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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約翰福音 — 第2章
第2章
顯現期後第二主日講道;約翰福音 2:1-11
- 關於婚姻的論述已足夠,故此我們暫且擱置該主題,並在本段福音經文中處理以下三個議題:首先,這段歷史藉著婚姻本身所帶給已婚者的安慰;其次,這段福音經文所揭示的信心與愛;第三,這場婚禮的屬靈意義。
一、已婚者的安慰與婚姻狀態的榮耀
- 首先,基督親自與祂的母親和門徒一同出席這場婚禮,這確實是對婚姻生活極大的尊榮。此外,祂的母親以籌辦婚禮者的身份在場,這對新人顯然是她的貧窮親戚或鄰居,而她被迫扮演新娘母親的角色;因此,這不過是一場婚禮,絕非炫耀。因為基督言行一致,祂不去富人那裡,而是去窮人那裡;或者,如果祂確實去了顯貴和富人那裡,祂必定會責備和訓斥,結果是不受歡迎,得不到他們的感謝,更不會像在這裡一樣,以神蹟來尊榮他們。
- 其次的尊榮是,祂藉著一個大神蹟,為這場貧窮的婚禮提供了好酒,使自己成為新娘的首席司酒者;或許祂沒有錢或珠寶可以作為結婚禮物。祂從未如此尊榮法利賽人的生活或行為;因為藉著這個神蹟,祂確認婚姻是上帝的工作和設立,無論它在世人眼中顯得多麼平凡或卑微,上帝仍然承認並喜愛祂自己的工作。甚至我們自己的該亞法們也常宣稱並傳講婚姻是唯一由上帝設立的狀態。那麼,其他的狀態是誰設立的呢?當然不是上帝,而是魔鬼藉著人設立的;然而他們卻迴避、拒絕並辱罵這種狀態,自以為聖潔到不僅自己避免婚姻——儘管他們需要且應該結婚——而且因過度聖潔,他們甚至不願參加婚禮,比基督自己還要聖潔得多,因為基督這位「不聖潔的罪人」卻參加了婚禮。
- 既然婚姻有其基礎和安慰,即它是上帝所設立的,上帝愛它,而且基督自己也如此尊榮和安慰它,那麼每個人都應該珍視和尊重它,心裡也應該歡喜,因為這確實是上帝所愛的狀態,並樂意忍受其中的一切重擔,即使重擔比現在重十倍。因為婚姻在外在人看來有如此多的憂慮和不快,正是因為凡是上帝的話語和工作,若要蒙福,就必須讓外在人感到不悅、苦澀和沉重。因此,婚姻是一種藉著多重憂慮、勞苦、不快、十字架和各種逆境來培養和操練對上帝的信心以及對鄰舍的愛的狀態,這些都是凡屬上帝的話語和工作所必然伴隨的。所有這些,那些貞潔的淫亂者、聖潔的柔弱者和所多瑪人巧妙地逃避了,他們在上帝的命令之外,藉著自己的行為來事奉上帝。
- 因為這也是基督所暗示的,祂樂意供應婚姻中出現的任何缺乏,在需要酒的地方賜下酒,並將水變為酒;彷彿祂要說:你們必須喝水,也就是說,在外在承受苦難,這令人不快嗎?很好,我會為你們使它變甜,將水變為酒,使你們的苦難成為你們的喜樂和歡愉。我不會藉著取走水或將水倒掉來做到這一點;水將會留下,是的,我會讓它被倒滿,器皿充滿直到邊緣。因為我不會剝奪基督徒婚姻的憂慮和試煉,反而會增加它。這將是奇妙的事,除了親身經歷的人,沒有人會明白。它將是這樣的:
- 上帝的話語將成就這事,藉著這話語,萬物被造、被維繫並被轉化;這話語將你們的水變為酒,將令人不快的婚姻變為喜悅。上帝設立婚姻(創 2:32),異教徒和不信者並不知道,因此他們的水仍然是水,從未變成酒;因為他們感受不到上帝在婚姻生活中的喜悅和歡愉,如果他們感受到了,他們就會在我的喜悅中體驗到如此的歡愉,以至於感受不到他們一半的苦難,只在外在感受到,而在內在則完全沒有。這就是將水變為酒的方式,將我的喜悅與你們的不悅混合,並將兩者對立,使我的喜悅淹沒你們的不悅,並將其轉化為喜悅;但我的這種喜悅,除了我的話語,沒有什麼能向你們啟示和賜予,創 1:31:「上帝看著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
