自己的愛;因為人已經為自己尋求、做和不做太多了。他不需要被教導這些,而是需要被阻止這些。因此,活得最好的人是那些絕不為自己而活的人,而為自己而活的人,活得最糟;因為十誡就是這樣教導的。從中我們學習到,很少有人過著美好的生活;不,作為人,沒有人能過著美好的生活。知道了這一點,我們接下來必須學習從何處獲得力量來過美好的生活並遵守誡命[13]。
信經
[旁註:信經的劃分]
信經分為三部分[14],根據其中提到的聖三一的三個位格。第一部分屬於父,第二部分屬於子,第三部分屬於聖靈;因為三一神是信經中的主要內容,所有其他一切都依賴於此。
[旁註:兩種相信的方式]
我們應當注意,有兩種相信的方式。一種是相信關於上帝,就像我相信關於上帝所說的是真實的;就像我相信關於土耳其人、魔鬼或地獄所說的是真實的。這種信心是知識或觀察,而非信心。另一種是相信在上帝裡,就像我不僅相信關於祂所說的是真實的,而且將我的信靠放在祂身上,將自己交託給祂,並大膽地與祂打交道,毫不懷疑地相信祂會對我做,並為我成就祂所說的一切。我無法這樣相信土耳其人或任何人,無論他們被讚美得多麼高。因為我很容易相信一個人是好的,但我不敢因此將我的信心建立在他身上。
[旁註:真信心]
這種信心,無論生死都敢於相信上帝就是祂所說的那樣,是唯一使人成為基督徒並從上帝那裡獲得一切所願的信心。這種信心是虛假和邪惡的心所不能擁有的,因為它是活的信心;這種信心在第一條誡命中被命令,它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你不可有別的神。」因此,「在」這個詞用得恰當;並且應當仔細注意,我們不能說「我相信上帝父」,或「關於父」,而是「在上帝父裡,在耶穌基督裡,在聖靈裡」。這種信心我們不應給予任何人,只給予上帝。因此,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和聖靈,就像我們相信父一樣時,我們就承認了他們的神性;正如我們對三位一體所有位格的信心是同一種信心,所以這三位一體是同一位上帝。
信經的第一部分
[旁註:第一條信條]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這意味著——
我棄絕邪靈、所有偶像崇拜、所有巫術和錯誤的信仰。
我不信靠世上任何人,也不信靠我自己、我的能力、我的學識、我的財富、我的虔誠,或我可能擁有的一切。
我不信靠天上或地上任何受造物。
我只敢信靠那一位絕對、不可見、不可理解的上帝,祂創造了天地,並且獨自超越所有受造物。
另一方面,我不懼怕魔鬼及其同夥的任何邪惡,因為我的上帝超越他們一切。
即使我被所有人拋棄或迫害,我仍然相信上帝。
我相信,即使我貧窮、無知、無學、受鄙視或一無所有。
我相信,即使我是個罪人。因為我的信心必須而且應當超越一切存在和不存在的事物——超越罪惡和美德以及所有其他一切——以便它能單純而純粹地保持對上帝的信心,正如第一條誡命所要求我的。
我也不向祂求神蹟,以試探祂。[路加福音 11:16]
我始終信靠祂,無論祂耽延多久,我也不規定祂工作的目標、時間、尺度或方式,而是以大膽、真實的信心將一切交託給祂的神聖旨意。
如果祂是全能的,我還能缺少什麼是祂不能賜予我並為我成就的呢?
如果祂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誰能從我這裡奪走任何東西,或傷害我呢?[羅馬書 8:28] 不,如果祂——萬物都順從和服從祂——願我好,萬物豈不更要為我效力並轉為我的益處嗎?
