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主顯節後第二主日
顯現期後第二主日
主顯節
德文文本:埃爾朗根版 II, 36;瓦爾希版 II, 634;聖路易斯版 II, 462。經文:約翰福音 2:1-1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去了。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了他。內容:
這場婚禮的安慰、教義、榜樣和屬靈意義。
本解經大綱 1
一、已婚人士的安慰與婚姻狀態的榮耀。
- 第一個安慰與榮耀 2.
- 第二個安慰與榮耀 3-6.
關於婚禮。
a. 我們應如何看待婚禮的盛大排場和花費 7-10. b. 我們應如何看待婚禮上的舞蹈和音樂 11.
二、愛與信心的教義與榜樣。
- 關於愛 12. 2. 關於信心。 a. 這教義與榜樣何等奇妙 18f.
神的恩典存在與不存在之處 13-14.
b. 信心在此如何展現其特質 15f.
關於強烈的屬靈試探 17.
c. 為何這教義與榜樣是福音中最高的主題 18f.
如何戰勝試探 18.
在上帝的事務和事奉中,不應認識父母 19.
父母應當按照上帝的話語教養子女,而非按照自己的想法 20. d. 這教義教導信心永不失敗 21.
三、這場婚禮的屬靈解釋。
- 關於婚禮本身 22, 2. 婚禮在迦拿舉行 23. 3. 婚禮在加利利舉行 24. 4. 基督受邀參加這場婚禮 25. 5. 基督的門徒和母親在場 26.
- 關於石缸:a. 關於石缸本身 27. b. 石缸有六口 28. c. 缸裡的水 29. d. 石缸是石頭做的 30. 7. 水變成酒 31-33. 8. 舀水的用人:a. 關於用人本身 34. b. 他們舀水 35. c. 這些用人知道酒是從哪裡來的 36. 9. 關於管筵席的:a. 他嘗了酒,卻不知道酒是從哪裡來的 37. b. 他對新郎說話 38-39. 1. 關於婚姻,前面已經寫了很多;因此,我們暫時擱置這個主題,並在這段福音經文中處理以下三個主題:首先,這段歷史藉著婚姻本身給已婚人士帶來的安慰;其次,這段福音經文所揭示的信心與愛;第三,這場婚禮的屬靈意義。
一、已婚人士的安慰與婚姻狀態的榮耀。
- 首先,基督親自與他的母親和門徒一同參加這場婚禮,這確實是對婚姻生活的一種崇高榮譽。此外,他的母親作為婚禮的籌辦者在場,這對新人顯然是她的貧窮親戚或鄰居,她被迫扮演新娘母親的角色;所以,這當然只是一場婚禮,絕非炫耀。因為基督實踐了他的教義,不去富人那裡,而是去窮人那裡;或者,如果他確實去了權貴和富人那裡,他肯定會責備和訓斥,結果是不受歡迎,從他們那裡得不到什麼感謝,更不用說像在這裡一樣用神蹟來榮耀他們了。 3. 現在第二個榮譽是,他藉著一個大神蹟為這場貧窮的婚禮提供了好酒,使自己成為新娘的主要司酒者;或許他沒有錢或珠寶作為結婚禮物。他從未如此榮耀法利賽人的生活或行為;因為他藉著這個神蹟確認婚姻是上帝的工作和設立,無論它在世人眼中顯得多麼普通或卑微,上帝仍然承認並愛自己的工作。甚至我們的大祭司們自己也常常宣稱並宣講婚姻是唯一由上帝設立的狀態。那麼,其他的狀態是誰設立的呢?