- 在這裡,基督也表明祂不厭惡婚宴,也不厭惡婚禮相關的事物,如裝飾、歡樂、飲食,只要符合當地的習俗和慣例;這些事物看似多餘、不必要的開銷和世俗之事;只要這些事物使用得適度並符合婚姻的本質。因為新郎新娘必須裝飾;客人也必須飲食以求歡樂。這樣的宴飲和行為都可以憑良心行事;因為聖經偶爾也有記載,甚至福音書也提到新娘的裝飾、婚禮的禮服、客人和婚宴。例如,亞伯拉罕的僕人在創 24:53 將金銀飾物贈送給以撒的新娘利百加和她的兄弟們;因此,在這些事情上,沒有人需要理會那些愁眉苦臉的偽君子和自以為是的聖徒,他們只喜歡自己所做和所教導的,不允許少女戴花環或裝飾自己。
- 上帝不關心這些外在的事物,只要信心和愛掌權;前提是,如前所述,要適度並符合每個人的身份。因為這場婚禮雖然貧窮而規模小,卻有三張桌子;這由「管筵席的」(Architriclinus)一詞所暗示,表明管筵席的需要供應三張桌子;此外,新郎自己沒有處理這項事務,而是有僕人;而且還有酒可喝;所有這些,如果強調貧窮,本可以省去,就像我們這裡經常發生的那樣。同樣,客人們也不僅僅是用酒解渴;因為管筵席的說到,好酒應該先擺上,然後當人們暢飲之後,再擺上較差的酒。所有這些基督都允許發生,我們也應該讓它發生,不要把它當作良心問題。他們並非魔鬼,即使有些人喝的酒稍微超過解渴所需,變得歡樂;否則你將不得不責怪基督,因為祂的在場是原因,而祂的母親則是因為要求;所以如果那些愁眉苦臉的聖徒要判斷,基督和祂的母親在這件事上都是罪人。
- 但我們這個時代的過度行為則不同,人們不是飲食,而是暴飲暴食,狂歡作樂,表現得好像過度消費是技巧或力量的標誌:而且,其目的不是為了歡樂,而是為了飽足和瘋狂。但這些是豬,不是人;基督不會給這樣的人酒,也不會拜訪他們。同樣在穿著方面,考慮的不是婚姻,而是炫耀和排場;彷彿最令人欽佩的是那些最能穿戴金銀珠寶,並糟蹋大量絲綢和寬幅布料的人,而這些連驢子和鞭子也能做到。
- 那麼,什麼是適度呢?理性應該教導這一點,並引用其他國家和城市的例子,那裡沒有這種排場和過度。但若要我發表意見,我會說,一個農夫如果他的婚禮服裝比他日常工作穿的衣服好兩倍,就算裝飾得很好;一個市民也一樣;一個貴族,如果他的衣服比一個市民貴兩倍;一個伯爵,比一個貴族貴兩倍;一個公爵,比一個伯爵貴兩倍,以此類推。同樣,飲食和招待客人也應根據他們的社會地位來決定,餐桌的目的應該是歡樂而非放蕩。
- 那麼,在婚禮上玩樂和跳舞是罪嗎?因為有些人宣稱跳舞會導致大罪。我不知道猶太人是否有跳舞;但既然這是當地的習俗,就像邀請客人、裝飾、飲食和歡樂一樣,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譴責它,除非它超越了體面和適度。犯罪並非單單跳舞的錯;因為在餐桌上或教堂裡也可能發生;就像有些人吃飯時變成豬,這並非吃飯的錯。在事情得體進行的情況下,我不會干涉婚禮的儀式和習俗,我會跳舞,而且不介意。信心和愛不會被跳舞或靜坐所驅散,只要你保持體面和適度。小孩子當然無罪地跳舞;你們也一樣,做個孩子,那麼跳舞就不會傷害你們。否則,如果跳舞本身是罪,就不應該允許孩子跳舞。關於婚姻的論述到此為止。
二、愛與信心的教義與榜樣
