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pians-4 flash
第4章_1
第四章
經文:腓立比書 4:1
Therefore, my beloved and longed-for brethren, my joy and crown, so stand fast in the Lord, my beloved.
因此,我所親愛、所切慕的弟兄們,你們是我的喜樂,是我的冠冕。我所親愛的,你們務要在主裡站立得穩。
路德解經:
- 「因此」:這個詞將本章與前一章緊密連結。保羅在第三章中嚴厲地斥責了那些「犬類」、那些「作惡的」、那些「妄自行割的」,他們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結局是滅亡。現在,他轉向那些真正屬於基督的人,勸勉他們要堅定不移。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從對假教師的警告轉向對真信徒的牧養。
- 「我所親愛、所切慕的弟兄們」:保羅在這裡表達了他對腓立比信徒深切的愛與關懷。這不是空洞的客套話,而是源於他對他們靈魂的負擔。他將他們視為自己在基督裡所生的兒女,因此對他們有著父親般的慈愛。這種愛是唯獨恩典(sola gratia)的果實,是聖靈在信徒心中所結的。
- 「你們是我的喜樂,是我的冠冕」:這句話充滿了牧者的驕傲與滿足。保羅的喜樂不是來自世俗的成就或財富,而是來自於看到信徒在基督裡成長、堅固。他們是他在主裡勞苦的獎賞,是他在末日審判台前可以獻給基督的「冠冕」。這與那些追求「榮耀神學」(Theology of Glory)的人形成鮮明對比,他們尋求地上的榮耀,而保羅則尋求天上的獎賞。
- 「務要在主裡站立得穩」:這是保羅的核心勸勉。在一個充滿異端邪說和世俗誘惑的世界裡,信徒必須堅定不移地持守唯獨信心(sola fide)的福音。這不是靠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或努力,而是靠著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所賜的力量。站立得穩意味著:
- 持守純正的教義:不被那些「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s)或「律法主義者」所迷惑,他們要麼廢棄律法,要麼將律法置於福音之上。
- 抵擋罪惡的誘惑:認識到自己是「義人同時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因此需要不斷地悔改(repentance)並依靠恩典。
- 忍受逼迫與苦難:知道十字架神學(Theology of the Cross)是基督徒生命的本質,苦難是成聖(sanctification)的途徑。
- 活出基督的樣式:在日常生活中彰顯唯獨上帝的榮耀(Soli Deo gloria)。
- 「我所親愛的」:保羅再次重複這個稱呼,強調他對他們的深情。這是一種牧者的心腸,他不僅傳講律法與福音(Law and Gospel),更以愛來牧養他的
第4章_2
第四章:將喜樂與溫和帶給世界
經文:腓立比書 4:4-7
1 這段經文雖然簡短,卻是基督徒信仰中一個富有啟發性且重要的教訓。它教導我們應當如何對待上帝和我們的鄰舍。經文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
我們對待上帝的態度——靠祂喜樂
2 喜樂是信心的自然果實。使徒在別處說(加拉太書 5:22-23):「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除非人心相信上帝,否則不可能在祂裡面喜樂。當缺乏信心時,人就充滿恐懼和憂鬱,一提到上帝,甚至只是想到祂,就想逃避。事實上,不信的心充滿了對上帝的敵意和仇恨。它意識到自己的罪咎,對上帝的慈悲憐憫沒有信心;它知道上帝是罪惡的敵人,必將嚴厲懲罰罪惡。
3 既然心中存在這兩件事——對罪的意識和對上帝懲罰的感知——那麼心就必然常常沮喪、軟弱,甚至驚恐。它必須不斷地擔憂上帝隨時準備懲罰。所羅門說(箴言 28:1):「惡人雖無人追趕,卻是逃跑。」申命記 28:65-66 寫道:「耶和華必使你在那裡心裡顫抖……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要說服這樣的心在上帝裡面喜樂,就像試圖說服水燃燒一樣。所有言語都將無效,因為罪人感到上帝的手壓在他的良心上。先知的訓誡(詩篇 32:11)也說:「你們義人哪,要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哪,都要歡呼。」必須是義人和正直的人才能在主裡喜樂。因此,這段經文不是為罪人寫的,而是為聖徒寫的。首先,我們必須告訴罪人如何從罪中得釋放,並認識一位慈悲的上帝。當他們從邪惡良心的權勢下被釋放時,喜樂就會自然而然地產生。