因為祂是上帝,祂能為我做最好的事,並且知道那最好的事是什麼。
因為祂是父,祂願意為我做最好的事,並且全心全意地去做。
因為我不懷疑,而是信靠祂,我確信我是祂的兒女、祂的僕人,並且永遠是祂的繼承人,正如我所信的,就必為我成就。[馬太福音 8:13]
第二部分
[旁註:第二條信條]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這意味著——
我不僅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真實而獨一的兒子,從永恆中在一個永恆的神性本質和實體中被生;而且相信萬物都由祂的父使祂順服,並且祂在人性中成為我以及祂在神性中與父一同創造的一切事物的主。
我相信無人能憑自己的學識、行為或理性,或憑天上或地上任何可稱之物,來到父那裡或相信父,唯獨藉著並透過耶穌基督,祂的獨生子——即透過相信祂的名和主權。[約翰福音 14:6]
我堅信祂為我的緣故,由聖靈感孕,沒有人的或肉體的作為,沒有肉身之父或人的種子,為的是祂能潔淨我罪惡的、肉體的、不潔的、該死的受孕,以及所有相信祂之人的受孕,並透過祂自己和祂全能父的恩典旨意使其屬靈。
我相信祂為我由純潔的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沒有損害她身體和屬靈的童貞,為的是藉著祂父的憐憫,祂能使我罪惡的、該死的出生,以及所有相信祂之人的出生,變得蒙福、無害和純潔。
我相信祂為我的罪和所有信徒的罪背負了祂的十字架和受難,並因此聖化了所有苦難和每一個十字架,使它們不僅無害,而且有益和極具功德。
我相信祂受死並被埋葬,以完全殺死並埋葬我的罪和所有相信祂之人的罪,並且祂已經摧毀了肉體的死亡,使其完全無害,甚至有益和救贖。
我相信祂降到陰間,為我以及所有相信祂的人推翻並擄獲魔鬼及其所有權勢、詭計和邪惡,從此魔鬼不能傷害我;並且祂已經將我從地獄的痛苦中救贖出來,使它們無害且有功德。
我相信祂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為我以及所有相信祂的人賜予新生命;並且祂因此在恩典和聖靈中使我們與祂一同活過來,使我們不再犯罪,而是在一切恩典和美德中單單服事祂。
我相信祂升天,並從父那裡領受了超越所有天使和所有受造物的權柄和榮耀,因此坐在上帝的右邊——即祂是天上、地獄和地上所有屬於上帝之物的君王和主宰。因此,祂能在我們所有的需要中幫助我以及所有信徒,對抗我們所有的對手和敵人。
我相信祂將在末日從天上再次降臨,審判那些當時活著的人和那些在此期間已死的人,以及所有的人、所有天使和魔鬼都必須來到祂的審判台前,並在肉身中看見祂;祂將降臨以救贖我以及所有相信祂的人脫離肉體的死亡和所有軟弱,永遠懲罰我們的敵人,並永遠將我們從他們的力量中救贖出來。
第三部分
[旁註:第三條信條]
我信聖靈,聖而公之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身體復活,並永生。阿們。
這意味著——
我深信聖靈是與父和子同為一位真神,並且若沒有聖靈的工作,沒有人能藉著基督及其生命、受苦、受死,以及一切關於祂的教導,來到父面前,也無法獲得祂的任何恩典。聖靈的工作是父和子藉以教導、使我及所有屬祂的人活過來、呼召、吸引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活著、聖潔、屬靈,並因此將我們帶到父面前;因為父是藉著聖靈,透過基督並在基督裡,成就萬事並賜生命給萬有。
我深信在普世地上,只有一個聖潔、普遍[15]的基督教會,這教會無非是聖徒的會眾[16],即地上虔誠、有信心的人的聚集,由聖靈聚集、保守和治理,並藉著聖禮和上帝的道日日增長。