- 其次,回到我們的福音經文,我們在這裡看到基督和祂母親的愛之榜樣。母親提供服務,扮演管家角色:基督則以祂的親自臨在、神蹟和禮物來尊榮這個場合。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新郎、新娘和客人的益處,這正是愛的本質及其作為。因此,基督吸引所有人心歸向祂,使他們信靠祂,知道祂隨時樂意幫助,即使在世俗事務上,也永不離棄任何人;這樣,所有信靠祂的人都不會缺乏,無論是屬靈或屬世的事物;水必須變成酒,萬物都必須轉化為祂信徒所需之物。信的人必有足夠,無人能阻擋。
- 但在這段福音經文中,信心的榜樣更為奇妙。基督等到最後一刻,當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到缺乏,且已無計可施、無助可尋時。這顯示了神聖恩典的道路;它不會賜給那些仍然足夠、尚未感到自己需要的人。因為恩典不餵飽那些飽足的人,而是餵飽飢餓的人,正如我們常說的。凡仍然自以為聰明、強壯、虔誠,並在自己身上找到任何好處,尚未成為貧窮、悲慘、病弱的罪人和愚昧人的人,都不能來到主基督面前,也不能領受祂的恩典。
- 但每當感到需要時,祂並不會立刻趕來賜予所需和所願,而是延遲並考驗我們的信心和信靠,就像祂在這裡所做的一樣;是的,更嚴厲的是,祂表現得好像完全不願幫助,而是以嚴厲和苛刻的語氣說話。你可以在祂母親的例子中觀察到這一點。她感到需要並告訴祂,以謙卑而禮貌的請求,渴望祂的幫助和建議。因為她沒有說:「我親愛的兒子,請為我們提供酒」,而是說:「第3節。他們沒有酒了。」因此她只是觸及祂的良善,對此她完全確信。彷彿她要說:祂是如此良善和恩慈,我無需請求,我只需告訴祂缺少什麼,祂就會自動做更多,超出所求。這就是信心的道路,它以這種方式描繪上帝的良善,從不懷疑這確實如此;因此它大膽地提出請求並呈現其需要。
- 但看哪,祂多麼不友善地拒絕了祂母親謙卑的請求,她以如此大的信心向祂說話。現在觀察信心的本質。它能依靠什麼?絕對沒有,一切都是黑暗。它感到自己的需要,卻看不到任何幫助;此外,上帝像陌生人一樣轉向它,不認識它,以至於絕對什麼都沒有留下。當我們感到自己的罪和缺乏公義時,或在死亡的痛苦中感到缺乏生命時,或在地獄的恐懼中感到永恆救恩似乎已離我們而去時,我們的良心也是如此。那時確實有謙卑的渴望和敲門,禱告和尋求,以便擺脫罪、死亡和恐懼。然後祂卻表現得好像祂才剛開始向我們顯示我們的罪,好像死亡將繼續,地獄永不停止。就像祂在這裡對待祂母親一樣,祂的拒絕使需要比她向祂提出請求之前更大、更令人痛苦;因為現在一切似乎都已失去,因為她所依賴的唯一支持也消失了。
- 這就是信心在戰鬥的熱潮中所處的位置。現在觀察祂母親的行為,她在這裡成為我們的老師。無論祂的話語聽起來多麼嚴厲,無論祂顯得多麼不友善,她心裡並沒有將此解釋為憤怒,或與良善相反,而是堅定地持守祂是良善的信念,不因所受的打擊而放棄這個看法,也不願在心裡不尊重祂,認為祂不是良善和恩慈的——就像那些沒有信心的人一樣,他們在第一次衝擊下就退縮,只根據自己的感受來思考上帝,像詩篇 32:9 的馬和騾子一樣。因為如果基督的母親被那些嚴厲的話語嚇倒,她就會默默地、不悅地離開;但她吩咐僕人做祂可能告訴他們的一切,證明她已經克服了拒絕,並且仍然只期望祂的良善。
- 當一個人在困境中,尤其是在良心最深重的困境中,受到拒絕,感覺上帝向他宣告:「第4節。我與你有什麼相干?」Quid mihi et tibi?你認為這是何等的地獄般的打擊?他必然會昏厥和絕望,除非他知道並理解上帝這種行為的本質,並且在信心上有經驗。因為他會按照自己的感受行事,不會以不同的方式思考上帝並理解這些話語。他只感受到憤怒,只聽到憤慨,他只會將上帝視為他的敵人,一個憤怒的審判者。但他如何看待上帝,他就會發現上帝是如此。因此他不會期望從上帝那裡得到任何好處。這就是放棄上帝及其一切良善。結果是他逃避並憎恨上帝,不願上帝為上帝;以及所有其他不信的果實所產生的褻瀆。