4 但我們如何才能從控告的良心中得釋放,並獲得上帝慈悲的確據呢?這個問題在之前的講道中已經充分回答,之後也將頻繁地再次滿足。凡想擁有平靜良心並感受上帝慈悲的人,絕不可像那些背道者一樣,依賴行為,進一步傷害心靈並增加對上帝的仇恨。他絕不可將任何希望寄託於行為;他必須在基督裡認識上帝,領悟福音並相信其應許。
5 但福音除了應許基督為我們捨身,祂擔當我們的罪,祂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大祭司、中保和代求者,並且唯獨藉著祂和祂的工作,上帝才與我們和好,我們的罪才得赦免,我們的良心才得釋放並歡喜之外,還應許了什麼呢?當這種對福音的信心真正存在於心中時,上帝就被視為恩慈和悅納的。心靈自信地感受到祂的恩惠和恩典,唯獨這些。它不懼怕上帝的懲罰。它感到安穩和喜樂,因為上帝已藉著基督,將豐盛的良善和恩典賜予它。本質上,這種信心的果實就是仁愛、和平、喜樂,以及感恩和讚美的詩歌。它將在上帝裡面享受純粹而真誠的喜悅,視祂為至愛和恩慈的父,一位對它完全是慈父態度的父,祂不憑藉它任何功德,就豐盛地將祂的良善傾注於這顆心。
6 請注意,保羅在此所說的喜樂,就是這樣一種喜樂——其中沒有罪,沒有對死亡或地獄的恐懼,而是在上帝和祂的恩慈中,一種歡樂而全能的信心。因此,經文說:「要靠主喜樂」;而不是靠金銀喜樂,不是靠吃喝喜樂,不是靠享樂或機械式的吟唱喜樂,不是靠力量或健康喜樂,不是靠技巧或智慧喜樂,不是靠權力或榮譽喜樂,不是靠友誼或恩惠喜樂,甚至不是靠善行或聖潔喜樂。因為這些都是欺騙性的喜樂,虛假的喜樂,它們從未觸及心靈深處。它們甚至從未被真正感受到。當它們存在時,我們或許可以說那個人只是表面上喜樂,沒有心靈的體驗。靠主喜樂——信靠、信賴、誇耀並以主為榮,如同以一位恩慈的父為榮——這是一種拒絕一切,唯獨以主為樂的喜樂,包括耶利米所說的自義(耶利米書 9:23-24):「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要因他認識我,知道我。」保羅也勸誡(哥林多後書 10:17):「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7 使徒在我們的經文中進一步命令要「常常」喜樂。因此,他責備那些只在部分時間裡在上帝裡面喜樂——讚美和感謝祂——的人。這些人只在順境時喜樂;逆境時,喜樂就停止了。關於他們,詩篇 48 篇教導說,他們只在上帝施恩時讚美祂。大衛卻不是這樣。他宣告(詩篇 34:1):「我要時時稱頌耶和華;讚美祂的話必常在我口中。」大衛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因為誰能傷害或困擾蒙上帝恩寵的人呢?罪不能傷害他;死亡和地獄也不能。大衛歌唱(詩篇 23:4):「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保羅質問(羅馬書 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後他繼續說(第 38-39 節):「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有能的,是高處的,是深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V.4. 「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8 使徒藉著重複來強調他的勸誡。喜樂是至關重要的。保羅認識到我們生活在罪惡和邪惡之中,這兩者都會使人沮喪,因此他要用喜樂來堅固我們。如此喜樂,即使我們有時會犯罪,我們在上帝裡的喜樂也將超越我們因罪而生的憂傷。罪的自然伴隨物確實是恐懼和沉重的良心,而我們不可能總是避免犯罪。因此,我們應該讓喜樂掌權,讓基督大於我們的罪。約翰說(約翰一書 2:1-2):「若有人犯罪,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又說(約翰一書 3:20):「因為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上帝比我們的心大,祂知道一切事。」