我深信凡不在此會眾中,不與其持守同一信心、同一聖道、同一聖禮、同一盼望和同一愛心的人,都不能得救;並且猶太人、異端、外邦人或罪人,若不與其和好、與其聯合並在凡事上與其一致,都不能與其一同得救。
我深信在這會眾或教會[17]中,萬物皆為共有,每個人的財產都屬於他人,沒有人擁有任何私有之物;因此,整個會眾的一切禱告和善行,必須在任何時候,無論生或死,都幫助、扶持和堅固我及每一位信徒,如此各人擔負彼此的重擔,正如聖保羅所教導的。[加拉太書 6:2]
我深信在這會眾中,且唯獨在此,才有罪的赦免;在此之外,無論善行多麼偉大或眾多,對於罪的赦免都毫無益處;但在其內,無論人犯罪多麼多、多麼嚴重或多麼頻繁,都不能阻礙罪的赦免,只要這唯一的會眾存在,赦免就存在。基督將天國的鑰匙賜給這會眾,並在馬太福音十八章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馬太福音 18:18] 同樣地,祂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對彼得一人說,彼得代表著這獨一的教會[馬太福音 16:19]:「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我深信將有死人復活,屆時,藉著同一位聖靈,所有的肉身都將復活——即所有的人,無論善惡,都將以肉身或身體復活;因此,那已死、已埋葬、已腐朽並以多種方式被毀壞的同一肉身將會歸回並活過來。
我深信復活之後,聖徒將有永生,罪人將有永死;我毫不懷疑父將藉著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聖靈同在並在聖靈裡,成就這一切——這就是「阿們」的意義:「這確實且必然是真的。」
接著是
主禱文
[旁註:序言]
向神獻上七個祈求的序言和準備: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意味著——
全能的上帝啊,祢以無限的憐憫,不僅允許我們,更藉著祢獨愛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吩咐並教導我們,透過祂的功勞和中保,將祢視為父並稱呼祢為父,儘管祢本可以公正地成為我們這些罪人的嚴厲審判者,我們曾如此頻繁且嚴重地違背祢神聖而恩慈的旨意,因此惹怒了祢:求祢藉著這憐憫,將對祢父愛的那種安慰人心的信心放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感受並品嚐到孩童般信靠的甘甜,好使我們能歡喜地稱呼祢為父,認識祢、愛祢,並在我們一切的需要中呼求祢。求祢保守我們,使我們能常作祢的兒女,不至於使祢,親愛的父,成為可怕的審判者,而我們自己成為祢的仇敵,而非祢的兒女。
祢的旨意是我們不僅稱呼祢為父,而且我們所有人都一同稱呼祢為我們的父,因此我們應當同心合意地為所有人獻上禱告:因此,求祢賜給我們弟兄般的愛和合一,使我們能彼此視為真正的弟兄姊妹,並向祢,我們共同的父,為所有人、為每一個人禱告,正如一個孩子為另一個孩子向其父親禱告一樣。
願我們當中沒有人尋求自己的事,或在祢面前忘記他人的事;而是,放下一切仇恨、嫉妒和紛爭[腓立比書 2:4],願我們彼此相愛,如同上帝善良而真實的兒女,因此同心合意地說,不是「我的父」,而是「我們的父」。
此外,既然祢不是肉身之父,也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是一位屬靈的父,祢不死也不軟弱,不像地上的父親無法自救,祢藉此向我們顯明祢是多麼無限美好的父,並教導我們將一切地上的父權、祖國、朋友、財物、骨肉之親與祢相比都視為虛無:因此,父啊,求祢賜予我們,使我們也能成為祢天上的兒女;教導我們只思想我們的靈魂和我們天上的產業,使我們暫時的祖國和地上的命運不至於欺騙、束縛和阻礙我們,使我們完全成為這世界的兒女,好使我們能以真實而正當的理由說:「我們天上的父」,並真正成為祢天上的兒女。