- 因此,這段福音經文中最重要的思想,也是必須永遠銘記的,就是我們尊榮上帝為良善和恩慈的,即使祂的行為和言語與此相反,我們所有的理解和感受也與此相反。因為這樣,感受就被殺死,舊人就滅亡,只剩下對上帝良善的信心,而沒有任何感受。因為在這裡你看到祂的母親如何保持自由的信心,並將其作為榜樣呈現給我們。她確信祂會恩慈,儘管她感受不到。她也確信她的感受與她的信念不同。因此她自由地將一切交託並委託給祂的良善,不為祂設定時間或地點,不設定方式或尺度,不設定人物或名稱。祂要在祂喜悅的時候行事。如果不是在宴席中,那麼就在宴席結束時,或宴席之後。我的失敗我會吞下,祂對我的輕蔑,讓我在所有客人面前蒙羞,對我說話如此不友善,使我們所有人都羞愧。祂行為嚴厲,但我知道祂是甜美的。讓我們也以同樣的方式行事,那麼我們就是真正的基督徒。
- 在這裡請注意,祂對自己的母親是多麼嚴厲,藉此不僅教導我們上述信心的榜樣,也證實了在關乎上帝及其事奉的事上,我們不應認識父母,正如摩西在申命記 33:9 所寫:「論到他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們;他也不承認他的弟兄,也不認識他的兒女。這樣,他們就遵守你的話,以色列啊。」因為儘管地上沒有比父母更高的權柄,但當上帝的話語和工作開始時,這權柄就終止了。因為在神聖的事上,父母,更不用說主教或任何其他人,只有上帝的話語才能教導和引導。如果父母命令、教導,甚至懇求你為上帝做任何事,或在祂的事奉中做任何祂沒有明確命令和吩咐的事,你都應該回答:「Quid mihi et tibi?」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同樣地,基督在這裡絕對拒絕在祂母親想要的時候做上帝的工作。
- 因為父母有責任,是的,上帝造他們為父母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想法和虔誠來教導和引導孩子歸向上帝,而是按照上帝的命令;正如聖保羅在以弗所書 6:4 所宣告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也就是說,教導他們上帝的命令和話語,就像你們受教一樣,而不是你們自己的想法。因此,在這段福音經文中,你看到基督的母親將僕人從自己引向基督,告訴他們不是:「凡我對你們說的,你們都要做」,而是:「第5節。祂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做什麼。」你必須將每個人都引向這句話,如果你想正確引導;所以馬利亞的這句話(凡祂說的,你們就做)是,也應該是,基督徒世界中日常的格言,摧毀所有人的教義和一切不真正是基督話語的東西。我們應該堅定地相信,凡是加在上帝話語之上的一切,並非像他們誇口和謊稱的那樣,是教會的命令。因為馬利亞說:凡祂說的,那,那,那,就做,而且只做那樣;因為其中將有足夠的事可做。
- 在這裡你也看到,信心不會失敗,上帝不允許那樣,反而賜予更豐盛、更榮耀的,超出我們所求的。因為這裡不僅賜予酒,而且是上好的美酒,而且數量巨大。藉此祂再次引誘和吸引我們,即使祂延遲,也要自信地信靠祂。因為祂是真實的,不能否認自己;祂是良善和恩慈的,祂必須自己承認並證明這一點,除非我們阻礙祂,拒絕給祂時間、地點和方法來做到這一點。最終祂不能放棄祂的工作,就像祂不能放棄自己一樣——只要我們能堅持到祂的時刻來臨。
