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文庫

Martin Luther Library • 聖經註釋 132 篇 • 講道集 161 篇 • 著作文選 589 篇

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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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集(martinluth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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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_1

哥林多後書 — 第3章

導言

哥林多後書 聖保羅致哥林多後書序言 (1546年與1522年版) 在哥林多前書中,聖保羅嚴厲地責備了哥林多人許多事,將辛辣的酒倒在他們的傷口上,使他們驚恐。然而,使徒應當是安慰的傳道者,是為了扶起受驚嚇、懼怕的良心,而非使他們更加恐懼。因此,在這封書信中,他再次稱讚他們,將油倒在他們的傷口上,對他們顯出奇妙的慈愛,並吩咐他們以愛心接納那犯罪的人。在第1章和第2章中,他向他們表達了他的愛,說明他所說、所做、所受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益處和好處,以及他們應當如何完全信任他。之後,他稱讚福音的職事,這是所有工作中最崇高、最能安慰人心的,是為了人的良心帶來益處和好處。他指出福音的職事如何比律法的職事更為尊貴,以及它如何遭受逼迫,卻仍在信徒中增長,並透過十字架產生永恆榮耀的盼望。然而,在所有這些論述中,他也觸及了那些假使徒,他們關心律法多於福音,只教導外在的聖潔,這實屬虛偽,並任由內在不信的羞恥繼續存在。他在第3、4、5章中處理了這個問題。在第6、7章中,他勸勉他們以行為和苦難順服這福音的宣講,並以稱讚他們作結,藉此激勵他們在這方面繼續前進。在第8、9章中,他勸勉他們在饑荒時期,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提供物質上的支持和幫助,這些聖徒在初期曾捨棄了他們所有的財物。在第10、11、12章中,他處理了假使徒的問題。在第13章中,他威脅那些犯罪卻未悔改的人。


第3章_2


第3章

三一主日後第十二主日講道;哥林多後書 3:4-11 福音超越律法。1 這段書信經文對於不熟悉聖經語言,特別是保羅著作的人來說,聽起來完全陌生而奇妙。對於不熟練的耳朵和心靈,它是難以理解的。在教皇制度下,它至今仍未被完全領會,儘管人們一直在閱讀這些文字。2 為了理解它,我們必須首先了解保羅的主題。簡而言之,他要藉著讚美和榮耀他所受託的福音傳道職分,來反駁那些假使徒和假傳道人對他們擁有聖靈以及他們特殊技能和恩賜的虛妄誇耀。因為他發現,特別是在哥林多教會,這個他親口傳講基督的道並使他們歸信基督的教會,在他離開後不久,魔鬼就引入了異端,使人們偏離真理,誤入歧途。既然他有責任攻擊這些異端,他便將兩封書信都用於使哥林多人堅守正道,以便他們能持守從他那裡領受的純正教義,並提防假靈。促使他寫這第二封書信的主要原因,是他渴望向他們強調他作為福音傳道人的使徒職分,以羞辱那些其他教師的榮耀——他們以許多言辭和極大偽裝所誇耀的榮耀。3 他在到達我們的經文之前就開始了這個主題。這就是他如何高度讚揚福音的職事,並對比和比較教會中可能宣講的兩種職事或信息,當然,前提是所宣講的必須是上帝的道,而不是人類謊言的胡言亂語和魔鬼的教義。一種是舊約的職事,另一種是新約的職事;換句話說,就是摩西的職分,即律法,和基督福音的職分。他將後者的榮耀和能力與前者的榮耀和能力進行對比,儘管前者也是上帝的道。他以這種方式試圖擊敗那些誘惑人的靈的教導和主張,這些靈正如他最近所預言的,他們扭曲上帝的道,因為他們極力頌揚上帝的律法,但充其量也只是沒有教導其正確的使用,反而濫用它來教導行為稱義。4 既然我們面前的這些話實際上是本章開頭那些話的延續,那麼後者必須在此處一併考慮。我們讀到:V.1-3. 「我們又開始自薦嗎?難道我們像有些人一樣,需要你們的薦信,或從你們那裡得薦信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人所認識和閱讀的;你們顯明是基督的薦信,是藉著我們傳遞的,不是用墨寫的,而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肉心版上。」保羅說:「我,我的同工使徒們和我的同工們,我們不向別人索取薦信和印章來向你們推薦我們,也不向你們索取薦信來向別人推薦我們,以便在你們教會和其他教會中獲得好感後誘惑人。這是假使徒的慣例,許多人甚至現在也出示誠實傳道人和教會的薦信和證明,並以此作為他們不義陰謀得以被信任的手段。