第一個祈求: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這意味著——
[旁註:第一個祈求]
全能的上帝啊,親愛的天父,在這悲傷的苦谷中,祢的聖名被如此多地褻瀆、辱罵和羞辱,被賦予許多不榮耀祢的事物,在許多事上被濫用並成為罪惡的遮掩,以至於可恥的生活也可能被稱為羞辱和玷污祢的聖名:
因此,求祢賜予我們神聖的恩典,使我們警惕一切不為祢聖名讚美和榮耀的事。幫助我們,使一切巫術和魔法都得以廢除。幫助我們,使一切藉祢名呼喚魔鬼或受造物的行為都停止。幫助我們,使一切錯誤的信仰和迷信都得以根除。幫助我們,使一切藉祢名偽裝的異端和錯誤教義都歸於無有。幫助我們,使任何虛假的真理、虔誠和聖潔的偽裝都不能欺騙任何人。幫助我們,使任何人都不能藉祢名起誓、說謊或欺騙。
保護我們免受一切假冒以祢名為依託的虛假自信。保護我們免受一切屬靈的驕傲和世俗榮譽或名聲的虛榮。在我們一切的需要和軟弱中,幫助我們呼求祢的聖名。在良心痛苦和死亡時刻,幫助我們不忘記祢的名。幫助我們以我們所有的財物,在我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中,唯獨讚美和榮耀祢,而不是藉此為自己建立或尋求名聲,而是唯獨為祢,因為萬物唯獨屬於祢。保守我們免於忘恩負義的可恥惡習。
求祢使我們的好行為和生活能激勵所有其他人,不是讚美我們,而是在我們裡面讚美祢,並尊榮祢的名[馬太福音 5:16]。幫助我們,使我們的惡行或軟弱不給任何人造成絆跌,不羞辱祢的名,也不停止讚美祢。保守我們,使我們不渴望任何不為祢名榮耀和讚美而存在的暫時或永恆的福分,如果我們為這樣的事禱告,求祢不要聽我們的愚昧。幫助我們如此生活,使我們被發現是上帝真實的兒女,使祢的父名不至於虛假或徒然地加在我們身上。
這祈求包括所有讚美、尊榮、感謝和歌頌上帝的詩篇和禱告,也包括整個哈利路亞。
第二個祈求:願祢的國降臨。
[旁註:第二個祈求]
這意味著——
這悲慘的生命是所有罪惡的國度,在一個主宰之下,就是那邪惡的靈,一切邪惡和罪惡的源頭和首領;但祢的國度是所有恩典和美德的國度,在一個主宰之下,就是祢親愛的兒子耶穌基督,一切恩典和美德的元首和源頭。因此,親愛的父啊,幫助我們,並恩待我們。首先賜給我們對基督真實而堅定的信心,對祢憐憫無畏的盼望,儘管我們有罪的良心充滿恐懼,以及對祢和全人類徹底的愛。保守我們免於不信、絕望和報復心。
幫助我們抵擋淫蕩和不貞,賜給我們對貞潔和一切純潔的愛。幫助我們脫離紛爭、戰爭和不和,讓祢國度的美德降臨——和平、合一和安靜的休息。願憤怒或任何其他苦毒不在我們裡面建立其國度,而是藉著祢的恩典,讓甜美的單純和弟兄般的忠誠,以及一切仁慈、愛心和溫柔在我們裡面掌權。幫助我們心中沒有過度的憂愁或悲傷,而是讓祢恩典和憐憫中的喜樂和歡欣臨到我們。最後,幫助我們,使一切罪惡都從我們身上轉離,使我們充滿祢的恩典,以及一切美德和善行,從而成為祢的國度,使我們所有的心、意念和靈,以及我們身體和靈魂的所有能力,都能順服地事奉祢,遵守祢的誡命並遵行祢的旨意,唯獨受祢的統治,而不追隨自我、肉體、世界或魔鬼。
願祢這已在我們裡面開始的國度增長,並日日增強;願對事奉上帝的冷漠——那微妙的邪惡——不至於勝過我們並使我們完全消亡,而是賜給我們力量和認真的決心,不僅在公義上開始,而且勇敢地走向完全;正如先知所說:「求祢開我的眼睛,免得我睡了死亡的覺,或在我已開始的美好生活中變得懶惰;免得仇敵再次勝過我們。」[詩篇 13:3-4]