我們對待人的態度——溫和
V.5. 「當叫眾人知道你們溫和的心。」
9 保羅在教導哥林多信徒如何對待上帝——他們有責任以喜樂的心事奉祂——之後,簡要地教導他們如何在人面前行事,說:「當叫眾人知道你們溫和的心。」換句話說:在上帝面前要常常喜樂,但在人面前要溫和。引導你的生活,使你所做和所受的一切都不違背上帝的誡命,好使你們能普遍地討人喜歡。不僅要避免冒犯任何人,而且要對他人的行為作最好的解釋。目標是讓人清楚地認識到你們是超然於環境的人,無論得失都心滿意足,不堅持任何可能導致衝突或產生不和的特權。與富人在一起時像富人;與窮人在一起時像窮人。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總之,對所有人都成為所有,迫使他們承認你們總是令人愉快,對人類一貫友善,並與每個人平等相處。
10 這就是使徒在此所用的小詞——「epiikia」,公平、寬仁、通融——的意思,我們無法比用「溫和」或「忍耐」更好地翻譯它。這是一種適應或遷就他人的美德;認可他人;使所有人都平等;對所有人都表現出相同的態度;不將自己樹立為榜樣和模式;不要求人類向自己致敬,順從自己的地位。公義可以分為嚴厲和溫和。過於嚴厲的公義常常會被緩和,這就是法律的公平、溫和與寬仁。拉丁文譯者將我們的詞譯為「modestiam」,「溫和」。如果這個詞不是普遍地被理解為與飲食和穿著相關,它就能恰當地傳達這個思想。這裡的意圖是指出生活的溫和,它調整和適應他人的能力和環境,讓步、稱讚、跟隨、緩和、行動、允許、忍耐,根據一個人認識到鄰舍的能力和狀況所要求的,甚至不惜損害自己的榮譽和生命,以及財產。
11 為了更好地理解,讓我們舉例說明:保羅說(哥林多前書 9:19-22):「我雖是自由的,無人管轄,卻為要多得人,自己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也就是說,保羅按照律法與猶太人一同飲食,並普遍地按照律法的要求行事;儘管他沒有義務這樣做。他也與外邦人一同飲食,不顧律法,並按照外邦人的習俗行事,不顧律法的要求。因為唯獨信心和愛是必需的。其他一切,人都可以自由地省略或遵守。因此,為了某一個人,所有律法都可以遵守;為了另一個人,則可以省略。遵守必須適應個別情況。現在,假設有些盲目、任性的人闖入,要求必須省略這件事,必須遵守那件事,就像某些猶太人一樣,並堅持所有人都必須跟隨他,而他卻不跟隨任何人——這將會破壞平等;事實上,甚至會消滅基督徒的自由和信心。像保羅一樣,為了維護自由和真理,每個人都應該拒絕屈服於任何此類要求。
12 再舉例說明:基督允許祂的門徒犯安息日——祂自己也經常犯安息日——在必要時(馬太福音 12 章和馬可福音 2 章);但在非必要時,祂則遵守安息日。祂解釋祂行為的原因是:「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馬可福音 2:28。也就是說,安息日的律法允許自由;為了擴展愛和服務於某人,它可以被打破;而為了另一個人,它可以被遵守。
13 路加說,保羅為了猶太人的緣故,給提摩太行了割禮。但他不允許提多受割禮,正是因為那些假弟兄堅持這樣做,並且不願意承認這是一個選擇的問題。保羅聲稱有權力遵守割禮,也有權力不遵守割禮,視何者最能造福他人而定。他認為這兩種做法都不是必需的。他不相信割禮是為了行為本身——作為一件必須履行的事。
14 但將其應用到我們自己身上:當教皇命令我們告解、領受聖禮、禁食、吃魚,或執行他的任何命令,並堅持我們必須做這些事,因為教會要求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應該平靜地踐踏他的禁令,做與之直接相反的事,只是為了反抗他並維護自由。但當他不堅持這些事時,我們應該尊重他的意願,與遵守者一同遵守,與省略者一同省略,呈現基督的見證:「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並宣告祂更是人類律法的主。在遵守這些命令時行使我們的自由,不會損害信心或福音;但若以被迫順從的行為來遵守它們,則會摧毀信心和福音。
