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年(割禮日)
新年日。這篇講道收錄於《埃爾朗根版全集》第10卷第319頁;《威登堡版全集》第11卷第391頁;《聖路易斯版全集》第11卷第284頁。經文:路加福音 2:21。滿了八天,要給孩子行割禮,就給他起名叫耶穌,這名字是他在母腹裡沒有懷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內容:
割禮與命名,如同
割禮時的習俗。
對於「分發新年」的判斷,如同過去在講壇上所行的。1.
一、關於割禮。
- 如何從理性對割禮的冒犯中拯救割禮。
a. 理性對割禮的冒犯。2. b. 拯救。3-4.
- 割禮的原因。
a. 第一個原因,是屬世的。5. b. 第二個原因,是屬靈的。6-9.
關於本性敗壞。8-9.
- 為何上帝只將割禮限定於男性。10.
- 為何儀式必須在第八天舉行。
a. 第一個原因。11-13. b. 第二個原因。14. c. 第三個原因。15.
- 為何這儀式沒有也賜給亞伯拉罕之前的列祖。16.
- 為何這儀式在基督裡被廢除。17.
- 這儀式在新約中是否被廢除到行割禮就是罪的地步。18.
聖洗禮的本質是什麼。19.
二、關於命名,如同割禮時的習俗。
- 為何基督沒有從割禮中獲得他的名字。20ff.
基督如何以及藉由何種方式成為死亡和律法的主宰。21-23.
信徒如何以及藉由何種方式成為死亡、律法和罪惡的主宰。24-26.
- 孩子命名的屬靈意義。27.
- 在這一天,講壇上習慣「分發新年」f3,彷彿沒有足夠其他有用和有益的內容可講,而必須用這些無用的寓言來取代上帝的道,並將如此嚴肅的職責變成一場遊戲和恥辱。福音要求我們宣講割禮和耶穌的名字;這正是我們要做的!
一、耶穌的割禮。
- 首先,讓我們問問那位聰明的婦人,耶洗別夫人,也就是自然理性:當上帝要求割禮時,這難道不是一個愚蠢、可笑、無用的命令嗎?難道他找不到身體的其他部位嗎?如果亞伯拉罕在這裡順從理性,他就不會相信是上帝向他提出這個要求。因為在我們看來,這是一件如此愚蠢的事,幾乎沒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了。猶太人因此承受了巨大的恥辱和羞辱,被所有人鄙視,並被視為可憎之物。此外,這也沒有任何用處。如果身體被殘害,有什麼益處呢?人並不會因此變得更好,因為一切都取決於靈魂。
- 但上帝所有的命令和作為都是如此,也應當如此。在我們看來,它們顯得最愚蠢、最可鄙、最無用,為的是讓自以為聰明智慧的傲慢理性蒙羞受辱,並放棄其自負,順服上帝,將榮耀歸給他,並相信他所指定的一切都是最有益、最尊貴、最智慧的,儘管理性看不見,並且想法完全不同。如果上帝給予一個符合理性、在理性看來有用、智慧和尊貴的記號,理性就會固守舊習,不會放棄其傲慢,會繼續其在地上只追求和愛慕榮譽、利益和智慧的習慣,因此會越來越深地紮根於屬世、暫時的事物。但現在他向理性呈現愚蠢、無用和可鄙的事物,他將理性從追求利益、榮譽和智慧中拉開,教導它只看重那看不見的、神聖的智慧、榮譽和利益,並為此甘願忍受暫時的榮譽、利益和智慧的缺乏,並為上帝的緣故成為愚拙、貧窮、無益和受鄙視的人。因此,上帝所關心的不是割禮,而是驕傲的本性和理性的謙卑。4. 所以,在新約中我們也有洗禮,為的是我們應當被埋葬在水中,並相信我們因此得以潔淨罪惡並得救;同樣,基督的身體在祭壇的餅中;同樣,我們敬拜被釘十字架的人為主和上帝。所有這些都遠遠超越理性,並與理性相悖。因此,上帝的作為和話語都與理性相悖,而理性反過來也與上帝相悖,並對那受人反對的記號產生反感。在人看來,當挪亞建造方舟並說世界將被洪水淹沒時,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言論。同樣,當羅得說所多瑪和蛾摩拉將滅亡時,他必定是個傻瓜。摩西和亞倫在法老王面前是傻瓜。