幫助我們保持堅定,願祢未來的國度能完成並完善這已在此開始的國度。幫助我們脫離這罪惡、危險的生命;幫助我們渴望來生,並越來越憎恨今生。幫助我們不懼怕死亡,反而渴望它。除去我們對在此生活的愛,以及對今生的一切依賴,如此祢的國度才能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和完善。
這祈求包括所有我們向神祈求恩典和美德的詩篇、短句和禱告。
第三個祈求: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旁註:第三個祈求]
這意味著——
我們的意志,與祢的旨意相比,從來都不是好的,而是永遠是邪惡的;但祢的旨意永遠是最好的,是萬物之上最可愛、最值得渴望的。因此,親愛的父啊,求祢憐憫我們,願任何事都不照我們的意志成就。求祢賜予我們並教導我們,當我們的意志受挫或受阻時,能有真實而完全的忍耐。幫助我們,如果有人說話或沉默,做或不做任何與我們意志相悖的事,我們不至於生氣或發怒,也不咒罵、抱怨、呼喊、判斷、定罪或指責。幫助我們以一切謙卑讓步給那些反對或阻礙我們意志的人,放下自己的意志,讚美、祝福他們並善待他們,視他們為那些違背我們自己的意志,卻成就祢神聖旨意的人,而祢的旨意是全然美好的。
求祢賜給我們恩典,甘心樂意地忍受疾病、貧困、羞辱、痛苦和逆境,並知道這些是祢神聖的旨意,或是我們意志的釘死。幫助我們甚至樂意忍受不公,並保守我們不報復。求祢不容許我們以惡報惡,或以暴力抵抗暴力,而是賜給我們恩典,樂於接受祢加諸於我們的這些旨意,並向祢獻上讚美和感謝。求祢不容許我們將任何與我們意志相悖的事歸咎於魔鬼或惡人,而是幫助我們只歸因於祢神聖的旨意,祢安排所有這些事是為了阻礙我們的意志,並增加我們在祢國度中的福分。
幫助我們甘心樂意地死去,並將死亡視為祢旨意的彰顯,使不耐煩和絕望不至於使我們對祢不順服。幫助我們所有的肢體——眼睛、舌頭、心、手、腳——不順從自己的慾望或意志,而是被祢的旨意擄獲、囚禁和破碎。保守我們免於一切邪惡、叛逆、固執、頑強和任性的自我意志。
賜給我們真實的順服,在一切屬靈和世俗、暫時和永恆的事上,單純而完全的順從。保守我們免於誹謗、中傷、背後說人壞話、惡意判斷、定罪和指責他人的殘酷惡習。哦,求祢使我們遠離這些舌頭所帶來的巨大不幸和嚴重災禍;而是教導我們,當我們在他人身上看到或聽到可責備且令我們不悅的事時,保持沉默,遮蓋它們,除了祢以外不向任何人抱怨,將它們交給祢的旨意,並因此衷心地饒恕我們的債務人並同情他們。
教導我們知道,沒有人能傷害我們,除非他首先在祢眼中對自己造成千倍更大的傷害,這樣我們就能因此被感動而憐憫,而不是憤怒,是同情而不是報復。幫助我們,當那些不順從我們意志或傷害我們或以其生活方式令我們不悅的人遭遇不幸時,我們不至於歡喜;也幫助我們,當他們順利時,我們不至於不安。
這祈求包括所有我們向神祈求脫離罪惡和仇敵的詩篇、短句和禱告。
第四個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旁註:第四個祈求]
這意味著——
這餅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19],祂餵養並安慰靈魂。因此,天父啊,求祢賜給我們恩典,使基督的生命和話語,祂的作為和受苦,能向我們和全世界傳講、宣揚和保存。幫助我們在我們一生中,將祂的話語和作為視為一切美德的有力榜樣和明鏡。幫助我們在苦難和逆境中,藉著祂的十字架和受難找到力量和安慰。幫助我們以堅定的信心,藉著祂的死戰勝我們自己的死亡,並因此勇敢地跟隨我們所愛的領袖進入來生。
求祢將恩典賜給所有傳道人,使他們能在全世界傳講祢的道和基督,以帶來益處和救恩。幫助所有聽聞祢道的人學習基督,並藉此誠實地改善他們的生活。求祢恩慈地將所有不教導基督的異端講道和教導從聖教會中驅逐出去。憐憫所有主教、祭司、神職人員和所有掌權者,使他們能藉著祢的恩典被光照,以教訓和榜樣正確地教導和治理我們。保守所有信心軟弱的人,使他們不因其統治者的邪惡榜樣而跌倒。