當然不是上帝,而是魔鬼藉著人設立的;然而他們卻迴避、拒絕和辱罵這種狀態,並自認為如此聖潔,以至於他們不僅自己避免婚姻——儘管他們需要婚姻並且應該結婚——而且由於過度的聖潔,他們甚至不願參加婚禮,比基督自己還要聖潔得多,因為基督作為一個不聖潔的罪人卻參加了婚禮。 4. 既然婚姻有其基礎和安慰,即它是上帝所設立的,上帝愛它,而且基督自己也如此榮耀和安慰它,那麼每個人都應該珍視和尊重它,心裡應該歡喜,因為它確實是上帝所愛的狀態,並且樂意忍受其中的一切重擔,即使這些重擔比現在重十倍。因為這就是婚姻在外在人看來有如此多憂慮和不愉快的原因,因為凡是上帝的話語和工作,如果它要蒙福,就必須在外在人看來是令人厭惡、苦澀和沉重的。因此,婚姻是一種藉著多種憂慮、勞苦、不愉快、十字架和各種逆境來培養和操練對上帝的信心和對鄰舍的愛的狀態,這些逆境是凡是上帝的話語和工作都必然會隨之而來的。所有這些,那些貞潔的淫亂者、聖潔的柔弱者和所多瑪人巧妙地逃避了,他們藉著自己的行為在上帝的命令之外事奉上帝。 5. 因為這也是基督所暗示的,他樂意供應婚姻中出現的任何缺乏,在需要酒的地方賜下酒,並將水變成酒;彷彿他會說:你們必須喝水,也就是說,在外在受苦,這令人厭惡嗎?很好,我會為你們使它變甜,將水變成酒,這樣你們的苦難就會成為你們的喜樂和歡愉。我不會藉著取走水或將水倒掉來做到這一點;水將會留下,是的,我會讓人將水倒進去,將器皿裝滿直到缸口。因為我不會剝奪基督徒婚姻的憂慮和試煉,反而會增加它。這件事將會是奇妙的,除了那些親身經歷的人,沒有人會明白。它將會是這樣: 6. 上帝的話語將會成就這一切,藉著這話語,萬物被造、被保存、被轉化;這話語將你們的水變成酒,將令人厭惡的婚姻變成喜悅。異教徒和不信者不知道上帝設立了婚姻(創世記 2:32),因此他們的水仍然是水,從未變成酒;因為他們感受不到上帝在婚姻生活中的喜悅和歡愉,如果他們感受到了,他們就會在我的喜悅中體驗到如此的歡愉,以至於感受不到他們一半的苦難,只在外在感受到,而在內在則完全感受不到。這就是將水變成酒的方式,將我的喜悅與你們的不悅混合,並將兩者對立起來,這樣我的喜悅就會淹沒你們的不悅,並將其轉化為喜悅;但我的這種喜悅,除了我的話語,沒有什麼能向你們揭示和賜予,創世記 1:31:「上帝看著他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 7. 基督在此也表明,他並不厭惡婚宴,也不厭惡婚禮相關的事物,例如裝飾、歡樂、飲食,只要這些符合當地習俗和慣例;這些事物看似多餘、不必要的開銷和世俗之事;只要這些事物使用得適度並符合婚禮的場合。因為新郎新娘必須裝飾,賓客也必須飲食以求歡樂。這樣的宴飲和活動都可以憑良心行事;因為聖經偶爾也有記載,甚至福音書也提到新娘的裝飾、婚禮的禮服、賓客和婚宴。例如,創世記 24:53 中,亞伯拉罕的僕人將金銀飾物贈送給以撒的新娘利百加和她的兄弟們;因此,在這些事情上,沒有人需要理會那些愁眉苦臉的偽君子和自以為是的聖徒,他們只對自己所做和所教導的感到滿意,甚至不允許少女戴花環或任何裝飾。 8. 上帝不關心這些外在的事物,只要信心和愛心掌權;前提是,如前所述,要適度並符合每個人的身份。因為這場婚禮雖然貧窮而規模小,卻有三張桌子;這由「管筵席的」(Architriclinus)一詞所暗示,表明管筵席的要負責三張桌子的供應;此外,新郎自己沒有擔任這個職務,而是有僕人;還有酒可以喝;所有這些,如果強調貧窮,本來都可以省去,就像我們這裡經常發生的那樣。