15 同樣的規則適用於所有外在的制度和規章,如修道誓言和規條。它們本身只是一個選擇的問題,不與信心或愛相悖。我們應該維護在愛和自由中遵守它們的特權,為了我們的同伴——以維護與他們的和諧。但當有人堅持某些規章必須被尊重,其遵守是得救所必需的順從行為時,我們就應該放棄修道院、剃髮、帽子、誓言和規條,甚至採取相反的行動,以此證明唯獨信心和愛是基督徒的必需品,而我們有權利遵守或省略所有其他事物,受愛和我們的關係所控制。以愛和自由的精神遵守律法不會造成傷害,但因必要性和被迫順從而遵守則應受譴責。讓這條規則適用於儀式、讚美詩、禱告和所有其他大教堂的規章,只要它們是單純出於愛和自由而遵守的。它們只應為事奉和為聚集的會眾的享受而遵守,並且是在它們本身不是邪惡的行為時。當它們被強加為本質上必需時,我們就應該拒絕;我們必須反對它們,以維護信心的自由。
16 在此,你看到了教皇制度、修道院,事實上是整個教皇權的魔鬼本質。因為他們只是將自由和愛的事物變成了必要和被迫順從的事物,藉此福音,包括信心,都被消滅了,更不用說那些為了滿足口腹之慾而順從的普通百姓所遭受的苦難了。因為現在有多少人是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參加合唱儀式和按時禱告呢?徹底摧毀修道院和其他機構將是這方面最好的改革。它們對基督教毫無益處,而且很容易被廢除。在一個這樣的機構中建立自由之前,可能已經有十萬個靈魂在其他機構中失喪了。當一件事物沒有益處,毫無目的,卻造成難以言喻的傷害,並且無法補救時,徹底消滅它要好得多。
17 但再者,當民事政府頒布法律並要求納稅時,我們應該自由地服從,即使我們受到約束。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自由和信心並未受到威脅。因為民事政府並不聲稱遵守其法律是得救所必需的,而是民事統治和保護所必需的。因此,在服從它時,良心保持其自由,信心不受損害。凡不損害我們信心,且有益於他人的事,我們都應完全順從。但當有人堅持遵守任何物質法律是得救所必需時,我們的行動方針應與前面建議的關於教皇和修道院法律的相同。
18 現在,所給出的例子是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遵循的榜樣。正如保羅在此教導的,一個人應當使自己與所有人都平等,不滿足於只考慮自己的主張和權利,而是考慮他人的願望和福祉。保羅在此用一個詞就廢除了所有權利。如果你的鄰舍的狀況確實要求你放棄某種個人權利或特權,而你卻堅持那個特權,那麼你的行為就與愛和平等的原則相悖,確實應受責備。因為在讓步中,你的信心並未受到傷害,而你的鄰舍卻受益。你會希望他這樣對待你——這是自然法則的原則。事實上,我們進一步補充,如果有人對你造成傷害或損害,你應當對他的行為作最好的解釋,以那位聖潔殉道者的精神來原諒他,那位殉道者在所有財產都被奪走時說:「真的,他們永遠不能從我這裡奪走基督。」你也要這樣說:「他的行為沒有傷害我的信心;為什麼不原諒他呢?為什麼不順從,並適應他呢?」
19 我無法比引用兩位好朋友的行為更好地說明這一點,他們彼此之間的態度可以作為我們對待所有人的榜樣。他們是如何做的呢?每個人都做令對方高興的事。每個人都讓步、順從、忍受、工作和接受,完全按照他認為對對方有利或令對方高興的方式,而且都是自願的,沒有任何約束。每個人都適應和遷就他的朋友,從未出於任何自私的動機而施加限制。如果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財產權,他會得到友善的寬恕。簡而言之,在他們的情況下,既沒有法律、要求、限制,也沒有恐懼;只有完美的自由和善意。然而,所有事情都以一種和諧的方式進行,這種和諧是任何法律或限制都無法達到百分之一的。
20 那些固執己見、不肯讓步的人,那些不原諒任何人卻決心以自己的智慧控制一切的人,將整個世界引入歧途。他們是世上所有戰爭和災難的根源。然而他們卻聲稱公義是他們唯一的動機。一位異教徒說得好:「Summum jus, summa injustitia」——極端的公義就是最大的不公。傳道書 7:16 也警告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作智慧。」正如極端的公義是最大的不公,極端的智慧就是最大的愚蠢。古諺有云:「智者行愚,愚不可及。」如果上帝總是執行極端的公義,我們片刻也無法存活。保羅在基督裡稱讚溫柔(哥林多後書 10:1),說:「我……藉著基督的溫柔和謙和勸你們。」所以我們應當緩和我們的態度、我們的要求、我們的智慧和機智,在各方面適應他人的情況。