保守我們免受異端和叛教教師的影響,使我們能合一,領受同一日用飲食——基督的日常教義和話語。求祢恩慈地教導我們正確看待基督的受苦,將其領受在我們心中,並在我們的生活中形成,以致我們的救恩。求祢不容許我們在臨終時被剝奪基督真實而聖潔的身體[20]。幫助所有祭司能配得且有益地使用和施行聖禮,以造就整個教會。幫助我們和所有基督徒在適當的時節領受聖禮,藉著祢的恩典並為我們的救恩。總而言之,「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即願基督永遠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祂裡面,願我們配得承受祂的名,基督徒的名。
這祈求包括所有為統治者禱告的詩篇或禱告,特別是那些為抵禦假教師的禱告,那些為猶太人、異端和所有在錯誤中的人禱告,以及那些為所有受苦和無安慰的人禱告。
第五個祈求:饒恕我們的債,如同我們饒恕了我們的債主。
[旁註:第五個祈求]
這意味著——
這祈求附帶一個條件,即我們必須先饒恕我們的債務人。完成之後,我們才能說:「饒恕我們的債。」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在第三個祈求中已經禱告:「願祢的旨意成就。」上帝的旨意是我們耐心忍受一切,不以惡報惡,不尋求報復;而是以善報惡,如同我們天上的父,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45]。因此,我們禱告:父啊,現在和我們臨終時,求祢安慰我們的良心,因為它現在和將來都會因我們的罪和祢的審判而極度恐懼。求祢將平安賜入我們心中,使我們能歡喜地等候祢的審判。求祢不要與我們進入祢嚴厲的審判,因為那時沒有人能在祢面前稱義[詩篇 143:2]。親愛的父啊,教導我們不要依賴自己的善行或功勞,也不要以此安慰自己;而是勇敢地唯獨投靠祢無限的憐憫。同樣地,求祢不容許我們因自己可責備的罪惡生活而絕望,而是要將祢的憐憫視為比我們所有生命更高、更廣、更強大。
幫助所有在死亡或試探時刻感到絕望痛苦的人,特別是某某人。也憐憫煉獄中所有可憐的靈魂,特別是某某人。饒恕他們和我們所有人的罪,安慰他們並接納他們進入恩典。求祢以祢的良善報答我們的邪惡,正如祢命令我們對待他人一樣。求祢使那邪惡的靈,那殘酷的誹謗者、控告者和誇大我們罪惡者,現在和我們臨終時,以及在所有良心痛苦中都沉默,正如我們也避免誹謗和誇大他人的罪惡一樣。求祢不要根據魔鬼和我們可憐良心的控告來審判我們,也不要聽從那些日夜在祢面前控告我們的仇敵的聲音,正如我們也不會聽從那些控告和誹謗他人的人一樣。除去我們身上罪惡和良心的重擔,使我們能以輕快喜樂的心生活和死去,行事和受苦,完全信靠祢的憐憫。
這祈求包括所有祈求上帝憐憫罪惡的詩篇和禱告。
第六個祈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旁註:第六個祈求]
這意味著——
我們有三個試探或仇敵:肉體、世界和魔鬼。因此,我們禱告:
[旁註:肉體]
親愛的父啊,求祢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控制肉體的私慾。幫助我們抵擋它過度飲食、過度飲酒、過度睡眠、懶惰、怠惰的慾望。幫助我們藉著禁食,藉著飲食、衣著、睡眠和工作的節制,藉著警醒和勞動,使肉體順服並用於善行。幫助我們將其邪惡、不貞潔的傾向以及所有慾望和誘惑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並將其殺死,使我們不順從其任何誘惑,也不追隨它們。幫助我們,當我們看到美麗的人、圖像或任何其他受造物時,它不至於成為試探,而是成為愛貞潔和在祢的受造物中讚美祢的機會。當我們聽到甜美的聲音並感受到愉悅感官的事物時,幫助我們在其中尋求的不是私慾,而是祢的讚美和榮耀。