同樣,賓客們也不僅僅是用酒解渴;因為管筵席的談到應該先擺上好酒,然後,當人們喝足了,才擺上次的。所有這些基督都允許發生,我們也應該讓它發生,不要把它當作良心問題。他們並非魔鬼,即使有些人喝的酒稍微超過解渴所需,變得歡樂;否則你將不得不責怪基督因他的在場而成為原因,以及他的母親因要求而成為原因;這樣,如果那些愁眉苦臉的聖徒要判斷,基督和他的母親在這件事上都是罪人。 9. 但我們這個時代的過度行為則不同,人們不是吃喝,而是暴飲暴食,狂歡作樂,表現得好像過度消費是一種技巧或力量的標誌:而且,其目的不是為了歡樂,而是為了飽足和瘋狂。但這些是豬,不是人;基督不會給這樣的人酒,也不會拜訪他們。同樣在穿著方面,考慮的不是婚禮,而是炫耀和排場;彷彿最令人欽佩的是那些最能穿戴金銀珠寶,並糟蹋大量絲綢和寬幅布料的人,而這些連驢子和鞭子也能做到。 10. 那麼,什麼是適度呢?理性應該教導這一點,並引用其他國家和城市中沒有這種鋪張浪費和過度行為的例子。但若要我發表意見,我會說,一個農夫如果他的婚禮服裝比他日常工作穿的衣服好兩倍,就算打扮得很好;一個市民也一樣;一個貴族,如果他的衣服比一個市民貴兩倍;一個伯爵,比一個貴族貴兩倍;一個公爵,比一個伯爵貴兩倍,以此類推。同樣,飲食和招待客人也應該根據他們的社會地位來決定,餐桌的目的應該是歡樂而不是放蕩。 11. 那麼,在婚禮上玩樂和跳舞是罪嗎?f1 因為有些人宣稱跳舞會導致大罪。我不知道猶太人是否有跳舞的習俗;但既然這是當地的習俗,就像邀請客人、裝飾、飲食和歡樂一樣,我看不到有什麼理由可以譴責它,除非它超越了體面和適度。犯罪並非單單是跳舞的錯;因為在餐桌上或教堂裡也可能發生;就像吃東西並非導致有些人變成豬的錯一樣。在事情處理得體面的情況下,我不會干涉婚禮的儀式和習俗,跳舞也無妨。信心和愛心不會因為跳舞或靜坐而被驅散,只要你保持體面和適度。小孩子當然跳舞沒有罪;你也一樣,做個孩子,那麼跳舞就不會傷害你。否則,如果跳舞本身是罪,就不應該允許孩子跳舞。關於婚姻,這就足夠了。
二、愛與信心的教義與榜樣。
- 其次,回到我們的福音經文,我們在此看到基督和他的母親在愛方面的榜樣。母親提供服務,扮演管家的角色:基督則以親自出席、行神蹟和賜予禮物來榮耀這個場合。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新郎、新娘和賓客的益處,這正是愛的本質和其作為。因此,基督吸引所有人心歸向他,使他們信賴他,相信他隨時樂意幫助,即使在世俗事務上,也絕不離棄任何人;這樣,所有信他的人都不會缺乏,無論是屬靈的還是世俗的事物;水反而必須變成酒,萬物都必須轉變為他信徒所需之物。信的人必有充足,無人能阻擋。 13. 但在這福音中,信心的榜樣更為奇妙。基督等到最後一刻,當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受到缺乏,並且沒有任何計謀或幫助剩下時。這顯示了神聖恩典的道路;它不會賜給那些仍然擁有足夠,尚未感受到自己需要的人。因為恩典不餵飽那些飽足和滿足的人,而是餵飽飢餓的人,正如我們常說的。凡仍然自認為聰明、強壯和虔誠,並在自己身上找到一些好處,尚未成為一個貧窮、悲慘、有病的罪人和愚昧人的人,就不能來到主基督面前,也不能領受他的恩典。 14. 但每當感受到需要時,他並不會立刻趕來賜予所需和所求,而是延遲並考驗我們的信心和信賴,就像他在此所做的一樣;是的,更嚴厲的是,他表現得好像根本不願幫助,反而說話嚴厲而苛刻。