三、這場婚禮的意義
- 第三,我們必須簡要地觸及這段經文的屬靈意義。這場婚禮和每一場婚禮都象徵著基督,這位真正的新郎,以及基督徒世界,這位新娘;正如馬太福音 22:1-14 的福音經文充分顯示的。
- 這場婚禮發生在加利利的迦拿;也就是說,基督徒世界始於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中,並仍然存在於所有像猶太人一樣的人中。猶太民族被稱為迦拿,意為「熱心」,因為他們勤奮地實踐律法,熱切地堅持律法的行為,以至於福音書總是稱猶太人為熱心者,尤其是聖保羅在羅馬書 9 和 10 章中。這也是自然的,凡有律法和善工之處,必有熱心和爭競,各人聲稱自己比別人好,但首先是反對不顧行為、只誇耀上帝恩典的信心。現在,凡有基督之處,總會有這樣的熱心者,祂的婚禮必須在「熱心城」舉行,因為你總是在福音和信心旁邊找到那些靠行為稱義的人和與信心爭吵的猶太熱心者。
- 加利利意為邊界或國家的邊緣,是從一個國家進入另一個國家的地方。這象徵著「熱心城」中那些居住在律法與福音之間的人,他們應該遷徙並從行為轉向信心,從律法進入基督徒的自由;正如有些人已經這樣做了,現在仍然這樣做。但大多數人仍然停留在他們的行為中,居住在邊界上,既沒有成就善工,也沒有信心,他們以行為的光輝和閃耀來保護自己。
- 基督被邀請參加婚禮,象徵著祂在律法和先知書中早已被應許,並被熱切期待和呼求,要將水變為酒,成就律法並建立信心,使我們成為真正的加利利人。
- 祂的門徒與祂一同被邀請;因為祂被期望成為一位偉大的君王,因此需要使徒和門徒,以便祂的話語能在各地自由而充分地被傳講。同樣,祂的母親是基督教會,從猶太人中選出,她自己最屬於這場婚禮,因為基督確實是應許給猶太民族的。
- 六個石缸,為猶太人的潔淨之用,是舊約的書卷,藉著律法和誡命使猶太人只在外表上虔誠和潔淨;因此,傳道者說,它們是按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擺在那裡,彷彿在說:這象徵著沒有信心的行為潔淨,這永遠不能潔淨人心,反而使它更不潔淨;這是一種猶太式的,而非基督徒或屬靈的潔淨。
- 有六個水缸,象徵著那些從事行為潔淨的人所經歷的勞苦和辛勞;因為他們的心在其中找不到安息,因為安息日,第七日,是缺乏的,在其中我們從自己的工作中安息,讓上帝在我們裡面工作。因為有六個工作日,上帝在其中創造了天地,並命令我們勞動。第七日是安息日,在其中我們不應在律法的行為中勞苦,而是讓上帝藉著信心在我們裡面工作,而我們則保持安靜,享受律法勞動的假期。
- 缸裡的水是律法的內容和實質,藉此良心受到管轄,並像刻在石缸上一樣刻在文字中。
- 它們是石製的,就像摩西的石版一樣,象徵著猶太人頑固的百姓。因為他們的心反對律法,所以律法在外表上似乎也反對他們。律法對他們來說似乎是堅硬和困難的,因此它確實是堅硬和困難的;原因在於他們的心是堅硬的,反對律法;我們都發現、感覺並經驗到,我們對善是堅硬和反感的,對惡是柔軟和傾向的。惡人感受不到這一點,但那些渴望虔誠並極力勞苦於自己行為的人則感受得到。這就是每缸兩三桶的意義。
- 將水變為酒,就是使律法的解釋變得令人愉悅。這是這樣做的:在福音到來之前,每個人都將律法理解為要求我們的行為,我們必須用自己的行為來成就它。這種解釋要麼產生頑固、自負的偽裝者和偽君子,比任何石缸都堅硬,要麼產生膽怯、不安的良心。缸裡只剩下水,對上帝審判的恐懼和懼怕。這是水的解釋,不是用來飲用的,也不能使任何人感到愉悅;相反,它除了洗滌和潔淨之外,別無他物,卻沒有真正的內在潔淨。但福音解釋律法,表明它要求的比我們能給予的更多,它要求一個與我們不同的人來成就它;也就是說,它要求基督並將我們帶到祂面前,這樣首先藉著祂的恩典,我們在真正的信心裡成為像基督一樣不同的人,然後我們才真正行善。因此,律法的正確解釋和意義是引導我們認識自己的無助,將我們從自己身上驅趕到另一個人,即基督那裡,向祂尋求恩典和幫助。