感謝上帝,我們不需要這樣的信件,你們也不必擔心我們會使用這種欺騙手段。因為你們自己就是我們所寫的信,我們可以在其中自豪,並將其呈現在各地。因為眾所周知,你們是受我們教導,並藉著我們的職事歸向基督的。」保羅的歸信者是活的薦信。5 既然他在他們中間的活動就是他的見證,而且他們自己也知道他藉著他的職事使他們成為一個教會,他便稱他們為他自己所寫的薦信;不是用墨水和段落寫的,不是寫在紙上或木頭上,也不是像摩西放在百姓面前的十誡那樣刻在堅硬的石版上,而是由聖靈寫在肉心版上——柔軟的肉心。聖靈是墨水或銘文,是的,甚至是寫作者本人;但筆或筆尖以及寫作者的手,則是保羅的職事。6 這種書信的比喻,是符合聖經用法的。摩西吩咐(申命記 6:6-9;11:18),以色列人要在他們所行所站的一切地方——在他們房屋的門框上,在他們的城門上——寫下十誡,並常常將它們擺在眼前和心中。所羅門又說(箴言 7:2-3):「遵守我的誡命,……我的律法如同你眼中的瞳仁。繫在你的指頭上,寫在你心版上。」他像父親對孩子說話,鄭重囑咐孩子記住某件事——「親愛的孩子,記住這件事;不要忘記;把它放在心裡。」同樣,上帝在先知耶利米書中說(耶利米書 31:33):「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這裡,人的心被描繪成一張紙、一塊石板或一頁,上面寫著所傳講的道;因為心要領受並牢牢記住這道。保羅就是這個意思:「我們藉著我們的職事,在你們心上寫了一本小冊子或一封信,見證你們相信上帝聖父、聖子和聖靈,並確信你們藉著基督得以救贖和得救。這個見證就是寫在你們心上的。這些字不是用墨水或蠟筆描繪的符號,而是活的思想,是心的火焰和力量。」7 進一步注意,保羅將他們的心預備好並刻上銘文,使他們成為「基督的活薦信」,歸功於他的職事。他將自己的職事與那些狂熱者的盲目幻想形成對比,這些狂熱者尋求並夢想在沒有口頭話語的情況下領受聖靈;他們或許會躲到一個角落,透過夢境抓住聖靈,將人們引離所傳講的道和可見的職事。但保羅說,聖靈透過他的講道,在哥林多人的心中動工,使基督在他們裡面活著並大有能力。說完這些話,他便開始讚美這職事,將摩西的信息或講道與他自己和使徒們的信息進行比較。他說:V.4, 5. 「我們藉著基督,對上帝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以為是出於我們自己;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真正的傳道人受上帝委託。8 這些話是對假使徒和假傳道人的打擊和刺痛。保羅是那些大言不慚、假裝擁有他們沒有的東西和做不到的事情的笨蛋的死敵;他們誇耀自己擁有大量的聖靈;他們準備好為全世界提供建議和幫助;他們為自己能夠發明新事物而自豪。他們要從自己的頭腦中編織出超越珍貴和屬天的事物,就像過去教皇和修道士的夢想一樣。「我們不是這樣做的,」保羅說。「我們不依靠自己或我們的智慧和能力。我們不傳講我們自己發明的事物。但這是我們在基督裡對上帝的誇耀和信任,就是我們使你們成為一封神聖的薦信;我們寫在你們心上的,不是我們的思想,而是上帝的道。然而,我們不是在榮耀我們自己的能力,而是榮耀那位呼召並裝備我們擔任此職分者的工作和能力;你們所聽到和相信的一切都源於他。」9 這是每個傳道人都可以宣稱的榮耀,能夠滿懷信心地說:「我在基督裡對上帝有這樣的信任,我所教導和傳講的確實是上帝的道。」同樣,當他在教會中執行其他職責時——為孩子施洗,赦免和安慰罪人——也必須以同樣堅定的信念來完成,相信這是基督的命令。10 凡想在教會中教導和行使權柄卻沒有這種榮耀的人,「對他來說,」正如基督所說(馬太福音 18:6),「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因為他傳講魔鬼的謊言,他所造成的結果是死亡。我們的教皇主義者,過去在經過許多長期持續的教導,經過許多發明和工作,他們希望藉此得救,然而他們心中和思想中總是懷疑他們是否取悅了上帝。所有異端和煽動性靈魂的教導和工作,當然不能證明他們對基督的信任;他們教導的目的是他們自己的榮耀,他們渴望的目標是人們的敬意和讚美。「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以為是出於我們自己。」11 如前所述,這是為了譴責那些假靈,他們認為憑藉特殊創造和揀選的卓越裝備,他們被召來拯救百姓,期望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都能產生奇蹟。人類教義在教會中沒有立足之地。12 現在,我們知道我們與他們是用同樣的泥土造成的;事實上,我們或許有更大的來自上帝的呼召:然而我們不能誇耀自己憑自己就能夠勸告或幫助人。我們甚至不能產生一個旨在提供幫助的想法。當談到如何站在上帝面前並獲得永生時,那確實不是靠我們的工作或能力所能達到的,也不是源於我們的大腦。在其他事情上,那些與今生有關的事情上,你可以誇耀你所知道的,你可以提出理性的教導,你可以發明自己的想法;例如:如何製作鞋子或衣服,如何管理家庭,如何管理羊群。在這些事情上,盡你所能地運用你的心智。