簡而言之,上帝的道和他的傳道人必須是傻瓜,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21 所說。在所有這些事上,上帝所尋求的無非是這種謙卑,即人將其理性擄獲,並順服於神聖的真理。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接受了愚蠢的割禮儀式,為的是藉此將榮耀歸給上帝,並只讓上帝獨自為智。5. 割禮是一個外在的記號,藉此上帝的子民與其他民族區分開來;正如我們所見,每個君王都給予他的子民和軍隊他的旗幟和口令,藉此他們在彼此之間被認識,外邦人也能藉此辨別他們屬於哪位主。因此,上帝從未讓他的子民沒有這樣的記號或口令,藉此可以在世上外在地知道他的子民在哪裡。猶太人藉由割禮被認識:那是他們神聖的記號。我們的記號是洗禮和基督的身體。因此,古代教父稱這些記號為「記號」(characters)、「象徵」(symbola)、「憑證」(tesseras),也就是口令或旗幟,我們現在稱之為聖禮,也就是神聖的記號。因為哪裡有洗禮,哪裡就肯定有基督徒,無論他們在世上何處。他們是否在教皇之下並不重要,正如他所聲稱的;因為他想把自己變成一個聖禮和一個基督徒的口令。
- 關於割禮的屬世原因,這就夠了。我們現在也要看看屬靈的原因及其意義。首先,他為何不命令割手指、手、腳、耳朵或眼睛,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呢?他為何偏偏選擇了在人類生活中沒有任何工作或用途,且是上帝為自然生育和繁衍而創造的部位呢?如果邪惡要被割除,那麼在所有部位中,手或舌頭肯定應該被割禮:因為人類所有的邪惡都是藉由舌頭和手犯下的。7. 有人說,這是因為邪惡的慾望在這個身體部位表現得最明顯;因此亞當和夏娃也在那裡感受到他們肉體的不順服,並為他們的赤身露體尋找遮蓋。這一切都是真的;但除此之外,它也意味著,正如我們常說的,上帝不因人的行為而定罪或拯救人,而是因人而定罪或拯救人的行為。因此,我們的過錯不在於我們的行為,而在於我們的本性。由於亞當的墮落,我們的人格、本性和整個存在都敗壞了。因此,在我們的本性和個人生命被改變和更新之前,我們沒有任何行為可以是好的。樹不好,所以它的果子也壞。8. 因此,上帝在這裡教導每個人,沒有人能藉由行為或律法稱義,而且所有為了稱義和得救的行為和勞苦都是徒勞的,只要本性和人格沒有更新。你現在看到,如果他命令割手或舌頭,這將是一個記號,表明要改變的過錯在於言語或行為;表明他對本性和人格是寬容的,只恨惡言語和行為。但現在,他選擇了那個除了本性和人格由此而生之外沒有任何作用的部位,他清楚地表明過錯在於本性的整個狀態,即它的出生和起源是敗壞和罪惡的。這就是原罪,或本性之罪,或人格之罪,真正的主要罪。如果沒有這個罪,就不會有任何實際的罪。這個罪不是像所有其他罪一樣被犯下的;而是它存在、活著,並犯下所有罪,而且是本質的罪,不是犯一小時或一段時間的罪;而是只要人格存在,它就存在。9. 上帝只看重這種本性之罪。這罪不能藉由任何律法、任何懲罰來根除,即使有一千個地獄也無濟於事:只有上帝的恩典,使本性純潔和更新,才能將其清除。律法只顯明它並教導如何認識它,但不能從中拯救;律法只約束手或肢體,它不能約束人格和本性不犯罪;因為在出生時,本性已經先於律法,在律法禁止它之前就已經成為罪。正如一個人無法憑藉自己的力量出生並獲得自然存在一樣,他也無法憑藉自己的力量沒有罪或擺脫罪。創造我們的那一位,他獨自必須將它除去。因此,他首先賜下律法,藉此人認識到這罪並渴慕恩典:然後他也賜下福音並拯救他。