你可以在他母親的例子中觀察到這一點。她感受到需要,並告訴他,以謙卑而禮貌的請求,渴望他的幫助和建議。因為她沒有說:「我親愛的兒子,請給我們酒。」而是說:「他們沒有酒了。」因此,她只是觸及他的仁慈,她對此完全確信。彷彿她會說:他如此良善和恩慈,我無需請求,我只會告訴他缺少什麼,他就會自動做更多,超出所求。這就是信心的道路,它以這種方式在自己心中描繪上帝的良善,從不懷疑這確實如此;因此它大膽地提出請求並呈現其需要。 15. 但看,他多麼不友善地拒絕了他母親謙卑的請求,她以如此大的信心向他求助。現在觀察信心的本質。它能依靠什麼?絕對沒有,一切都是黑暗。它感受到自己的需要,卻看不到任何幫助;此外,上帝像陌生人一樣轉向它,不認識它,以至於絕對什麼都沒有剩下。當我們感受到自己的罪和缺乏公義時,或者在死亡的痛苦中感受到生命的缺乏時,或者在地獄的恐懼中當永恆的救恩似乎已離我們而去時,我們的良心也是如此。那時確實有謙卑的渴望和敲門,禱告和尋求,以便擺脫罪、死亡和恐懼。然後他表現得好像他才剛開始向我們顯示我們的罪,好像死亡將會繼續,地獄永不停止。就像他在此對待他母親一樣,他的拒絕使需要比她向他提出請求之前更大、更令人痛苦;因為現在一切似乎都失去了,因為她所依賴的唯一支持也消失了。 16. 這就是信心在戰鬥的激烈時刻所處的境地。現在觀察他母親的行為,她在此成為我們的老師。無論他的話語聽起來多麼嚴厲,無論他顯得多麼不友善,她心中並沒有將此解釋為憤怒,或與仁慈相反,而是堅定地相信他是仁慈的,不願因為她所受到的打擊而放棄這個看法,也不願在心中不尊重他,認為他不是仁慈和恩慈的——就像那些沒有信心的人一樣,他們在第一次衝擊下就退縮,只根據自己的感受來思考上帝,就像詩篇 32:9 所說的馬和騾子。因為如果基督的母親讓那些嚴厲的話語嚇倒她,她就會默默地、不悅地離開;但她吩咐僕人做他可能告訴他們的一切,這證明她已經克服了拒絕,並且仍然只期望他仁慈。
- 當一個人在困境中,尤其是在良心最深重的困境中,受到拒絕,感覺上帝向他宣告:「我與你有什麼相干?」Quid mihi et tibi?你認為這是何等的地獄般的打擊?他必然會昏厥和絕望,除非他知道並理解上帝這種行為的本質,並且在信心上有經驗。因為他會按照自己的感覺行事,不會以不同的方式思考上帝並理解這些話語。他只感受到憤怒,只聽到憤慨,他只會將上帝視為他的敵人,一個憤怒的審判者。但他如何看待上帝,他就會發現上帝是如此。因此,他不會從上帝那裡期望任何好處。這就是放棄上帝及其一切良善。結果是他逃避和憎恨上帝,不願上帝成為上帝;以及所有其他不信的果實,即褻瀆。 18. 因此,這段福音經文中最重要的思想,也是必須時刻牢記的,就是我們應當尊榮上帝為良善和恩慈的,即使他的行為和言語與此相反,我們所有的理解和感受也與此相反。因為這樣,感覺就被殺死,舊人就滅亡,只剩下對上帝良善的信心,而沒有任何感覺。因為在這裡你看到他的母親如何保持自由的信心,並將其作為榜樣呈現給我們。她確信他會恩慈,儘管她感覺不到。她也確信她的感覺與她的信念不同。因此,她自由地將一切交託並委託給他的良善,不為他設定時間或地點,方式或尺度,人物或名稱。他將在悅納的時候行事。如果不是在宴席中,那麼就在宴席結束時,或宴席之後。我的失敗我會吞下,他輕蔑我,讓我在所有賓客面前蒙羞,對我說話如此不友善,使我們所有人都羞愧臉紅。他表現得嚴厲,但我知道他是甜美的。