21 請注意「當叫眾人知道你們溫和的心」這句話的美妙貼切。你可能會問:「一個人如何能讓所有人都知道呢?我們必須誇耀我們的溫和,向每個人宣揚嗎?」上帝禁止後者。保羅不是說,誇耀和宣揚你的溫和。他說,讓所有人都親身經歷你的溫和。也就是說,在人面前,在你的行為中實踐溫和;不要思考或談論它,而是在你的行為中表現出來。這樣,人們普遍必須看到並領會它——必須親身經歷它。那麼,沒有人能不承認你是溫和的。實際的經驗將會擊敗任何以其他方式談論你的願望。挑剔者的口將因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溫和而堵住。基督說(馬太福音 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彼得說(彼得前書 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我們無法使我們的溫和被所有人都接受,但對我們來說,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在我們的生活中感知到它就足夠了。
22 「眾人」這個詞,我們不應理解為世上所有個人,而是指各種各樣的人——朋友和敵人,尊貴和卑微,主人和僕人,富人和窮人,本地人和外地人,親戚和陌生人。有些人對陌生人非常熱情和順從,但對自己的家人、僕人,那些他們熟悉的人,卻只表現出嚴厲和苛刻。有多少人原諒那些尊貴和富裕的人的嚴厲,將他們的言行解釋為最有利的,但對僕人、窮人和下層人卻嚴厲無情,對他們的一言一行都作最不利的解釋。再者,人們對孩子、父母、朋友和親戚充滿感情,總是極其寬容地判斷他們。事實上,朋友之間常常互相奉承,直到這種做法成為一種公開的惡習,一個人模仿並認為對方的所有行為都值得讚賞。但對敵人,人們則採取相反的做法。在他們身上,人們找不到任何好處,沒有任何容忍或有利解釋的理由;相反,他們根據表象來指責。
23 保羅在此譴責這種不平等和偏袒的溫和。他希望基督徒的溫和是完美和完整的,無論對朋友還是敵人,都表現出來。他希望基督徒能忍受和原諒每個人,不論其身份或功績。溫和本質上是好的,天生是善良的;就像黃金無論被敬虔的人還是不敬虔的人擁有,都仍然是黃金一樣。當叛徒猶大得到銀子時,銀子並沒有變成灰燼。同樣,上帝的所有恩賜都是真實的,並且在每個人的擁有中都保持不變。那作為聖靈果實的溫和,無論是對朋友還是敵人,對富人還是窮人,都保持其特有的善良。
24 但脆弱、欺騙性的人性卻認為,黃金雖然在聖彼得手中仍然是黃金,但在猶大手中卻變成了灰燼。人性的溫和,自然理性的溫和,不是對所有人都善良,而是對富人和權貴,對陌生人和朋友善良。因此,它是虛假的、空洞的、欺騙性的;在上帝面前只是偽裝和背叛。請注意,人性是多麼不可能實踐完全屬靈的溫和,以及有多少人沒有意識到他們對某些人表現出的那種 supposedly 美麗、超凡的溫和,而對另一些人卻表現出相反的態度,卻自以為這樣做是正確的。但這就是我們卑劣、污穢的人性,帶著那同樣美麗的理性所教導的,它總是與聖靈和屬靈的事物背道而馳。正如保羅在羅馬書 8:5 中所說:「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25 保羅在這些簡短的話語中,概括了基督徒對待鄰舍的全部行為。溫和的人在言語和行為上都正確地對待每個人;在身體和靈性上都應當地對待他,忍受他的邪惡和不完美。這種行為可以簡單地定義為愛、和平、忍耐、恆久忍耐、溫柔、良善、謙和,事實上,包括聖靈果實中的一切(加拉太書 5:22)。
反對意見的回應
26 但你會說:「是的,但在那種情況下,誰還能享有一口麵包呢?因為那些邪惡的人會濫用平等,奪走我們的一切,甚至不讓我們活在世上?」請注意保羅對你問題的美妙回答,就在這段書信課文的結尾。他首先說,V.5. 「主已經近了。」
27 如果沒有上帝,你確實會如此懼怕惡人。但不僅有上帝;祂「已經近了」。祂既不會忘記你,也不會離棄你。只要你對所有人都溫和,讓祂來照顧你;讓祂來決定如何供養和保護你。祂既然將基督這永恆的寶藏賜給你,那麼祂怎會不將今生所需的一切賜給你呢?在祂那裡,比任何人能從你這裡奪走的更多。而且,你在基督裡擁有的,比這世上所有財物所代表的更多。關於這個主題,詩篇作者說(詩篇 55:22):「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祂必撫養你」;彼得說(彼得前書 5: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祂顧念你們。」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中也指引我們看田野的百合花和空中的飛鳥。這些經文的思想與「主已經近了」是相同的。現在接著是,V.6. 「應當一無掛慮。」