- 其次,他為何只命令男性行割禮,而本性和生育也涉及女性呢?先知也抱怨母親多於父親,正如他在詩篇 51:5 所說:「看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我母親在罪惡裡懷了我。」這當然是為了基督和他的母親,因為他將要來臨,而且一個自然的人和人格有可能由一個女人出生而沒有罪和自然的性交。但在所有由男人受孕的情況下,男人和女人都犯罪,而且雙方的罪都無法避免。因此,基督不願由男人受孕,為的是他的母親也不必在罪中受孕。因此,他利用她女性的肉體和身體進行自然分娩,但不是自然受孕,並且在沒有罪的情況下受孕並出生為一個真正的人。既然如此,一個純潔、無辜的出生、本性和人格有可能來自一個女人;但從一個男人只能產生一個有罪的出生、本性和人格;因此割禮只施加於男性,以表明所有來自男人的出生都是有罪和被定罪的,需要割禮和改變:但只來自女人而沒有男人的出生,是無辜和未被定罪的,不需要割禮或改變。在這裡,我們可以應用約翰在約翰福音 1:12-18 所寫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這裡的「人意」是指從男人而生的。如果現在有可能有更多的女人可以在沒有男人的情況下生育,這些出生將是完全純潔和神聖的;但這只為這位母親保留了。
- 第三,為何必須在第八天舉行?這裡再次指出本性之罪。因為可憐的嬰兒沒有自己的實際罪;然而他必須受割禮,並承擔潔淨罪惡的記號。如果他命令在八年後行割禮,人們可能會說這是為了已犯的罪和避免未來的罪。但藉由命令在第八天行割禮,他排除了這兩種想法,即這不是為了已犯的罪,也不是為了未來的罪;毫無疑問,因為比任何實際罪更大的罪是生來就根植於人性的。12. 但這裡可能會有人反對說,亞伯拉罕和他的僕人以及家人在他們長大和年老時受了割禮,創世記 17:23:因此割禮可能意味著實際犯下的罪。答案是:聖經預先排除並廢除了亞伯拉罕藉由割禮稱義的想法,因為他在接受割禮時已經因他的罪稱義了;因為創世記 15:6 記載,他在割禮之前,大約八十歲多一點的時候,就因他的信心稱義了,而他在九十九歲時才接受割禮;所以割禮是在他稱義之後將近二十年才設立的。從這一點,聖保羅在羅馬書 4:11 中,針對猶太人,得出結論說,不是割禮,而是沒有割禮的信心稱義,正如亞伯拉罕的例子有力地表明。因此,割禮不是脫去罪惡,而是脫去罪惡的記號,這記號是藉由唯獨信心完成的,正如亞伯拉罕的情況。因此,它要求,正如在亞伯拉罕身上一樣,在所有人類身上,信心,這信心除去本性之罪,使人稱義並蒙悅納。13. 如果亞伯拉罕的信心沒有在他受割禮之前被描述,那麼這將是他原罪的一個確切記號,就像孩子們的情況一樣,他們的信心沒有事先被描述。聖經如此安排,亞伯拉罕先相信,然後受割禮,而其他人先受割禮,然後相信,為的是讓這兩個真理都能成立:首先,割禮只是稱義的記號,沒有人藉由它稱義;其次,唯獨信心稱義,沒有割禮的配合,因此信心和它的記號被清楚地區分開來,以挫敗那些信賴行為的義。
- 也許第八天也是為了身體上的原因而指定,為的是讓嬰兒先長得更強壯,以免如果嬰兒出生後立即受割禮,並因虛弱而死亡,會讓人覺得是割禮導致的死亡。15. 但屬靈的意義更為重要。七天象徵著這個世界直到末日的時光,因為現在的時光是藉由創世記 1 章所描述的週或七天來衡量的。第八天是現在時光之後的末日,那時週、月、年都將停止,只會有一個永恆的日子。在那一天,割禮將會實現,那時不僅靈魂,連身體也將從罪、死亡和一切不潔中被救贖,並將像太陽一樣發光。同時,靈魂藉由信心從罪和邪惡的良心中受割禮。
- 所以我們看到聖經在所有地方都敦促人相信,但只相信基督。因此,割禮不是藉由摩西的律法賜予的,也不是賜予亞伯拉罕之前的列祖,而是賜予亞伯拉罕,因為基督,他的後裔,被應許為一個祝福,這樣身體的割禮就可以處處與屬靈的割禮相符。17. 那麼,如果它所指向的對基督的信心仍然存在,為何它會停止呢?答案是,上帝從世界的開始到結束,一直維持著對基督的同一種信心;但他並沒有只給予一種記號。如果所有指向信心的記號都保留下來,誰能遵守它們呢?但既然信心是內在和看不見的,上帝就藉由許多外在的記號向人預示它,為的是讓他們像藉由許多例子一樣被激勵去相信,並允許每個記號在其時效內繼續存在。摩西單獨在埃及和曠野行了多少記號,這些記號都已過去並在其時效內持續,但它們仍然都是信心的記號?所以,當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在他的後裔中得到祝福,並給予他一個記號,即割禮時,它不能憑藉那個應許存在超過應許的實現。但當基督,那蒙福的後裔來臨時,應許就完成了並實現了;它不再需要被期待。因此,記號也必然完成了並實現了;當它所依賴的應許完成了,它為何還要繼續存在呢?但它所象徵的信心,無論應許及其記號過去或留下,都永遠存在。