這種布料或皮革會允許自己根據裁縫或鞋匠的喜好來拉伸和裁剪。但在屬靈的事情上,人類的推理當然是不合適的;這裡需要其他的智慧、其他的技能和能力——一些由上帝自己賜予並透過他的道啟示的東西。13 哪個凡人曾發現或領悟過這樣的真理:永恆神性中的三位格是獨一的上帝;第二位格,上帝的兒子,必須成為人,由童貞女所生;而且除了透過他的受難,沒有任何生命之道能為我們開啟?這樣的真理若非上帝親自啟示,絕不會被聽聞或傳講,絕不會在永恆中被宣揚、學習和相信。14 因此,那些誇耀自己偉大成就,並認為只要傳講自己的幻想和發明就能服事百姓的人,是極其盲目的愚人,也是危險的人物。過去在教會中,任何人都可以引入任何他們認為合適的教導;例如,修道士和神父每天都製造新的聖徒、朝聖、特別禱告、善工和獻祭,試圖抹去罪惡,從煉獄中救贖靈魂等等。那些製造這些東西的人,不是藉著基督信靠上帝的人,而是那些藐視上帝和基督的人。他們將污穢塞進人的心裡,寫下魔鬼的謊言,而基督本應獨自在那裡。然而他們卻認為自己,而且只有自己,才有資格進行所有必要的教導和工作,他們是自學成才的博士,是沒有上帝和基督幫助的全能聖徒。V.5. 「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15 憑我們自己——憑我們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我們無法為人,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成就、發現或教導任何建議或幫助。我們在你們中間所行的任何善工,我們寫在你們心上的任何教義——那都是上帝自己的工作。他將我們應說的話放在我們的心裡和口中,並透過聖靈將其印在你們的心上。因此,我們不能將任何榮耀歸於自己,不能像那些自學成才和驕傲的靈魂那樣尋求自己的榮耀;我們必須將榮耀單單歸給上帝,並且必須以這樣的事實為榮:他藉著我們所受託的職事,憑著他的恩典和能力在你們裡面動工,以致得救。16 現在,保羅這裡的思想是,在教會中除了無可置疑的上帝的道之外,不應教導和實踐任何事物。憑藉人的判斷力引入或執行任何事物都是行不通的。人的成就、人的推理和能力,除非來自上帝,否則毫無用處。正如彼得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所說(彼得前書 4:11):「若有人講道,要按著上帝的聖言講;若有人服事,要按著上帝所賜的力量服事。」簡而言之,凡想成為有智慧的人,凡想誇耀自己有高超技能、才能和能力的人,應將自己限制在屬靈以外的事物上;至於屬靈的事物,他應安守本分,避免誇耀和虛飾。因為人們觀察到你的偉大和能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貧困的靈魂可以確信他們被賜予了上帝的道和工作,藉此他們可以得救。V.6. 「他使我們夠資格作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而是憑著聖靈:因為字句叫人死,聖靈卻叫人活。」新約。17 保羅在此繼續高舉福音的職分和能力,超越假使徒的誇耀,並將上帝之道的能力提升到所有其他教義之上,甚至超越上帝律法。確實,我們憑自己不足以承擔什麼,就人類活動而言,我們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那毫無功勞或能力,無論多麼努力地去遵守上帝的律法。然而,我們有無限更好的東西可以誇耀,一些不基於我們自己活動的東西:上帝使我們夠資格擔任一個崇高的職事,稱為「新約的職事」。這個職事不僅遠遠超越人類智慧、技能和能力所能發展出的任何教導,而且比過去藉著摩西賜給猶太人的「舊約」職事更為榮耀。雖然這個職事與其他教義一樣,依附於藉著啟示所賜的道,但它是聖靈在心中動工的媒介。因此,保羅說它不是字句的職事,而是「聖靈的職事」。「聖靈」與「字句」。18 過去,這段關於聖靈和字句的經文對我們來說完全是陌生的語言。事實上,人類荒謬的解釋已經扭曲和削弱了它,以至於我,透過一位博學的聖經博士,完全無法理解它,我也找不到任何人來教導我。直到今天,它對所有教皇制度來說仍然是難以理解的。事實上,即使是古代的教師——俄利根、耶柔米等人——也沒有領會保羅的思想。這確實不足為奇!因為它本質上是一種遠超人類智力所能理解的教義。當人類理性干預其中時,它就會感到困惑。這教義對它來說完全是難以理解的,因為人類的思想不會超越律法和十誡。它抓住這些,並將自己限制在其中。它不試圖做更多,因為它受制於這樣一個原則:凡遵守律法或誡命要求的人,上帝就施恩。理性對墮落本性的悲慘一無所知。它不認識到沒有人能夠遵守上帝的誡命;所有人都處於罪和定罪之下;以及唯一能獲得幫助的方式是上帝為世界賜下他的兒子,命定另一種職事,一種可以向我們宣揚恩典與和好的職事。現在,不理解保羅所說的崇高主題的人,必然會錯過他話語的真正意義。當我們將聖經和聖保羅的書信拋諸腦後,像豬在糠秕中打滾一樣沉溺於人類的胡言亂語時,我們豈不是更容易招致這種命運嗎!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糾正,並學習正確理解使徒的言論。