28 不要為自己憂慮。讓上帝來照顧你。你現在所承認的祂,有能力供養你。是那些不認識自己有上帝的異教徒,才為自己憂慮。基督說(馬太福音 6:31-32):「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那麼,讓全世界都去攫取,去行不義,你仍將有足夠的。你不會因飢餓或寒冷而死,除非有人奪走了那位照顧你的上帝。但誰能從你這裡奪走祂呢?你怎會失去祂,除非你自己放手呢?當我們有一位父和保護者,祂手中掌握著萬物,甚至包括那些想搶奪或傷害我們的人和他們的一切時,我們就沒有理由為自己憂慮。我們的責任是永遠在上帝裡面喜樂,並對所有人都溫和,正如那些確信身體和靈魂都將得到充足供應的人所應有的;特別是我們有一位恩慈的上帝。那些沒有祂的人,確實可以為自己擔憂。我們應該擔憂的是不要憂慮,單單在上帝裡面喜樂,並對人友善。關於這個主題,詩篇作者說(詩篇 37:25):「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曾見過義人被棄,也未曾見過他的後裔討飯。」又說(詩篇 40:17):「主顧念我。」
禱告
V.6. 「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
29 保羅在此教導我們將我們的憂慮卸給上帝。意思是:不要為自己憂慮。如果發生任何讓你憂慮或焦慮的事情——這種情況會發生,因為世上會有許多試煉臨到你——不要試圖逃避它,無論它是什麼。不要憂慮或焦慮。轉向上帝,藉著禱告、祈求,懇求祂為你成就你本想藉著憂慮來達成的一切。並且要懷著感恩的心,因為你有一位關心你的上帝,你可以自由地將你所有的憂慮帶到祂面前。誰若在不幸降臨時不這樣做,卻試圖用自己的理性來衡量它,用自己的計謀來克服它,並陷入焦慮——這個人就會使自己陷入深重的苦難,失去他在上帝裡的喜樂與平安,而且一無所成。他只是在沙中挖掘,使自己越陷越深,卻毫無益處。關於這個事實,我們每天在自己和他人的經歷中都有見證。
30 然而,可能需要補充一點:不要有人因此得出結論,他將完全無憂無慮,只依靠上帝,不作任何努力,不作任何奮鬥,甚至不訴諸禱告。凡採取這種做法的人,很快就會失敗並陷入焦慮。我們必須不斷努力。許多產生憂慮的事情臨到我們,正是為了驅使我們去禱告。使徒將「應當一無掛慮」和「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這兩條訓誡對比,並非無意。 「一無」和「凡事」是相對的詞。保羅因此清楚表明,許多事情的發生傾向於在我們心中產生焦慮,但我們絕不能讓它們使我們過度焦慮;我們必須將自己交託給上帝,並懇求祂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需要。
31 現在,讓我們審視保羅的話語,學習如何組織我們的禱告以及應當抱持什麼態度。他將禱告分為四個部分:禱告、祈求、感謝和懇求。 「禱告」我們理解為簡單的正式詞語或表達——例如主禱文和詩篇——它們有時表達的內容比我們的請求更多。在「祈求」中,我們藉著某種說服形式來加強禱告並使其有效;例如,我們可以懇求某人為了父親的緣故,或為了某件珍愛或高度重視的事物而答應請求。我們藉著上帝的兒子、祂的聖徒、祂的應許、祂的名來懇求上帝。因此所羅門說(詩篇 132:1):「耶和華啊,求你記念大衛所受的一切苦難。」保羅勸勉(羅馬書 12:1):「所以,弟兄們,我藉著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又說(哥林多後書 10:1):「我……藉著基督的溫柔和謙和勸你們。」「懇求」是陳述我們心中所想的,說出我們在禱告和祈求中所表達的願望。在主禱文中,除了禱告本身,還有七個懇求。基督說(馬太福音 7:7-8):「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在「感謝」中,我們數算所領受的恩典,從而加強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能夠信靠地等候我們所禱告的。
32 禱告藉著懇求而變得有力;藉著祈求而變得迫切;藉著感謝而變得悅耳和蒙悅納。力量和蒙悅納結合起來,就能得勝並獲得所求。我們看到,這就是教會所實踐的禱告方式;舊約中的聖父們在他們的禱告中總是獻上祈求和感謝。主禱文以讚美和感謝以及承認上帝為父開始;它藉著孝順的愛和對父性溫柔的認識,熱切地趨向上帝。就祈求而言,這個禱告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它是迄今為止最崇高、最高貴的禱告。