- 因此,當基督想要造酒時,祂讓他們再倒更多的水,直到缸口。因為福音來了,使律法的解釋完全清晰(如前所述),表明屬於我們的除了罪之外別無他物;因此,藉著律法我們無法避免犯罪。現在當兩三桶水聽到這話時,也就是那些按照律法在善工中勞苦,心裡已經膽怯,良心不安的好心人,這種解釋大大增加了他們的恐懼和驚慌;水現在威脅要溢出缸蓋和缸口。在此之前,當他們感到不情願和反對善時,他們仍然想像自己可能藉著善工成功;現在他們聽到自己完全不適合和無助,而且不可能藉著善工達到目的。這使缸裡的水滿溢,再也裝不下了。這就是以最高的方式解釋律法,只剩下絕望。
- 然後,安慰的福音來了,將水變為酒。因為當人心聽到基督為我們成就律法,並將我們的罪歸算在祂自己身上時,它就不再關心律法要求不可能的事,我們必須絕望於成就它們,並且必須放棄我們的善工。是的,律法如此深奧高遠,如此聖潔公義良善,要求如此偉大的事,這是一件極好的、令人愉悅的事;它因要求如此多而偉大的事而受人喜愛和稱讚。這是因為人心現在在基督裡擁有了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如果律法要求得少,它反而會感到遺憾。看哪,這樣,律法現在就變得令人愉悅和容易,而以前它是令人不快、困難和不可能的;因為它藉著聖靈活在心中。缸裡不再有水,它已變成酒,傳給客人,被飲用,並使人心歡樂。
- 這些僕人都是新約的傳道者,就像使徒和他們的繼承者一樣。
- 舀出來傳給客人,就是從聖經中取出這種解釋,並向全世界傳講,這世界被邀請參加基督的婚禮。
- 這些僕人知道(傳道者告訴我們)酒是從哪裡來的,它曾經是水。因為只有使徒和他們的繼承者才明白律法如何藉著基督變得令人愉悅和快樂,以及福音如何藉著信心而不是行為來成就律法,一切都與以前在善工中沒有改變。
- 但管筵席的確實嘗到酒是好的,但他不知道酒是從哪裡來的。這位管筵席的是猶太人中舊有的祭司制度,他們只知道行為,尼哥德慕就是其中之一,約翰福音 3:9;他確實感覺到基督這件事是多麼美好,但他不知道它是如何發生的,以及為什麼會這樣,他仍然堅持行為。因為那些教導行為的人無法理解和領會福音和信心的行動。
- 他叫新郎來,責備他把好酒留在最後,而每個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然後才擺上較差的。直到今天,猶太人仍然驚訝於福音的傳講竟然延遲了這麼久,現在才首先傳給外邦人,而他們卻被說成是長期以來一直在喝較差的酒,在律法之下長期承受白天的重擔和炎熱;正如另一段福音經文所闡述的,馬太福音 20:12。
- 請注意,上帝和人的行事方式是相反的。人先擺上最好的,然後是較差的。上帝先賜下十字架和苦難,然後是尊榮和福樂。這是因為人試圖保存舊人;因此他們教導我們藉著行為遵守律法,並提供偉大而甜美的應許。但結果卻是陳腐的,結果味道惡劣;因為時間越長,良心的狀況就越糟,儘管它因偉大的應許而陶醉,感受不到自己的悲慘;但最終當酒被消化,虛假的應許消失時,悲慘就顯現出來了。但上帝首先恐嚇良心,擺上悲慘的酒,實際上只有水;然後,祂卻以永恆的福音應許來安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