讓我們也以同樣的方式行事,那麼我們就是真正的基督徒。 19. 在此請注意,他對自己的母親是多麼嚴厲,藉此不僅教導我們上述信心的榜樣,更確認在關乎上帝及其事奉的事上,我們不應認識父母,正如摩西在申命記 33:9 所寫:「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們。』他遵守你的話,以色列。」因為儘管世上沒有比父母更高的權柄,但當上帝的話語和工作開始時,這權柄就終止了。因為在神聖的事上,既非父母,更非主教或任何其他人,只有上帝的話語才能教導和引導。如果父母命令、教導,甚至懇求你為上帝做任何事,或在祂的事奉中做任何祂沒有明確命令和吩咐的事,你都應當回答:「Quid mihi et tibi?」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同樣地,基督在此絕對拒絕在祂母親想要的時候做上帝的工作。 20. 因為父母有責任,是的,上帝造他們為父母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觀念和虔誠來教導和引導孩子歸向上帝,而是按照上帝的命令;正如聖保羅在以弗所書 6:4 所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也就是說,教導他們上帝的命令和話語,就像你們受教一樣,而不是你們自己的觀念。因此,在這段福音經文中,你看到基督的母親將用人從自己引向基督,告訴他們不是:「我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而是:「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你必須將每個人都引向這句話,如果你想正確引導;這樣,馬利亞的這句話(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是,也應該是,基督徒日常的格言,摧毀所有人的教義和一切非真正基督的話語。我們應該堅信,凡是加在我們身上超出上帝話語的,並非像他們誇口和謊稱的那樣,是教會的命令。因為馬利亞說:他告訴你們什麼,就做什麼,就做那個,而且只做那個;因為那裡面將有足夠的事情要做。 21. 在此你也可以看到,信心不會失敗,上帝不允許那樣,反而更豐盛、更榮耀地賜予,超出我們所求。因為這裡不僅賜予了酒,而且是上好的美酒,而且數量龐大。藉此,他再次引誘和吸引我們,即使他延遲,也要自信地相信他。因為他是誠實的,不能否認自己;他是良善和恩慈的,他必須自己承認並加以證明,除非我們阻礙他,拒絕給他時間、地點和方法來做到這一點。最終他不能放棄他的工作,就像他不能放棄自己一樣——只要我們能堅持到他的時候來到。
三、這場婚禮的意義
- 第三,我們必須簡要地談談這段經文的屬靈意義。這場婚禮以及每一場婚姻都象徵著基督,這位真正的良人,以及基督教會,這位新娘;正如馬太福音 22:1-14 的福音經課所充分顯示的。