19 根據俄利根和耶柔米的說法,「字句」和「聖靈」被理解為書面文字的明顯意義。奧古斯丁聖徒,必須承認,對真理有所領悟。現在,如果前者的教師們能正確解釋這些詞語,他們的立場或許不會完全錯誤。他們將「字面意義」解釋為聖經敘事根據詞語的通常解釋所表達的意義。他們將「屬靈意義」解釋為詞語中發現的次要的、隱藏的意義。例如:創世記第三章的聖經敘事記載了蛇如何說服女人吃禁果並給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也吃了。這個敘事最簡單的意義代表了他們所理解的「字句」。「聖靈」然而,他們理解為屬靈的解釋,即:蛇象徵引誘人犯罪的邪惡誘惑。女人代表感官狀態,或這種誘惑和試探所發生的領域。亞當,男人,代表理性,被稱為人最高的稟賦。現在,當理性不屈服於外部感官的誘惑時,一切都很好;但當它允許自己動搖並同意時,墮落就發生了。20 俄利根是第一個如此輕率地對待聖經的人,許多人隨後效仿,直到現在,教會中充滿這種詭辯被認為是極其聰明的標誌。其目的是模仿保羅,他(加拉太書 4:22-24)以比喻的方式解釋了亞伯拉罕兩個兒子的故事,一個是自由婦人的兒子,即主婦的兒子,另一個是使女的兒子。保羅說,這兩個女人代表兩個聖約:一個聖約只產生為奴的,這正是他在我們的經文中稱之為字句的職事;另一個則帶來自由,或者,正如他這裡所說的,聖靈的職事,它賜予生命。而兩個兒子是兩個民族,其中一個不超越律法,而另一個則憑信心接受福音。確實,這是一種並非直接由敘事和文本暗示的解釋。保羅自己稱之為寓言;也就是說,一個神秘的敘事,或一個帶有隱藏意義的故事。但他並沒有說字面文本必然是叫人死的字句,而寓言或隱藏的意義就是聖靈。但那些假教師卻斷言所有聖經的文本或記載本身都只是死的「字句」,其解釋才是「聖靈」。然而他們並沒有將解釋推到律法教導之外;而保羅所說的「字句」正是指律法。21 保羅用「字句」這個詞來指律法時,帶有輕蔑的意味——儘管律法仍然是上帝的道——當他將它與福音的職事進行比較時。對他來說,字句是十誡的教義,它教導我們如何順服上帝,孝敬父母,愛鄰舍等等——這是所有書籍、講道和學校中最好的教義。「字句」對使徒保羅來說,是指一切可以採取教義、文學安排、記載形式的事物,只要它仍然是口頭或書面的東西。也包括可以用言語或文字描繪或表達的思想,但它不是寫在心裡,成為其生命的東西。「字句」是摩西的全部律法,或十誡,儘管這種教導的最高權威並未被否認。無論你聽它們、讀它們,還是心裡默想它們,都無關緊要。例如,當我坐下來默想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或第二條,或第三條等等,我所擁有的就是我可以閱讀、書寫、討論,並盡我所能去遵守的東西。當皇帝或君主發出命令說:「這你應當做,那你應當避免」時,這個過程也相當類似。這就是使徒所稱的「字句」,或者,我們在另一個場合稱之為書面意義。22 現在,與「字句」相對的,還有另一種教義或信息,他稱之為「新約的職事」和「聖靈的職事」。這種教義不教導人需要做什麼工作,因為人已經聽過這些了;它卻讓人知道上帝要為他做什麼,要賜給他什麼,事實上他已經做了什麼:他為我們賜下了他的兒子基督;因為我們不順服律法,而沒有人能遵守律法,所以我們都在上帝的憤怒和定罪之下。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與上帝和好,並將他自己的義賜給我們。這種職事中沒有提到人的行為;它反而講述基督的工作,他獨特之處在於他由童貞女所生,為罪而死,並從死裡復活,這是任何其他人無法做到的。這種教義除了透過聖靈之外,沒有人能啟示,也沒有人能賜下聖靈。聖靈在那些聽見並接受這教義的人心中動工。因此,這種職事被稱為「聖靈的職事」。23 使徒使用「字句」和「聖靈」這兩個詞來對比兩種教義;旨在強調他的職分,並顯示其優於所有其他職分,無論那些教師多麼顯赫,無論他們誇耀的屬靈恩膏多麼偉大。他刻意不稱這兩種恩典時期為「律法」和「福音」,而是根據它們各自產生的效果來命名。他以一個更優越的詞——「聖靈的職事」——來尊崇福音。相反地,他幾乎輕蔑地談論律法,彷彿他不願以「上帝的誡命」這個稱號來尊榮它,儘管事實上它確實是上帝的誡命,正如他後來自己承認的,它賜給摩西並頒布給以色列子民時,是一個超越的榮耀時刻。24 保羅為何選擇這種方式?難道輕視或不尊重上帝的律法是正確的嗎?難道貞潔和榮譽的生活不是美好和敬虔的事嗎?有人可能會爭辯說,這些事實是上帝植入理性本身的,所有書籍都教導它們;它們是世界的主導力量。我回答說:保羅主要關心的是擊敗假傳道人的虛榮和自負,並教導他們對他所宣揚的福音有正確的理解和欣賞。保羅的意思是:當猶太人誇耀他們的摩西律法,這律法是從上帝那裡領受的,並記錄在兩塊石版上;當他們誇耀他們博學而聖潔的律法傳道人及其解釋者,並將他們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作為榜樣來讚美時,所有這些與福音信息相比又算什麼呢?人們可能會說:這是一篇精彩的講道,一個出色的解釋;但是,歸根結底,它所產生的不過是誡命、解釋、書面評論。