[旁註:世界]
保守我們免於貪婪和對這世界財富的慾望。保守我們,使我們不尋求這世界的榮譽和權力,也不順從對它們的慾望。保守我們,使世界的欺騙、偽裝和虛假承諾不至於使我們走它的道路。保守我們,使世界的邪惡和逆境不至於引導我們走向不耐煩、報復、憤怒或其他惡習。幫助我們棄絕世界的謊言和欺騙,它的承諾和不忠,以及它的一切好與壞(正如我們在洗禮中已承諾要做的),堅定地持守這棄絕,並日日增長。
[旁註:魔鬼]
保守我們免受魔鬼的暗示,使我們不至於順從驕傲,變得自滿,並因財富、地位、權力、知識、美貌或祢的其他美好恩賜而輕視他人。保守我們,使我們不陷入仇恨、嫉妒或任何原因。保守我們,使我們不屈服於絕望,那對我們信心巨大的試探,無論是現在還是我們臨終時。
天父啊,求祢保守所有與這些巨大而多樣的試探爭戰和勞苦的人。堅固那些仍然站立的人;扶起所有跌倒和被擊敗的人;並賜給我們所有人祢的恩典,使在這悲慘而不確定的生命中,不斷被如此多的仇敵包圍,我們能堅定地爭戰,以堅定而騎士般的信心,贏得永恆的冠冕。
第七個祈求:救我們脫離兇惡。
[旁註:第七個祈求]
這意味著——
這祈求是針對一切痛苦和懲罰中的邪惡的禱告;正如聖教會在連禱文中禱告的:父啊,救我們脫離祢永恆的憤怒和地獄的痛苦。救我們脫離祢嚴厲的審判,在死亡和末日。救我們脫離猝死。保守我們免於水火,免於閃電和冰雹。保守我們免於飢荒和匱乏。保守我們免於戰爭和流血。保守我們免於祢的巨大瘟疫、鼠疫、法國病和其他嚴重疾病。保守我們免於身體的一切邪惡和需要,但願在所有這些事上,祢的名得榮耀,祢的國度增長,祢神聖的旨意成就。阿們。
阿們
[旁註:阿們]
願上帝幫助我們,毫不懷疑地獲得所有這些祈求,並不容許我們懷疑祢已經聽見我們,並將在所有這些祈求中聽見我們;這不是「不」,也不是「或許」,而是「是」。因此我們歡喜地說:「阿們——這是真實而確定的。」阿們。
註腳
[1] 關於此翻譯,請參見第一卷,第222頁,註1。
[2] 我們在神聖啟示之外所擁有的律法。參見羅馬書 2:15。
[3] 這些信件(Himmels-und Teuelsbriefe)的持有者被認為受到靈體的特別保護。
[4] 魔法咒語。
[5] 民間普遍歸因於女巫的行為。
[6] 見下文,第364頁,註1。
[7] 路德與中世紀教會一樣,認為收取利息是罪。見上文第159頁及以後,以及《威瑪版》(Weimar Ed.),第二十五卷,第293頁及以後。
[8] 即在向神父告解時。見第一卷,第285頁,以及上文引言,第351頁。
[9] 參見第一卷,第58、285頁。
[10] 在路德熟悉的告解手冊中,罪被分為此處提到的各類。參見第一卷,第90頁及以後;Gecken,《十五世紀圖像教義問答》(Der Bilderkatechismus des XV Jhs.),特別是v. Zezschwitz,第二卷,第197頁及以後。
[11] 《講道集》(Serm.),96,2;《米涅》(Migne),第二十八卷,第585頁。
[12] 參見第一卷,第187頁。
[13] 見上文,第355頁。
[14] 路德在此偏離了羅馬教會將信經分為十二條的慣例。
[15] Gemein.
[16] Gemeine.
[17] Christenheit,參見第一卷,第338頁。
[18] Kirche.
[19] 在1529年的教義問答中,路德放棄了對餅的這種解釋。
[20] 即主的晚餐聖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