- 這場婚禮在加利利的迦拿舉行;這意味著基督教會始於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之中,並且至今仍在所有像猶太人一樣的人中間延續。猶太民族被稱為迦拿,意為「熱心」,因為他們勤奮地實踐律法,熱切地堅守律法的行為,以至於福音經課總是稱猶太人為熱心者,尤其是聖保羅在羅馬書 9 章和 10 章中。這也是很自然的,無論何處有律法和善行,那裡就會有熱心和爭競,每個人都聲稱自己比別人好,但首先,他們都反對不顧行為、只誇耀上帝恩典的唯獨信心。現在,無論基督在哪裡,總會有這樣的熱心者,他的婚禮必須在「熱心城」舉行,因為你總是在福音和唯獨信心旁邊發現那些靠行為稱義的人和與唯獨信心爭吵的猶太熱心者。24. 加利利意為邊界或國家的邊緣,是從一個國家進入另一個國家的地方。這象徵著「熱心城」中那些居住在律法與福音之間的人,他們應該遷徙,從行為轉向唯獨信心,從律法進入基督徒的自由;正如一些人已經這樣做了,現在仍然如此。但大多數人仍然停留在他們的行為中,居住在邊界上,既沒有成就善行,也沒有唯獨信心,他們以行為的光鮮亮麗來掩飾自己。25. 基督被邀請參加婚禮,意味著他早已在律法和先知書中被應許,並且被熱切地期待和呼求,要將水變成酒,成就律法並建立唯獨信心,使我們成為真正的加利利人。26. 他的門徒也與他一同被邀請;因為他被期待成為一位偉大的君王,因此需要使徒和門徒,以便他的道能在各地自由而充分地被傳講。同樣,他的母親是從猶太人中選出的基督教會,她自己最屬於這場婚禮,因為基督確實是應許給猶太民族的。27. 六個石缸,是用於猶太人的潔淨禮,它們是舊約的書卷,藉著律法和誡命使猶太人僅在外表上虔誠和潔淨;因此,傳道者說,它們是按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擺在那裡,彷彿在說:這象徵著沒有唯獨信心的行為潔淨,這種潔淨從不潔淨人心,反而使人心更加不潔;這是一種猶太式的潔淨,而不是基督徒或屬靈的潔淨。
- 有六個水缸,象徵著那些從事行為潔淨的人所經歷的勞苦和辛勞;因為人心在其中找不到安息,因為安息日,即第七日,是缺乏的,在安息日我們從自己的工作中安息,讓上帝在我們裡面工作。因為有六個工作日,上帝在其中創造了天地,並命令我們勞動。第七日是安息日,在其中我們不應在律法的行為中勞苦,而是要讓上帝藉著唯獨信心在我們裡面工作,而我們則保持安靜,享受律法勞動的假期。29. 缸中的水是律法的內容和實質,良心受其管轄,並像刻在石缸上一樣刻在文字中。30. 它們是石製的,就像摩西的石版一樣,象徵著猶太人頑固的百姓。因為他們的心抵擋律法,所以律法在外表上似乎也抵擋他們。律法對他們來說似乎是艱難和困難的,因此它確實是艱難和困難的;原因在於他們的心是剛硬的,厭惡律法;我們所有人都憑經驗發現、感覺和認識到,我們對善是剛硬和厭惡的,對惡是軟弱和傾向的。惡人感覺不到這一點,但那些渴望虔誠並在行為上極其勞苦的人卻感覺到了。這就是每缸兩三桶的意義。31. 將水變成酒,就是使律法的解釋變得令人愉悅。這是這樣做的:在福音到來之前,每個人都將律法理解為要求我們的行為,我們必須用自己的行為來成就它。這種解釋要麼產生剛硬、自負的偽君子和假冒為善者,比任何石缸都更剛硬,要麼產生膽怯、不安的良心。缸中只剩下水,是對上帝審判的恐懼和害怕。這是水的解釋,不適合飲用,也不能使任何人感到愉悅;相反,它除了洗滌和潔淨之外別無他物,卻沒有真正的內在潔淨。但福音解釋了律法,表明它要求的比我們能付出的更多,並且它要求一個與我們不同的人來成就它;也就是說,它要求基督並將我們帶到他面前,這樣首先藉著他的恩典,我們在真正的唯獨信心中成為像基督一樣不同的人,然後我們才真正行善。因此,律法的正確解釋和意義是引導我們認識自己的無助,將我們從自己驅趕到另一個人,即基督那裡,向他尋求恩典和幫助。