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並愛鄰舍如同自己」仍然只是一堆文字。當人們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使自己的生活符合它時,卻一無所獲。你只有豆莢而沒有豆子,只有糠秕而沒有穀粒。25 因為沒有基督,就不可能遵守律法,儘管人可能為了榮譽或財產,或出於對懲罰的恐懼,而假裝外表的聖潔。一顆不辨識基督裡上帝恩典的心,無法轉向上帝,也無法信靠他;它無法愛他的誡命並喜悅它們,反而會抵擋它們。因為本性會反抗強迫。沒有人喜歡被囚禁。人不會自願屈服於刑杖或順從劊子手的刀劍;相反,由於這些事物,他對律法的憤怒只會增加,他總是想:「但願我能不受阻礙地偷竊、搶劫、囤積、滿足我的慾望等等!」當他被強行約束時,他會希望沒有律法,也沒有上帝。這就是行為表現出一些紀律效果的情況,因為外在的人已經服從了律法的教導。26 但當心靈感受到律法的全部力量時,內在的反叛會以更為可怕的程度發生;當它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感受到定罪的判決時;正如我們將要聽到的,因為使徒說「字句叫人死」。那時,真正的難題就出現了。人性對律法怒火中燒;心中出現冒犯,這是對律法的仇恨和敵意的果實;隨後人性逃避上帝,並對上帝的審判感到憤怒。它開始質疑上帝行事的公平性,質疑他是否是一位公義的上帝。受這些思想的影響,它陷入更深的懷疑,它抱怨和煩躁,直到最終,除非福音來拯救,否則它會徹底絕望,就像猶大和掃羅一樣,或許會帶著上帝和受造物離開這個生命。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羅馬書 7:8-9),律法在人心裡產生罪,而罪產生死亡,或殺死。27 那麼,你明白為什麼律法被稱為「字句」了:儘管它是崇高的教義,但它停留在表面;它沒有作為一種產生順服的生命力進入人心。人類本性如此卑劣,它不願也不能順從律法;人類如此敗壞,沒有一個人不違犯上帝所有的誡命,儘管每天都聽到所傳講的道,並看到上帝的憤怒和永恆的定罪。事實上,人受到的壓力越大,他對律法的反抗就越猛烈。28 事情的實質是這樣的:當所有的誡命都匯集在一起,當它們的信息得到應有的每一分讚美時,它仍然只是一個字句。也就是說,教導沒有付諸實踐。藉著「字句」所指的,是各種律法、教義和信息,它們僅止於口頭或書面文字,僅由無力的字句組成。舉例來說:一個由君主或城市當局頒布的法律,如果沒有執行,就只是一封公開信,它確實提出了要求,但卻無效。同樣,上帝的律法,儘管是最高權威的教導和上帝永恆的旨意,卻必須忍受自己成為一個空洞的字句或外殼。沒有一顆活潑的心,也沒有果實,律法無力產生生命和救贖。它完全可以被稱為一個真正的「遺漏之表」(Lass-tafel);也就是說,它是一個書面列舉,不是已履行的職責,而是被拋棄的職責。在世俗的語言中,它是一道未被遵守和執行的皇家詔令。奧古斯丁聖徒就是從這個角度理解律法的。他在詩篇 17 篇的註釋中說:「沒有恩典的律法,除了沒有聖靈的字句,還能是什麼?」人類本性,沒有基督和他的恩典的幫助,無法遵守它。29 再者,保羅稱福音為「聖靈的職事」,是為了提醒人們它有能力在人心裡產生與律法完全不同的效果:它伴隨著聖靈,並創造一顆新心。人因律法的傳講而陷入恐懼和焦慮,聽到這福音信息,這信息不是提醒他上帝的要求,而是告訴他上帝為他做了什麼。它不指向人的行為,而是指向基督的行為,並吩咐他確信,因著他的兒子,上帝會赦免他的罪,並接納他為自己的兒女。這信息,當憑信心領受時,立刻使心靈歡欣和安慰。心靈不再逃避上帝;相反,它轉向上帝。在上帝那裡找到恩典並經歷他的憐憫,心靈感到被他吸引。它開始呼求他,並將他視為自己所愛的上帝來對待和敬畏。隨著這種信心和安慰的增長,對誡命的愛也會增長,順服誡命將成為人的喜悅。因此,上帝希望他的福音信息不斷被催促,作為喚醒人心辨識其狀態並回憶上帝的偉大恩典和慈愛的手段,結果是聖靈的能力不斷增強。請注意,這裡沒有律法的影響,沒有人的工作。這種力量是一種新的、屬天的力量——聖靈的能力。他將基督和他的工作印在心上,使它成為一本真正的書,這本書不是由單純的文字和詞語的痕跡組成,而是由真實的生命和行動組成。30 上帝在約珥書 2:28 和其他經文中,古時就應許要藉著新的信息,即福音,賜下聖靈。他也在傳講福音時,透過公開的顯現證實了他的應許,例如在五旬節那天,以及後來。當使徒彼得和其他人開始傳講時,聖靈從天上明顯地降臨在他們心上。使徒行傳 8:17;使徒行傳 10:44。在此之前,在律法被傳講的整個時期,沒有人聽過或見過這樣的顯現。當如此巨大的結果隨之而來時,人們不得不明白這與律法的信息截然不同。然而它的實質不過是保羅所宣稱的(使徒行傳 13:38-39):「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的道是藉著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能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稱義了。」31 在這教導中,你不再看到律法空洞的字句,無價值的糠秕或外殼,它不斷地命令:「這你應當做和遵守」,卻總是徒勞無功。你看到的是真正的核心和能力,它賜予基督和他的聖靈的豐盛。結果,人們衷心相信福音的信息,並享受其豐富。