- 然而,割禮並非以行割禮就是罪的方式被廢除,正如聖耶柔米和許多其他人所主張的;而是它變得自由了。如果任何人願意,他可以為自己行割禮,或不行割禮,只要他不是出於認為這是必要和命令的觀點,或認為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尚未實現且仍待期待的觀點。因為信心不能容忍這些觀點中的任何一個。因此,這不取決於行為,而是取決於行事者的想像和觀點。如果任何人以他剪頭髮、鬍子或皮膚的相同觀點為自己行割禮,出於愛和服務他人,他就不會犯罪;因為他這樣做不是受律法和稱義的必要性所約束,也不是違背上帝已實現的應許,而是出於自由意志和自己的選擇,因為應許已實現,附帶的記號也已完成。19. 此外,上帝從未有過一旦一個記號結束就再次設立它的習慣,但他總是設立其他新的記號。因此,在他的應許實現之後,在基督降臨之後,他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設立了另一個新的記號,即洗禮。這確實是在末日之前設立的最後一個記號,因為他親自設立了它。然而,對基督的同一種信心,即亞伯拉罕所擁有的信心,永遠存在;因為它不分晝夜,也沒有任何外在的轉變。這個洗禮具有與割禮相同的意義,這將在適當的時候說明。
二、耶穌的命名,如同
割禮時的習俗。
- 最後,在行割禮時給孩子命名是習俗,正如我們在這裡和施洗約翰的例子中看到的,他的名字也是在割禮時給予的。然而,正如基督不必受割禮,這個記號在他身上是空洞的,同樣,他的名字也早已由天使賜予他,所以他不是藉由割禮獲得的。這樣做並被記載下來,是為了讓他完全脫離律法和罪惡,超越所有其他人,並且只藉由順服律法並變得像我們一樣來服事我們,以便將我們從律法中救贖出來,正如聖保羅在最後一封書信中所說:「他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救贖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加拉太書 4:4-5。
- 因為當死亡臨到他並殺死他時,死亡對他沒有任何權利或理由,而他卻甘願無辜地順服並任憑自己被殺:死亡因此對他負有責任,對他行了不義並犯罪,並完全暴露了自己,以致基督對它有正當的權利。現在死亡對他所犯的錯誤是如此之大,以致死亡永遠無法償還或彌補。因此,它必須永遠順服基督並在他的權力之下:這樣,死亡就在基督裡被戰勝和殺死了。現在基督這樣做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我們,並在洗禮中將這戰勝死亡的勝利賜給了我們。因此,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也必須是死亡的主宰,死亡必須是他們的臣僕,不,是他們的罪犯,他們要審判和處決它;正如他們在死亡時和末日所做的那樣。因為藉著基督的恩賜,死亡也對所有從基督領受這恩賜的人負有罪責。看哪,這就是藉著基督從死亡中得來的甘甜和喜樂的救贖;這些是約書亞戰勝迦南外邦人的屬靈勝利,特別是那五個王,以色列的王子奉他的命令將腳踏在他們的頸項上,約書亞記 10 章。22. 同樣,割禮也對基督行了不義,因為他不受割禮的約束。因此,割禮理應順服他,他對割禮有權柄,已經征服了它,並賜予我們,使割禮必須停止,並對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失去了權利。他只是藉由無辜地順服割禮,並將他對割禮的權利賜予我們,從而將我們從割禮中釋放出來。23. 看哪,這就是將基督置於律法之下,為的是他可以救贖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加拉太書 4:5。此外,他已使自己順服於所有其他律法,而他本不受任何律法的約束,因為他是萬有的主和上帝。因此,它們都落入他的權力之下,對他行了不義,現在理應順服他。