33 保羅的這些話語優美地將摩西在舊約中詳細記載的黃金香爐的奧秘靈性化並解釋出來,其中詳述了祭司們應如何在聖殿中焚香。我們都是祭司,我們的禱告就是香爐。首先是金器皿,它象徵著寶貴的禱告詞;例如主禱文、詩篇和類似的書面禱告的語言。在聖經中,詞語總是藉著器皿來代表;因為詞語是承載和傳達思想的媒介,就像器皿用來盛酒、水、炭或其他任何東西一樣。同樣,啟示錄 17:4 中提到的巴比倫的金杯象徵著人的教義;而盛有基督寶血的聖餐杯,則是福音。
34 香爐中的活炭代表感恩,代表禱告中列舉的恩惠。
第4章_3
第34章:香爐與禱告
經文:腓立比書 4:6-7
保羅引用所羅門在箴言 25:21-22 的訓誡(使徒在羅馬書 12:20 中引用):「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暗示「炭火」象徵著恩惠。燃燒的炭火就是恩惠,它們有能力擄獲人心並點燃熱情。律法禁止從祭壇以外的地方取炭;因此,我們在禱告中絕不可像福音書中的法利賽人(路加福音 18:11-12)那樣,強調自己的行為和功德,而必須承認基督裡的恩惠。祂是我們被獻上的祭壇。藉著這恩惠,我們獻上感謝並禱告。保羅說(歌羅西書 3:17):「凡你們所做的,無論是說話是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上帝。」上帝不允許我們看重除了我們的祭壇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祂如此教導,正如利未記第十章所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從聖所祭壇以外的地方取火獻香,就在祭壇前被火吞滅。
- 禱告得以完全的祈求,由香料——乳香——放在炭火上時升起的煙霧所預表。保羅的勸勉:「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承認並解釋了從香爐升起的煙霧的象徵意義。他的意思是:「如果你們想向上帝獻上馨香的祭,就要在懇求和感恩中表達你們的祈求。這是上帝所悅納的寶貴馨香之祭,它像蠟燭和杖一樣,正直地升到祂面前。」這樣的禱告能穿透天堂。感恩地承認上帝的恩惠,會促使我們自願、熱切、自然而喜悅地禱告;正如炭火使煙霧濃烈一樣。如果沒有炭火先產生熱量,如果沒有對恩惠的感恩來點燃熱情,禱告就會遲緩;它會變得冰冷而遲鈍。
- 但「將我們的禱告告訴上帝」是什麼意思呢?祂甚至在我們開始之前就已經知道我們的禱告,事實上,祂是首先來到我們這裡並引導我們禱告的。我回答,保羅使用這個表達是為了教導我們如何真正地禱告——而不是像那些對上帝是否垂聽他們漠不關心的人那樣,徒勞無益或碰運氣地禱告,他們總是對自己是否被垂聽感到不確定,甚至傾向於認為自己不會被垂聽。那不是禱告;那不是祈求。那是試探和嘲弄上帝。如果有人向我乞求一分錢,而我知道他不相信,甚至沒有想過我會給他,我就不會傾向於聽他。我會斷定他要麼在嘲弄我,要麼不認真。上帝又怎會垂聽單純的噪音呢!真正的禱告是將我們的願望「告訴」上帝。換句話說,我們絕不可懷疑上帝垂聽我們;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祂那裡;我們的祈求必定會蒙應允。如果我們不相信自己被垂聽,不相信我們的禱告能達到上帝那裡,那麼它無疑就不會達到祂那裡。我們怎麼相信,事情就會怎麼成就。
升起的煙霧不過是我們的信心,當我們相信我們的懇求達到上帝那裡並蒙垂聽時。保羅的話暗示了詩篇中頻繁的宣告:「我的呼求達到祂耳中。」(詩篇 18:6)「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祢面前。」(詩篇 141:2)關於這個主題,基督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馬太福音 21:22)另見馬可福音 11:24。雅各也勸勉(雅各書 1:6-7):「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
- 那麼,我們很容易就能認出世界各地修道院和教堂裡的喧囂不過是嘲弄,是試探上帝。那種禱告對人來說已經夠清楚了,考慮到那些獻上禱告的人不斷地大聲喧嘩和吼叫。但對上帝來說,它是未知的。它未能達到祂那裡,因為獻上禱告的人不相信,或者至少不確定它會達到。他們怎麼相信,事情就怎麼成就。確實是時候拒絕這種嘲弄和試探上帝的行為了,並將阿摩司在第七章中所稱的「嘲弄之屋」徹底剷除。哦,如果我們能正確地禱告,我們還有什麼不能成就的呢!事實上,我們禱告很多卻一無所獲;因為我們的禱告從未達到上帝那裡。禍哉不信和不信任!