第3章_3

他們被視為已遵守了十誡。約翰說(約翰福音 1:16-17):「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的意思是:律法確實是藉著摩西傳的,但這有什麼用呢?誠然,它是一項崇高的教義,描繪了人對上帝和全人類的責任,是一幅美麗而富有教益的圖畫;就字面而言,它確實是卓越的。然而,它仍然是空洞的;它沒有進入人心。因此,它被稱為「律法」,只要沒有給予更多,它就不能成為別的。基督取代摩西。在能夠實現之前,必須有另一位比摩西更偉大的人到來,帶來另一種教義。必須揭示恩典和真理,而不是頒布律法。因為頒布命令和體現真理是兩回事;正如教導和實踐不同。摩西確實教導了律法的教義,就解釋而言,但他既不能自己遵守,也不能給予他人遵守的能力。為了使律法得以遵守,上帝的兒子必須帶著他的豐盛而來;他為自己遵守了律法,並且是他將能力傳達給我們空虛的心,使我們也能達到同樣的豐盛。這成為可能,是當我們恩上加恩地領受時,也就是說,當我們享受基督時,並且為了那位與上帝一同享受豐盛恩典的基督的緣故,儘管我們自己對律法的順服仍然不完全。因著擁有安慰和恩典,我們也藉著他的能力領受了聖靈,這樣,我們就不再只是心中懷有空洞的文字,而是進入真理,並開始遵守上帝的律法,然而,是以一種從他的豐盛中汲取並從那裡如泉水般飲用的方式。基督是生命之源,比亞當這個死亡之源更偉大。32 保羅在羅馬書 5:17-18 中給了我們同樣的思想,他比較了亞當和基督。他說,亞當在樂園中因著他的不順服,成為世上罪和死的源頭;因著這一個人的罪,定罪臨到所有的人。但另一方面,基督藉著他的順服和公義,成為我們豐盛的源頭,從中所有人都可以獲得公義和順服的能力。而且就後者這個源頭而言,它比前者更豐富、更豐盛。雖然因著一個人的單一罪過,罪和死臨到所有的人,並隨著律法的到來而變得更加強大,但另一方面,我們在基督裡所擁有的恩典和豐盛是如此超越的力量和偉大,它不僅洗去了亞當這個人的特定罪過,這罪過在基督來之前使所有的人都陷入死亡,而且它淹沒並塗抹了所有一切的罪。因此,那些領受他豐盛恩典和豐盛以致於稱義的人,根據保羅的說法,唯獨藉著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宰。律法無效。33 你現在看到這兩種信息有何不同,以及為什麼保羅高舉其中一種,即福音的傳講,稱之為「聖靈的職事」,而稱另一種,即律法,為僅僅是空洞的「字句」。他的目的是要貶低那些假使徒和傳道人在他們的猶太教和摩西律法中所感受到的驕傲,他們大言不慚地對人們說:「親愛的,讓保羅隨他怎麼傳講,他不能推翻摩西,摩西在西奈山上領受了律法,那是上帝不可撤銷的命令,遵守它永遠是得救的唯一途徑。」34 同樣地,今天,教皇派、再洗禮派和其他教派也大聲疾呼:「你們為什麼如此多地傳講信心和基督?人們因此變得更好了嗎?當然,行為是必不可少的。」這類論點確實看似有道理,但當以真理之光檢視時,它們不過是空洞、毫無價值的廢話。因為如果考慮行為或善工,那裡有十誡;我們也像他們一樣教導和實踐這些。誡命確實可以達到目的——如果一個人能夠如此有效地傳講它們,以至於強迫人們遵守。但問題是,所傳講的內容是否也付諸實踐。除了言語——或保羅所說的字句——之外,還有別的嗎?這些言語是否帶來生命和聖靈?這個信息我們是共通的;毫無疑問,一個人必須教導十誡,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活出它們。但我們指責它們沒有被遵守。因此,需要別的東西才能使遵守它們成為可能。當摩西和律法說:「你應該這樣做;上帝要求你這樣做」時,這有什麼益處呢?唉,親愛的摩西,我清楚地聽到了,這確實是一個公義的命令;但請告訴我,我從哪裡獲得能力去做我從未做過也無法做到的事情呢?從空口袋裡花錢,或從空罐子裡喝水並不容易。如果我要償還債務,或解渴,請告訴我如何先填滿口袋或罐子。但對於這一點,這些空談者卻保持沉默;他們只是繼續用律法來驅使和折磨人,讓人在罪中沉淪,並以自己的傷害為樂。35 在這方面,保羅在這裡描繪了那些假使徒和類似的有害分裂主義者,他們大肆吹噓自己有更清晰的理解,並且比真正的福音傳道者更清楚該教導什麼。當他們盡力而為,當他們假裝偉大,並用他們的傳講行奇蹟時,卻只有空洞的「字句」。事實上,他們的信息遠不及摩西。摩西確實是一位高貴的傳道者,他所做的事情比他們任何人都更偉大。然而,律法的教義只能停留在字句,一個舊約,上帝必須頒布一個不同的教義,一個新約,它應該傳授「聖靈」。「我們所傳講的,是字句,」保羅說。「如果有人要誇口,我們可以誇口更好的事情,並提出挑戰性的辯護,說他們不是唯一教導該做什麼的人,因為他們自己也無法執行自己的教訓。我們提供執行和活出這些教訓的方向和能力。因此,我們的信息不被稱為舊約,或死字句的信息,而是新約和活潑聖靈的信息。」