- 現在,所有這一切他也都賜給了我們。因此,如果我們相信基督,而律法試圖懲罰我們為罪人,死亡堅持不放,並試圖將可憐的良心驅入地獄;如果你們反過來向它們指出它們對基督,你們的主所犯的罪和錯誤:你們難道不認為它們也會蒙羞,並且比你們更害怕你們嗎?死亡將會感受到它的罪惡並羞恥地逃跑;律法將被迫放棄它的恐怖,並對基督友善地微笑。這樣,罪惡必須藉由罪惡被驅逐。它們對基督,現在也因你們的信心而對你們所犯的罪,比你們對它們所犯的罪更大。在這種情況下,上帝,公義的審判者,不會容許一個大盜吊死一個小盜;相反,如果大盜要自由,那麼小盜更必須自由。關於這一點,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5:55-57 中說:「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因為死亡已被勝利吞滅。」看哪,這難道不是藉著那無辜順服律法的人,從律法中得來的寶貴救贖嗎?25. 讚美上帝,信心是何等豐富而強大的事物!它確實使人成為上帝,對他而言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正如基督在馬可福音 9:28 中所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因此,詩篇 82:6 也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26. 他的名字在這一天被正確地稱為耶穌,意思是救主:因為我們稱拯救、救贖、帶來救恩並對每個人都有幫助的人為救主;希伯來語稱這樣的人為耶穌。所以天使加百列在夢中對約瑟說,馬太福音 1:21:「她將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裡天使自己解釋了他為何被稱為救主,耶穌,即因為他是他百姓的幫助和救恩。我們現在已經聽說這如何藉由信心實現,他將他對罪、死亡和律法的所有權利和產業都賜給了信心。他使信心稱義、自由和蒙福。27. 正如割禮象徵我們的信心,正如我們所聽到的:所以孩子的命名象徵著我們藉由信心在上帝面前有一個名字並被認識。因為上帝不認識那些不相信的人,正如詩篇 1:6 所說:「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在馬太福音 25:12 中:「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那麼我們的名字是什麼?毫無疑問,正如基督將他所有的一切都賜給我們,他也將他的名字賜給我們;因此我們都因他被稱為基督徒,都因他被稱為上帝的兒女,都因他被稱為耶穌,都因他被稱為救主,凡是他的名字,那也是我們的;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 8:24 中所寫:「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因為你們是耶穌或救主。看哪,因此基督徒的尊嚴和榮譽是沒有限量的!這些是他豐盛的恩典,他傾倒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的心可以自由、喜樂、平安、無懼;並甘心樂意地遵守律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