第38章:上帝的平安
經文:腓立比書 4:7
「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 請注意保羅教導的美妙邏輯和秩序。基督徒首先要藉著信心在上帝裡喜樂,然後向人表現出寬容或仁慈。如果他問:「我怎麼能做到呢?」保羅回答:「主已經近了。」「但如果我受迫害和被搶劫怎麼辦?」保羅回答:「凡事不要憂慮。向上帝禱告。讓祂來關心。」「但同時我會變得疲憊和孤單。」「不會的;上帝的平安會保守你。」現在讓我們思考最後一個想法。
- 「上帝的平安」這個詞,我們必須理解為,不是上帝自己所居住的那種平靜和滿足的平安,而是祂在我們心中產生的平安和滿足。它被稱為「上帝的平安」,就像我們所聽、所信、所說的上帝的信息被稱為「上帝的話語」一樣。這種平安是上帝的恩賜,之所以被稱為「上帝的平安」,是因為擁有它,我們就與祂和好,即使我們對人不滿。
- 這種上帝的平安超越了心智和理性所能理解的能力。然而,請理解,它並非超越人類體驗——感受——的能力。與上帝的和好必須在心中和良知中被感受到。否則,我們的「心懷意念」又怎能「在基督耶穌裡」被保守呢?為了說明上帝的平安與理性所能理解的平安之間的區別:那些在患難和逆境中,以及充滿憂慮和焦慮時,不知道藉著禱告投靠上帝的人,會去尋求單單理性所能理解和理性所能確保的平安。但理性除了消除邪惡之外,無法理解任何平安。這種平安並不超越理性的理解;它與理性是相容的。那些不禱告的人,在理性的引導下,會狂怒和掙扎,直到他們藉著欺詐或強行消除邪惡而獲得某種平安,就像受傷的人尋求醫治一樣。但那些在上帝裡喜樂,在祂裡面找到平安的人,是滿足的。他們平靜地忍受患難,不渴望理性所指示的平安——消除邪惡。他們堅定不移,等待信心所產生的內在力量。他們不關心邪惡的持續時間是長是短,是暫時的還是永恆的;他們對這一點毫不關心,而是將一切交由上帝掌管。他們不急於知道邪惡何時、如何、何地或由誰來終止。作為回報,上帝賜予他們恩典,並消除他們的邪惡,賜予他們超越他們期望甚至渴望的祝福。
- 請注意,這就是十字架的平安,上帝的平安,良心的平安,基督徒的平安,它甚至給我們帶來外在的平靜,使我們對所有人都感到滿足,不願打擾任何人。理性無法理解在十字架中有喜樂,在不安中有平安;它無法找到這些。這種平安是上帝的工作,除非經歷過,否則無人能理解。關於這個主題,在將臨期第二主日的書信中說:「願賜盼望的上帝,因你們信靠祂,將一切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徒在那裡稱之為「信靠中的平安」,在這裡他稱之為「上帝的平安」。
- 在這節經文中,保羅暗示,對於那些在上帝裡喜樂並在生活中表現出寬容的人,魔鬼會興起一個十字架,旨在強行使他們的心偏離那條道路。因此,基督徒應該好好地堅固自己,將他們的平安置於魔鬼無法觸及之處——在上帝裡面。不要急於擺脫魔鬼強加給他們的東西。讓他們忍受撒旦的放肆,直到上帝的降臨將其徹底剷除。這樣,基督徒的心、意念和情感就會在平安中得到保守和維護。如果他們的心不超越其境況,不處於更高的平安中——如果他們不滿足於與上帝和好——他們的忍耐就無法持久。
- 這裡的「心」和「意念」不應被認為是指人的意志和理解力。我們應當接受保羅的解釋——在基督耶穌裡的心和意念;換句話說,是因基督、從基督而來、並在基督之下的意志和理解力。這裡指的是信心和愛——信心和愛在它們所有的運作中,在它們對上帝和人所有的傾向中。這裡簡單地指的是一種真誠信靠和愛上帝的性情,以及一顆願意盡力服事上帝和人的心和意念。魔鬼試圖藉著恐懼、藉著顯露死亡和各種不幸來阻止這種狀態;並藉著設立人的計謀來引誘人心在自己的謀劃和人裡面尋求安慰和幫助。這樣被誤導,人心就從信靠上帝墮落到依賴自己。
- 簡而言之,這段經文是關於基督徒生活的一課,關於基督徒對上帝和人的態度。它教導我們讓上帝成為我們的一切,並平等地對待所有人,像上帝對待我們一樣對待人,從祂那裡領受並給予他們。它可以總結為「信心」和「愛」這兩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