36 任何煽動性的靈,可以肯定的是,從未執行過自己的教訓,也永遠無法做到,儘管他可能大聲誇耀唯獨聖靈是他的引導。對於這一點,你可以放心。因為這樣的人除了行為的教義之外一無所知——他們也無法提升自己並指向別的東西。他們確實可以談論基督,但那只是為了將他樹立為受苦中忍耐的榜樣。簡而言之,如果排除了對基督的信心教義,就無法傳講新約;聖靈無法進入人心,所有教導、努力、思考、行為和能力都只停留在「字句」,缺乏恩典、真理和生命。沒有基督,人心仍然不變不新。它沒有能力遵守律法,就像寫有十誡的書本,或刻有十誡的石頭一樣。「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那精意是叫人活。」37 這裡對律法教義的榮耀有更強烈的譴責;對福音職事有更高的頌揚。使徒是否過於大膽,竟敢如此攻擊律法並說:「律法不僅是沒有生命的字句,而且只會致人於死」?這顯然不是稱律法為一個美好而有益的信息,而是一個完全有害的信息。誰,除非他想在世人眼中成為被詛咒的異端,並因褻瀆而招致處決,否則誰敢這樣說,除了保羅自己?即使是保羅也必須讚美律法,那是上帝的命令,宣告它是好的,不應被輕視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而應完全被確認和遵守,正如基督所說(馬太福音 5:18),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那麼,保羅怎麼會如此輕蔑,甚至辱罵律法,實際上將它呈現為真正的死亡和毒藥呢?嗯,這是一個崇高的教義,是理性無法理解的。世人,特別是那些自詡為聖潔和敬虔的人,根本無法容忍它;因為這無異於宣稱我們所有的行為,無論多麼寶貴,都只是死亡和毒藥。38 保羅的目的是要徹底推翻假教師和偽君子的誇耀,並揭示他們教義的軟弱,表明它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也收效甚微,因為它只提供律法,而基督卻未被宣揚和認識。他們用虛浮的言辭說,如果一個人殷勤遵守誡命並做許多善工,他就會得救。但他們的只是空話,一種有害的教義。這個事實最終會被那些沒有聽過其他教義,卻信賴他們錯誤教義的人所發現。他會發現它既沒有安慰也沒有生命的能力,而只有懷疑和焦慮,隨之而來的是死亡和毀滅。律法的恐怖。39 當人意識到自己未能遵守上帝的命令,不斷被律法催促償還債務,並面對的只有上帝可怕的憤怒和永恆的定罪時,他除了因自己的罪而陷入絕望之外,別無選擇。這是在只教導律法以期藉此進入天堂時不可避免的結果。這種對行為的信賴的虛妄性,在《教父傳》(Vitae Patrum)中提到的一位著名隱士的案例中得到了說明。這位隱士過著極其嚴峻的生活七十多年,並有許多追隨者。當死亡時刻來臨時,他開始顫抖,並在痛苦中掙扎了三天。他的門徒前來安慰他,勸他安息,因為他過著如此聖潔的生活。但他回答說:「唉,我一生確實事奉基督並過著嚴峻的生活;但上帝的審判與人的審判大不相同。」40 請注意,這位可敬的人,儘管他生活聖潔,卻不認識除了按照律法進行的上帝審判之外的任何教義。他不知道基督福音的安慰。在漫長的一生中,他努力遵守上帝的誡命並尋求救恩,現在律法卻藉著他自己的行為殺死了他。他被迫驚呼:「唉,誰知道上帝會如何看待我的努力?誰能在祂面前站立呢?」這意味著,他因自己良心的判決而喪失了天堂。他所做的工和聖潔的生活都毫無益處。它們只會將他推向更深的死亡,因為他沒有福音的安慰,而其他人,例如十字架上的強盜和稅吏,卻抓住了福音的安慰,即在基督裡罪得赦免。因此,罪被征服了;他們逃脫了律法的判決,並通過死亡進入永生。福音的功效。41 現在,對比句「那精意是叫人活」的意義變得清晰了。這裡所指的無非是聖潔的福音,一個醫治和救恩的信息;一個寶貴、安慰人心的話語。它安慰並振奮憂傷的心。它將心從死亡和地獄的口中奪回,可以說,並藉著唯獨信心稱義,將它帶到永生的確切盼望中。當信徒的最後時刻來臨,死亡和上帝的審判呈現在他眼前時,他不會將他的安慰建立在他的行為上。即使他可能過著最聖潔的生活,他也會像保羅一樣說(哥林多前書 4:4):「我雖然沒有覺得自己有什麼錯,卻也不能因此稱義。」42 這些話意味著對自己、對整個生命感到不滿;甚至可以說是將自己置於死地。儘管心裡說:「我的行為既不能使我稱義,也不能使我得救」,這實際上是承認自己配得死亡和定罪,但聖靈卻藉著福音的唯獨信心,將人從絕望中解救出來,正如聖伯納德在臨終時所告白的:「親愛的主耶穌,我意識到我一生中最好的光景也只配受定罪,但我信賴你為我而死,並用你聖潔傷口流出的血灑在我身上。因為我已奉你的名受洗,並聽從了你的話語,藉此你呼召了我,賜予我恩典和生命,並吩咐我唯獨信心。我將帶著這份確據離開此生;而不是在不確定和焦慮中思考,誰知道天上的上帝會對我做出什麼判決?」基督徒絕不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對他的生命和行為的判決早已由律法做出。因此,他必須承認自己有罪並被定罪。但他卻活在上帝從天上宣告的恩典判決中,藉此律法的判決被推翻和逆轉。