- 因此,當基督想要造酒時,他讓人們再倒更多的水,直到缸口。因為福音來了,使律法的解釋完全清晰(如前所述),表明屬於我們的除了罪之外別無他物;因此,藉著律法我們無法避免犯罪。現在,當那兩三桶,即那些按照律法在善行中勞苦、心中已經膽怯、良心不安的善心人聽到這話時,這種解釋大大增加了他們的恐懼和驚慌;水現在威脅著要溢出缸蓋和缸口。在此之前,當他們感到不情願和厭惡善事時,他們仍然想像自己或許可以藉著善行成功;現在他們聽到自己完全不適合和無助,而且不可能藉著善行達到目的。這使缸中充滿了水,再也裝不下了。這是以最高的方式解釋律法,除了絕望之外別無他物。33. 然後,安慰的福音來了,將水變成了酒。因為當人心聽到基督為我們成就了律法,並將我們的罪歸到他自己身上時,它就不再關心律法要求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必須絕望於成就它們,並且必須放棄我們的善行。是的,律法如此深奧高遠,如此聖潔公義良善,要求如此偉大的事情,這是一件極好的、令人愉悅的事情;它因提出如此多而偉大的要求而受到愛戴和讚揚。這是因為人心現在在基督裡擁有了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如果它要求得少,它反而會感到遺憾。看哪,這樣,律法現在變得令人愉悅和容易,而以前它是令人不快、困難和不可能的;因為它藉著聖靈活在心中。缸中不再是水,它已經變成了酒,它被遞給了客人,它被飲用,並使人心歡樂。34. 這些僕人都是新約的傳道者,就像使徒和他們的繼承者一樣。35. 舀出來遞給客人,就是從聖經中取出這種解釋,並向全世界傳講,全世界都被邀請參加基督的婚禮。36. 這些僕人知道(傳道者告訴我們)酒是從哪裡來的,它曾經是水。因為只有使徒和他們的繼承者才明白律法如何藉著基督變得令人愉悅和美好,以及福音如何藉著唯獨信心而不是行為來成就律法,一切都與以前在善行中沒有改變。
- 但宴會的管家確實嚐到酒是好的,但他不知道酒是從哪裡來的。這位宴會的管家是猶太人中只知道行為的舊祭司制度,尼哥德慕就是其中之一,約翰福音 3:9;他確實感覺到基督的這項事業會多麼美好,但他不知道它是如何發生的,以及為什麼會這樣,他仍然執著於行為。因為那些教導行為的人無法理解和領會福音和唯獨信心的行動。38. 他叫來新郎,責備他把好酒留在最後,而每個人都是把較差的酒留在最後。直到今天,猶太人仍然驚訝於福音的傳講竟然延遲了這麼久,現在才首先傳給外邦人,而他們卻被說成是喝了這麼久的劣酒,在律法之下承受了這麼久的白日重擔和炎熱;正如另一段福音經課所闡述的。馬太福音 20:12。39. 請注意,上帝和人的行事方式是相反的。人先擺上最好的,然後是較差的。上帝先賜下十字架和苦難,然後是榮耀和福樂。這是因為人試圖保留舊人;因此他們教導我們藉著行為遵守律法,並提供偉大而甜美的應許。但結果卻是陳腐的,結果味道很差;因為時間越長,良心的狀況就越糟,儘管它被偉大的應許所陶醉,感覺不到自己的悲慘;但最終當酒被消化,虛假的應許消失時,悲慘就顯現出來了。但上帝首先恐嚇良心,擺上悲慘的酒,實際上只有水;然後,他卻用福音的應許來安慰我們,這些應許永遠長存。
作者: 馬丁·路德 來源: 01LutherJohn21-11.pdf 轉換日期: 2026-05-15