這就是:「信子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 3:36。43 一旦領受了福音的安慰,它將人心從死亡和地獄的恐怖中奪回,聖靈的影響力便會被感受到。藉著它的能力,上帝的律法開始在人的心中活起來;他愛它,喜悅它,並開始遵守它。因此,永生從這裡開始,並在來世永遠持續並得以完全。44 現在你看到使徒們的教義——新約——比那些只傳講偉大行為和沒有基督的聖潔的人的教義,是多麼榮耀,多麼美好。我們應該從這個事實中看到一個動力,以喜樂的心聆聽福音。當我們得知它有能力帶給人們生命和永恆的救恩,並且當它給予我們聖靈伴隨並賜予信徒的確據時,我們應該歡喜地感謝上帝。第 7-9 節:「然而,那屬死的職事,用字刻在石頭上,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若那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更有榮光了。」福音的榮耀。45 保羅欣喜若狂,他的心充滿了對福音的讚美之詞。他再次嚴厲地對待律法,稱它為死亡和定罪的職事或教義。他還能用什麼比稱上帝的律法為死亡和地獄的教義更可憎的詞語呢?他又說(加拉太書 2:17),他稱它為「罪的執事(或傳道者)」;又說(加拉太書 3:10),那宣告咒詛的信息,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此,絕對的結論是,律法和行為在上帝面前無力稱義;因為一個只宣告罪、死亡和定罪的教義,如何能稱義和拯救呢?46 正如我們前面所說,保羅之所以被迫如此說話,是因為教師和學生都臭名昭著的自以為是,他們讓血肉之軀與律法調情,並將他們帶到上帝面前的自己的行為作為誇耀。然而,除了自欺欺人和毀滅之外,什麼也沒發生。因為,當律法以其真實面貌被看待時,當它的「榮耀」,正如保羅所說,被揭示時,它被發現除了殺死人並使他陷入定罪之外,什麼也沒做。47 因此,基督徒應當好好學習保羅這段經文,以此作為抵禦假教師的誇耀,以及魔鬼在催促律法並引誘人藉著自己的行為尋求稱義,用救恩取決於個人成就的思想折磨人心時的誘惑和試探的盔甲。我說,基督徒應當好好學習這段經文,以便在這樣的衝突中,他可以拿起魔鬼自己的劍,說:「你為什麼用律法和我的行為來煩擾我?律法到底是什麼,無論你如何向我傳講,除了讓我感受到罪、死亡和定罪的重擔之外,還有什麼呢?我為什麼要在其中尋求在上帝面前的稱義呢?」48 當保羅談到「律法的榮耀」時,猶太教義的行為稱義教師們以此誇耀,他指的是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第三十四章所記載的事情——當律法頒布時,上帝如何以威嚴和榮耀從天上降臨,有雷轟閃電,山被火環繞;以及當摩西從山上回來,帶著律法時,他的臉發出如此耀眼的光芒,以至於百姓無法直視他的臉,他不得不蒙上帕子。49 保羅將他們的榮耀轉而對付他們,他說:「確實,我們不否認那榮耀;那裡有光輝和威嚴:但那樣的榮耀除了迫使靈魂在上帝面前逃跑,並驅入死亡和地獄之外,還做了什麼呢?然而,我們信徒誇耀的是另一種榮耀——我們職事的榮耀。福音記載告訴我們(馬太福音 17:2-4),基督清楚地向他的門徒顯明了這樣的榮耀,當時他的臉發光如太陽,摩西和以利亞也在場。在這樣的榮耀顯現之前,門徒們並沒有逃跑;他們帶著驚訝的喜悅觀看,並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我們要為你和摩西搭三座棚』等等。」50 比較這兩個場景,你就會清楚地理解保羅這裡話語的含義。如前所述,他的意思實質是:「當律法以其榮耀使人心眼花繚亂,並以其真實本質顯現時,它除了產生恐懼和死亡之外,別無他物。另一方面,福音卻帶來安慰和喜樂。」但要詳細解釋摩西蒙著臉和臉發光的意義,在這裡就太長了,無法深入探討。51 保羅斷言律法的「職事」或教義「漸漸退去」,這也帶來了特別的安慰;否則就只有永恆的定罪。當基督福音的傳講找到立足之地時,律法的教義就「漸漸退去」了。摩西將讓位給基督,讓基督獨自掌權。摩西不應恐嚇信徒的良心。當良心看到摩西的榮耀,在上帝的憤怒面前顫抖和絕望時,那時正是基督的榮耀以其恩典、安慰的光芒照耀人心的時候。那時,心就能忍受摩西和以利亞。因為律法的榮耀,或摩西未蒙著的臉,只會照耀,直到人被謙卑並渴望基督蒙福的容顏。如果你來到基督面前,你將不再聽到摩西的恐嚇和驚嚇;你將聽到他作為主基督的僕人,讓他的容顏所帶來的安慰和喜樂不受遮蔽。總結:第 10 節:「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52 這裡的意思是:當藉著福音傳講所啟示的基督的榮耀和聖潔被正確地領會時,律法的榮耀——那只是一種微弱而暫時的榮耀——就被視為並非真正榮耀。與基督的光芒相比,它只是黑暗的雲朵,基督的光芒照耀著我們,引導我們脫離罪、死亡和地獄,進入上帝和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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